从法律角度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概念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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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土地使用权是具有法定条件的国家、农民、企业等相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申请国家土地的使用权限。国家的土地是贵国家所有的,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只是享有土地的使用权和经营权,不具备土地的所有权。
从法律角度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概念

一、从法律角度如何理解土地使用权概念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与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法规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概念。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土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乡(镇)企业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权。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用地使用权通过发包方与承包方订立承包合同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通过土地使用者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取得。

二、划拨土地的特性有哪些

1、公益目的

划拨土地只能用在公益以及国家重点的项目工程中,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只有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构架重点扶持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地,才能使用划拨土地,这是为了体现出它的公益性质。

2、无偿性

划拨土地还具有无偿的特性,由于它的使用权是由我国政府所批准而产生的,所以使用者只需缴纳征用所补偿的按照费,就能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而不需要在缴纳相应的出让金以及签订合同

3、无期限性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那么除了另有的相关规定以外,它是不受期限上所限制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上的限制,到期后则转变为有偿使用。

最后,土地使用权需要去国家申请办理相关手续,通过国家的评定和对申请土地所规划的用途进行审核,然后决定是否统一发放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是有时间限制的,这个要根据具体的土地用途来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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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度概述
1、我国夫妻个人特有财产的概念所谓夫妻个人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指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应由一方占有、使用、支配与处分的财产,任何人都无权干涉。夫妻特有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是同时并存的,是共同财产制的限制与补充。2001年修正的《婚姻法》在我国婚姻立法史上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这是一个突破,更是一个里程碑。法律规定特有财产主要是为了弥补共同财产制度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使得个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夫妻特有财产制度的意义特有财产是指专属于配偶一方个人所有并排斥夫妻共有的财产。特有财产制是与共同财产制相匹配的制度。这是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内容,其意义在于: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
二、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制度的范围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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