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区别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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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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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区别有房价不同;以及还有对申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要求也是不同的;同时还有对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求也是不同的;针对于不同的人群所申请的住房都是有差别的。
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的区别有哪些?

一、经济适用房两限房的区别有哪些?

1、两者房价有差距,经济适用房因为面对的是城市低收入群体,所以价格较低;两限房面对的是中等收入群体,在定价时参考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房的价格,并比之略低。

2、经济适用房对户籍的要求比两限房更严格,对经济适用房要求申购者具有北京市城镇户籍满3年,而两限房只要求申购者具有北京市户口即可。

3、对申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的要求不同。经济适用房要求申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米或以下,而两限房要求申购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5平方米或以下。

4、对于家庭年收入和家庭总资产净值的要求不同。

5、在购房后5年内,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不得上市交易和转让,的确需要转让的只能由政府回购;5年后上市交易或者转让的,都需要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两限房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其中经济适用房缴纳比例为70%,两限房缴纳比例为35%。

6、新建经济适用房以小户型、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为原则,两限房则是以中小户型为原则,同样套型的情况下比经济适用房的面积要大一些。

二、两限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应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须具有本市户口。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及家庭总资产净值须符合以下规定的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3、申请购买两限房家庭年收入、住房及总资产净值须符合的标准:

(1)申请购买两限房的家庭人口是3人及以下的家庭,年收入须在8.8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57万元以下。

(2)申请购买两限房的家庭人口是4人及以上的家庭,年收入须在11.6万元及以下,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在76万元以下。

综合上面所说的 ,经济适用房和两限房属于两种不同的人群进行申请的,对于经济适用房是针对于收入比较低的人群,而对于两限房是针对于中等收入的群体,一般在申请时就需要确定自己符合条件,只有在获得受理时才能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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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在建设时期是只能由特定的拆迁安置人来购买,经济适用房则是由中低收入家庭进行申请,符合条件进行相应公示后购买,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后上市政府优先回购。
法律依据:
《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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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二次交易的溢价收入分成不同。这个前面已经介绍了。主要是两限房和自住房有明显区别。不管怎么说,自住型商品房的属性是商品房,是商品房就得允许二次交易,就有财产属性。
5.自住房适当兼顾改善型居住需求。位于远郊区、价位相对较低的自住房,都有超过100平米的三居室大户型。最大的户型甚至做到了135平米的四居室。这样做,可以满足多人口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也可以满足三口之家的改善型居住需求。
6.地理区位有不同。保障房的保障对象一般经济条件薄弱,理论上有车族不多,因此主要布局在轨道交通沿线,距离轨道交通站点周边比较近。自住房的购买客户主要是“夹心层”,有一定经济实力,很多人都有车,在地理位置布局上更多考虑靠近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或环路附近,距离轨道交通站点都不算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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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以其低廉的价格以及减免优惠的相关政策受到人们的追捧,但是这两种房屋是同一种性质吗?二者到底存在这什么样的区别呢? 1. 拆迁安置房屋一般是因为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2. 而经济适用房则是列入了国家的建设计划,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而言,是适中的、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 3. 拆迁安置房与经济适用房二者之间的建设标准也存在不同,经济适用房需具备三个条件:符合设计规范;每套房屋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要符合国家安全和技术标准,具体说要有房屋验收合格证,所有的证照应齐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标准。 拆迁安置房在建设时期是只能由特定的拆迁安置人来购买,经济适用房则是由中低收入家庭进行申请,符合条件进行相应公示后购买,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满5年后上市政府优先回购。 法律依据: 《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经济适用房和安置房的区别
[律师回复] 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并且拆迁安置房需求具有三个条件、安全、清洁。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经济、漂亮;规划要契合城市规划的要求;运用功用要满意居民基本生活的需求;建造规范要根据北京市“九五”住所建造规范,联系市场需求断定、集中组织建造的经济适用住所、契合设计规范;2、每套房子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要契合国家安全和技术规范,详细说要有房子验收合格证,具有条件划拨宅基地的,由地点区县人民政府依照城市规划和有关规则划拨宅基地,由被拆迁人自建,并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自搬家之日起发给6个月的过渡补助费;没有条件划拨宅基地的,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要分清情况。现阶段:1,对比该拆迁范围的国有土地上住所房子的拆迁安顿规则,由拆迁人对被拆迁人予以安顿、发放过渡补助费。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便当的准则,一切的证照顾完全,从修建到竣工都必须达到安全规范。拆迁安置房的抵偿规范是:在同意的拆迁范围内触及集体土地上的农人住所房子需求拆迁的;二是将房地产开发公司拟作为商品房开发的有些普通住所项目调整为经济适用住所;三是单位以自建和联建方法建造的,出售给本单位员工的经济适用住所。正在建造的拆迁安置房只能由特定的拆迁安顿人来采购;3,经济适用住所的来历首要有三种:一是由政府供给专项用地,经过统一开发;要表现适用安置房与经济实用房有啥不同经济适用住所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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