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中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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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法中行政裁决的对象有:有关侵权的纠纷;有关各项补偿的纠纷;有关损害赔偿的纠纷;有关权利归属的纠纷;有关经济的补偿;其他各个类型的民间纠纷等。需要注意的是,行政争议裁定不属于行政裁决的对象。
民法中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

一、民法中行政裁决的对象是什么?

行政裁决的对象有:侵权纠纷、补偿纠纷、损害赔偿纠纷、权属纠纷、国有资产产权、经济补偿、民间纠纷等。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和法定程序,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与合同无关的特定民事、经济纠纷进行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裁决又称为行政司法。

行政裁决的主体具有法定性。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并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

二、行政裁决的简介

1、行政裁决,是行政机关依法裁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权益争议的活动。行政裁决的特征有以下方面:

(1)行政裁决的主体是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机关。

(2)行政裁决的对象是特定的民事、经济纠纷。

(3)行政裁决在形式上具有准司法性。

(4)行政裁决在效果上具有强制性。

2、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行政裁决主要有以下几类:

(1)损害赔偿裁决。这是指行政机关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引起的赔偿争议所作的裁决。

(2)权属纠纷裁决。这是指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因涉及与行政管理相关的某一财产、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发生争议所作出的裁决。

(3)侵权纠纷裁决。这是指在平等主体之间,一方当事人认为其行政法上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另一方侵犯时,依法请求行政机关制止侵害,并责令侵权方对其侵害行为已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比较一下,行政裁决和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裁决的对象是民事纠纷,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纠纷。两者之间的共同点都是行政机关解决争议,行政机关的作用类似法院,所以有时把这两种行为概括称为"行政司法"。两者的不同点是对象的不同,行政裁决的对象是民事纠纷,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纠纷。一般说来,民事纠纷发生后,一方当事人可诉至法院。为什么行政机关也可以裁决民事争议呢?主要有两个条件,一个是法律授权行政机关解决;二是当事人提出了申请。只有在这两种情况下,行政机关才能解决民事纠纷。

行政裁决对于解决日常生活中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纠纷来说是一项有着重要意义的行为。因为所有的纠纷都需要有一个最终的结果,因为有一个权威的行政机构帮助协助给出最终的裁定是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的。裁定结果需要双方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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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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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补偿纠纷。是指对财产侵害行为造成损失的补偿,着眼于被剥夺的财物,予以公平弥补。
3、损害赔偿纠纷。是一方当事人的权益受到侵害后,要求侵害者给予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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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国有资产产权。如《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产权纠纷处理暂行办法》第29条规定:“全民所有制单位之间因对国有资产的经营权、使用权等发生争议而产生的纠纷,应维护国有资产权益的前提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应向同级或共同上一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和裁定,必要时报有权管辖的人民政府裁定,拥有最终裁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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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一个同事想从民政局收养小孩子,请问民政部收养对象需要什么条件?现在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一)涉外收养工作具体任务
1、负责接收外国政府或外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转交的外国人来华收养儿童的申请及其它证明文件;
2、负责接收送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证明文件;
3、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外国收养人寻找和安排收养对象,并签发《来华收养通知书》和《同意送养通知书》;
4、跟踪了解并掌握中国被收养儿童在外国生活、成长的情况;
5、协助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处理中国被收养儿童的涉外权益保护案件;
6、保管涉外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档案材料,包括外国收养人、中国送养人和被送养人的各种原始证明材料,以及中国被收养儿童在国外生活、成长情况的资料;
7、负责涉外收养工作的对外联络、咨询、协调和服务;
8、办理其它与涉外收养工作有关的事务。
(二)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工作具体任务
1、研究提出社会福利机构科学养育儿童的建议和意见;
2、研究提出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工作标准和规范的建议、意见并协助实施;
3、承担对社会福利机构儿童养育工作从业人员的培训;
4、引进、推广国内外先进的儿童养育模式、项目和经验。
(三)国内收养工作具体任务
1、开展国内收养工作调研,提出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2、研究提出国内收养工作标准和程序的建议、意见并协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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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承担民政部“明天计划”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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