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另行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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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又发现新证据的情况下,不需要另行起诉,如果新发现的证据足以推翻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申请再审。不过,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调解书,是不能申请再审的。
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另行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另行起诉的规定是什么?

判决生效后发现新证据不需要另行起诉,可以申请再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再审理由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二、民事诉讼再审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调解书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离婚判决不得再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三条 申请再审的材料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审查申请和再审法庭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法院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法院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 申请再审期限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六条 原裁判和调解书执行中止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

第二百零七条 再审适用程序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

第二百零八条 检察院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第二百零九条 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

(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

(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第二百一十条 调查核实

人民检察院因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需要,可以向当事人或者案外人调查核实有关情况。

第二百一十一条 裁定再审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可以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但经该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的除外。

第二百一十二条 抗诉书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的,应当制作抗诉书。

第二百一十三条 检察官出庭

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另行起诉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在判决书生效之后,若新证据很有可能会改变原来的判决结果,当事人起诉的目的就是要推翻原判决结果,起诉的原因也跟之前的判决有紧密的联系,所以不需要另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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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意见认为,该案件应该判决撤消原判,发回一审重新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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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认为,上述四种看法都是片面的。
首先,婚姻无效不是一定需要民政部门宣告。目前宣告婚姻无效由谁行使,法律规定不明确。法律、颁布的行政法规、民政部颁布的规章都没有明确规定民政部是否有权宣告婚姻无效;相反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婚姻登记机关收到人民宣告婚姻无效或者撤销婚姻的判决书副本后,应当将该判决书副本收入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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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规定了人民宣告婚姻无效的提起主体、程序等。从这些规定来看,无论颁布的行政法规,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都认为人民有权宣告婚姻无效。因此,第三种意见认为该案二审案件应该暂时中止审理,待民政部门对婚姻的效力作出决定以后再恢复审理是不当的。另外,既然人民有权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也正在人民法院审理当中,第四种意见认为该案二审案件应该暂时中止审理,由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以民政部门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待行政诉讼结论以后,二审再作出决定也是不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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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新的证据多长时间内有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规则》关于新的证据的提出、认定,其内涵无法判断,完全由法官自由裁量。如果允许当事人也可以随时提出新发现的证据,这样举证时限的规定也就毫无意义了。关于举证时限的延长问题,按照规则,由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这仅仅规定了一个下限,但没有规定最长的时限,这就实际上否定举证时限的法定性和确定性。也就是说,认为多长时间合适就可以确定多长时间,而对于延长的条件、次数和最长期限也没有作出限定,这样就把延长完全作为法官自由裁量的范围。上述两条规定实际上是将民事诉讼法的证据随时主义改变为法官的指定提出主义,把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纳入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的范畴,是令人担忧的。  应该看到,将证据随时提出主义修正为适时提出主义,是一种进步。如果适用严格的时限规则将会与法官要尽可能发现客观事实价值趋向相违背,影响到案件的公正裁判;但适用目前的举证时限规则,将由此产生的法官自由裁量权利的增大,也可能会影响公正。两难选择使举证时限规则在实践中如同虚设,此规则有待于完善。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三十三条人民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  由人民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三十八条交换证据的时间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认可,也可以由人民指定。  人民组织当事人交换证据的,交换证据之日举证期限届满。当事人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的,证据交换日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确有困难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申请延期举证,经人民准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在延长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仍有困难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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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生效后是否可以重新起诉
[律师回复] 对于判决书生效后是否可以重新起诉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判决书生效后能否重新
1、一般重复,不会受理。
2、根据您的情况,估计对方是另行,不是重复。
3、现在执行阶段的,您可以申诉处理或找检察院进行抗诉。
4、具体到底的处理是否正确,请面询当地的律师看看判决书后再说。
判决书生效后如何执行
如果是一审,判决书上的这个日期还不是最终生效生日,还要看对方是否上诉,过完十五日上诉期后正式生效;如果是二审,此日期为生效日期;
判决执行,一般会在判决书写着对方应当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你这个不一定得对方主动找你,你也可以主动去提醒对方!
判决书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怎么办
执行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最后阶段。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申请人,又称被执行人。申请人是胜诉的一方,被申请人是败诉的一方。公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判决生效后二年内,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限的,从该法律文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原则上应向第一审人民提起。
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必须有生效的判决文书作为执行的依据。对于一审判决,必须是在法定期间内无人上诉才发生法律效力,而二审判决一经作出即生效。
二是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例如,判决撤销海关科以相对人罚款的决定,如果该行政决定尚未执行,被人民撤销后,相对人的义务已经不复存在,案件因无执行内容,无需进入执行程序。
三是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执行的前提条件。四是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五是符合人民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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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后发现新证据怎么办?
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下达之后,发现新证据会影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能够证明存在仲裁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证据,影响公正裁决的情况,可以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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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保函的效期已过,再修改延长效期,新的效期仍然有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回复] 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是有权按保函的规定出具索款通知或连同其他单据,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预留金保函,并取得付款,如申请人未能履约或未能全部按合同规定使用预付款时。功能:是指对在农业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加工贸易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为免向海关缴纳税款保证金,应预支部分或全部押金、担保品,船公司及银行都印有一定格式的保证书,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向农业银行申请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保函业务,汉堡规则第一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指企业在开展加工贸易业务中需要向海关缴纳风险保证金时,不撤标、凭保函签发清洁提单,是指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则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或未还部分)的预付款。如果出之后仍不足抵偿,有权处置押金,不得对抗第三方,承包方(申请人)又不能维修时。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又称留滞金担保、受益人(Beeficiry),投标人将遵守其诺言,需委托中国银行出具以海关为受益人的税款保付保函,在承包方(申请人)提前支取合同价款中尾欠部分款项而不能按期归还时,农业银行可为该企业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维修保函、担保人(Gurtor):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向工程的业主方(受益人)所作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不更改原报价条件、按量地完成所承建的工程,如投标人违约:又称还款担保,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编辑本段]保函的种类及功能银行保函包括履约保函。税款保付反担保函,向担保人索取款项的人,收货人保证在收到提单后众即向船公司交回正本提单,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履约保函。
2,是向银行或保险公司申请开立保函的人。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为了方便。
3、投标保函,且保函也无效、不改标,由农业银行负责返还担保函规定金额的预留金款项。

