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式不正规的合同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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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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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格式不正规的合同是否有效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因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制度中,并没有特别规定合同的格式,只要签合同的人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条款意思表示真实且符合法律规定,合同就有效。
格式不正规的合同是否有效

一、格式不正规的合同是否有效?

格式不正规的合同满足法定条件就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合同的订立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四百七十一条 【合同订立方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综上所述,合同无效的原因一般不是因为格式不正规,合同的格式都是标题、正文和结尾这三部分组成,就算合同的格式非常正规,但是合同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或者签合同的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话,合同都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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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不正规的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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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借条格式范本
应当包含借款人身份证号码,姓名,住址,联系电话。借款协议内容。借款人签字,落款日期年月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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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3、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该条款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根据《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同时需要注意的是:(
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2)《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应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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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借据格式是怎么写的?
写明借款人姓名、借款具体数额,包括大小写,并把双方协商一致的内容写明确,如利息、还款日期等,最后签名。注意不要有歧义和错别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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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
(一)我国现有的关于免责条款的认定体系
1.概括性规制免责条款的的法源
《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上述法条所确立的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构成了我国现有的关于免责条款的概括性规制的认定体系。
2.硬性规制免责条款之法源
(1)民法通则五
十八,五十九条关于民事行为无效,可撤销以及秉承民法通则精神的5
2,54条关于合同无效,可撤销的规定均适用于对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
(2)合同法五十三条对于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这些免责条款均应归于无效:
(3).合同法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条是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如果免责条款是以格式条款制定的,也适用。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海商法其第44条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的条款,违反《海商法》第四章规定的无效。第126条第1款规定: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含有免除承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产品质量法第3章均有规定。
上述对于免责条款规定应该是很全面的了,但问题是概括性法源缺乏判断机制和客观标准使得法源不便轻易援引,硬性规制虽标准明确,易于援引,但规制范围相对较窄,缺乏规制免责条款的弹性规定,而且规定的极不统
一,使得在原因的时候存在很大的不便。
(二)关于建立我国弹性规制免责条款方法(即的弹性判断)的思考
提到这个问题,很多学者都会提到这样一个问题:我国的现状使得我国有无建立弹性规制的现实基础?很多人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由于法官素质良莠不齐,目前在我国建立的弹性判决机制存在很大的困难,对此,“李永军老师指出,这是个立法体例的问题,不是法官素质低,而是我们的弹性条款被束之高阁,在司法实践中得不到或者很少得到应用”, 比如我们民法通则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实践中很少有法官在审判实践中进行引用,这就使得我们一些设计很好的条文在实践中成为一张废纸。所以我觉得我们可以以我们现有的概括性免责条款法源为基础,构建我国的弹性规制免责条款的方法。在这里,“王泽鉴教授的观点值得借鉴,王泽鉴教授认为在面对和处理免责条款的时候,应遵循以下原则:
a.在可能之情形下,尽量不承认不当交易条件已经由当事人合意成为契约条款
b.在无法否认该不当条款已经由当事人合意构成契约内容的时候使用上尽量采取不利于企业者的解释
c.若依照解释方法仍不能达到控制目的,应公开态度,宣布该条款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我想这三条可以成为我国在处理类似免责条款效力问题时候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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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判定问题解答如下, 【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
(一)我国现有的关于免责条款的认定体系
1.概括性规制免责条款的的法源
《民法通则》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上述法条所确立的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构成了我国现有的关于免责条款的概括性规制的认定体系。
2.硬性规制免责条款之法源
(1)民法通则五
十八,五十九条关于民事行为无效,可撤销以及秉承民法通则精神的5
2,54条关于合同无效,可撤销的规定均适用于对免责条款的效力认定
(2)合同法五十三条对于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中的这些免责条款均应归于无效:
(3).合同法四十条:“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本条是关于格式条款无效的规定,如果免责条款是以格式条款制定的,也适用。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海商法其第44条规定了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作为合同凭证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的条款,违反《海商法》第四章规定的无效。第126条第1款规定:海上旅客运输合同中含有免除承运人对旅客应当承担的法定责任的条款无效。产品质量法第3章均有规定。
上述对于免责条款规定应该是很全面的了,但问题是概括性法源缺乏判断机制和客观标准使得法源不便轻易援引,硬性规制虽标准明确,易于援引,但规制范围相对较窄,缺乏规制免责条款的弹性规定,而且规定的极不统
一,使得在原因的时候存在很大的不便。
(二)关于建立我国弹性规制免责条款方法(即的弹性判断)的思考
提到这个问题,很多学者都会提到这样一个问题:我国的现状使得我国有无建立弹性规制的现实基础?很多人认为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由于法官素质良莠不齐,目前在我国建立的弹性判决机制存在很大的困难,对此,“李永军老师指出,这是个立法体例的问题,不是法官素质低,而是我们的弹性条款被束之高阁,在司法实践中得不到或者很少得到应用”, 比如我们民法通则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在实践中很少有法官在审判实践中进行引用,这就使得我们一些设计很好的条文在实践中成为一张废纸。所以我觉得我们可以以我们现有的概括性免责条款法源为基础,构建我国的弹性规制免责条款的方法。在这里,“王泽鉴教授的观点值得借鉴,王泽鉴教授认为在面对和处理免责条款的时候,应遵循以下原则:
.在可能之情形下,尽量不承认不当交易条件已经由当事人合意成为契约条款
.在无法否认该不当条款已经由当事人合意构成契约内容的时候使用上尽量采取不利于企业者的解释
.若依照解释方法仍不能达到控制目的,应公开态度,宣布该条款违反公序良俗而无效” 。我想这三条可以成为我国在处理类似免责条款效力问题时候遵循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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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个人欠条格式是怎样的
正规的欠条的格式都应该先写欠条的标题,在正文中必须要写清楚因为什么原因欠钱,欠了多少钱以及什么时候还钱等相关信息,最后在结尾的部分应该是欠款方的签名和写欠条的时间。欠条正文的内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去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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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正式员工入职合同范本格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式员工入职合同范本格式
一、员工入职合同范文1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员工入职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日期:
三、员工入职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 ( 职位) 。
二、试用时间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的薪资为 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员工。
三、如在第一周培训期终止试用,无工资;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结算,无餐费补助。
四、乙方的转正薪资为底薪 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提成为20%此按照公司的制度给付)。
五、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0日前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或提前发放)。
六、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九、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十、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 进行合理调整。

