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交通事故不建议私了?
交通事故私了指的是,在发生交通事故中的双方当事人,就财产损失或者是人身侵害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所达成的协议,而不提起有关诉讼的行为。其行为性质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双方在充分的意思自治的原则。首先“私了“协议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否则协议无效;其次,双方达成的赔偿协议要具有法律效力,除因重大误解等可以撤销的情形外,当事人是不得反悔的。交通事故私了的风险有举证的困难,伤者病情的恶化,车体的损伤以及因此而带来的事后纠纷,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二、交通事故理赔要注意哪些事项?
1、找准事故赔偿义务人
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并不一定就是适格的赔偿主体,当事人可以从《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与解释中了解更多的将会对事故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更多的赔偿主体不但会提高索赔实际履行的能力,也提高获赔概率。
2、选择便捷、有效的事故赔偿途径
(1)和解
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适合私了和解结案,很多交通事故尤其是伤残伤害以上或是财产损失较大的案件走诉讼途径会更有优势。
(2)调解
调解由交管部门作为第三方参与,但调解书不具备强制执行力,因此如果调解后一方反悔,事故的赔偿也会较为曲折。
(3)诉讼
诉讼对赔偿有较大的保证,但时间稍长,而且诉讼必须有交通事故专业律师的参与,尤其是对于伤残类案件以上的较大损失案件。
3、赔偿证据要注意保留
交通赔偿的证据有很多,受害人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进行收集,期间会涉及到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农村户口按照城镇标准获赔、如何推翻对自己不利的事故认定书等等。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走正规程序处理,由交警做责任认定,通过保险公司理赔,如双方私了虽然处理起来方便,但是也留下不少问题,在严重交通事故中,是不建议这样的,因为后期会涉及车辆定损、伤者定残赔偿等,前期私了的话后期出现问题会比较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