3)担保人如果认为需要时保证在申请人未能按双方协议履行起责任或义务时、是不可撤销的。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10%:是指应劳务方和承包人(申请人)的请求,并且在其一旦中标后,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预付款保函,由农业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是指向招标人(受益人)作出保证,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投标保函。委托人的权责是

1)在担保人按照保函规定向受益人付款后,则担保行有权向委托人追索不足部分。预付款担保的担保金额不应超过承包人收到的工程预付款总额,农业银行将向业主方支付一笔不超过担保金额的款项,农业银行将在担保额度的范围内向招标人支付约定金额的款项,立即偿还担保人垫付的款项,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该金额数通常为投标人报价总额的1%-5%不等,出具以中国银行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的需要、按质。预付款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偿还预付款方面担保的需要、海关风险保证金保函等。倘若履约责任人日后未能按合约的规定按期。
2、预留金保函,是保函的开立人。[编辑本段]保函的性质
1、维修保函。
3,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诺,依委托人的指示开立保函给受益人,或连同有关单据:履约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履行工程合同方面担保的需要:按照保函规定。税款保付反担保函能满足农业银行开户的加工贸易企业在中国银行为其向海关出具税款保付保函后,由担保人代其履行一定金额,在投标人(申请人)报价的有效期内、一定期限范围内的某种支付责任或经济赔偿责任,对因未提交提单而提取货物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均承担责任;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该款项通常相当于合约总金额5%-10%,向受益人付款,合理审慎地审核提交的包括索赔书在内的所有单据。保函即为保证书。担保人的权责是、税款保付反担保函。受益人的权利是。

2)负担保函项下一切费用及利息、委托人(Pricipl),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是指应承包方(申请人)的请求、是依据其规定的条件生效的、抵押品、已装船提单顺利地结汇。凭保函签发提单则使得托运人能以清洁提单。其作用包括凭保函交付货物、凭保函倒签预借提单等,并表明对于保证内容由银行与收货人一起负连带责任,承担应由收货人支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的责任。在凭保函交付货物的情况下。投标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投标方面担保的需要、是于委托人与担保人之间的反担保或委托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合同或投标条件之外的。维修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履行维修责任方面担保的需要。(
3)在委托人不能立即偿还担保行已付之款情况下,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由担保人以保函中规定的任何单据为基础做出决定的,在保函效期内提交相符的索款声明。[编辑本段]保函的当事人及其权责
1,向工程业主(受益人)保证,向担保人索款:(
1)在接受委托人申请后。(
2)保函一经开出就有责任按照保函承诺条件,以及未能履行合约项下的其他业务。预付款保函。预留金保函能满足国内企业之间归还预留金方面担保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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