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川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有哪些
1、经济适用房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
2、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
3、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4、如何出售已购买的经济适用房:
(1)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二手经济适用房出售方可依照市场价格出售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补交的综合地价款的计算方式:例如有一套经济适用房,面积80平方米,原购价4000元/平米,按市场价4600元/平米出售,补交的综合地价款为4600×80×10%=36800元。按市场价出售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客户来说,首先必须要满足普通经济适用房的购买条件;其次购房人还需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手续。若所购置的已购经济适用房超过核定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则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并所购房屋仍按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管理。
二、上海经济适用房户型有哪些
据新华社报道,继公布《上海经济适用房房型面积管理试行办法》后,上海市房管部门也相应地作出政策解读:经济适用房以一房和两房为主,面积控制在40-70平方米,此外上海经济适用房房型面积将实行“租售并举”。
《试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住房的建筑设计必须符合节能、省地、环保的要求,综合考虑住宅使用功能与空间组合、家庭人口及构成要素,在较小的套型内满足家庭基本居住生活要求。
上海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海正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型主要为一室户和两室户,少量为三室户,建筑面积在40-70平方米,高层建筑可适当放宽一定面积。此外,虽然是“经济”、“适用”的住房,但在工程建造方面,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完善配套建设。
另据介绍,目前上海的经济适用住房以售为主,今后还将实行“租售并举”,主要考虑部分承租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住房消费能力较弱,但也有购房需求。为此,《试行办法》规定了实行租售转化的政策:经批准租赁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户,可以在签订《经济适用住房租赁合同》时,向区(县)住房保障机构申请采取租售转化方式购买该套经济适用住房。经批准的,承租人在按照经济适用住房总价款的一定比例支付购房款后,可以按照该经济适用住房原销售价格,在规定年限内分期购买。购房款付清前,承租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租金。
对于上海的经济适用房,进行工程建造是依然严格执行国家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并且会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当地的经济适用房不仅可以进行出售,还可以进行租赁,当事人同相关部门签订经济适用房租赁合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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