一、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一周做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四、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五、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有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七、本协期满,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正式聘用协议。

八、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请假的若干规定:
1、员工请假,应事先持请假条或有关证明履行批准手续,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回回岗上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假期。确实需要延长假期者,向公司申请批准,假期后请出示假期期间证明事宜,否则将以旷工处理;
2、公司员工请假必须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申请,说明请假理由,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复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安排好假期指定责任代理人;
3、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呈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6条关于对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的规定和处理如下:
1、上班迟到十五分钟至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
2、上班迟到三十分钟至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
3、上班迟到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4、上班迟到者到达工作岗位后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不报告者加倍处罚,但也不能因报告了而免予处罚;
5、下班时间未经批准提前三十分钟以上离开下班者,以旷工半日处理;
6、旷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离岗位视为旷工;
7、脱岗,员工于工作时间内外出,但未向公司负责人说明去向,未经同意擅自离岗外出。脱岗时间比照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8、对恶意矿工者,作以下处理决定:
Ⅰ、旷工半日扣除当日一天工资;
Ⅱ、旷工一天扣除当月两天工资;
Ⅲ、旷工两天扣除当月五天工资;
Ⅳ、旷工四天扣除当月半月工资,情况特别严重者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按旷工一日处理;
正式员工入职合同模板格式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式员工入职合同范本格式
一、员工入职合同范文1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员工入职合同范文2
甲方:
乙方:
日期:
三、员工入职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聘任乙方为 ( 职位) 。
二、试用时间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的薪资为 元。甲方视乙方工作情况,酌情延长或缩短乙方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如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突出,考核成绩达标,可随时终止试用,转为正式员工。
三、如在第一周培训期终止试用,无工资;超过一周终止试用的,按原定的试用期薪资标准结算,无餐费补助。
四、乙方的转正薪资为底薪 元/月。(在职期间的薪资调整依据个人工作表现及岗位考核达标情况决定;提成根据各部门的具体规定给付,提成为20%此按照公司的制度给付)。
五、乙方的薪资由甲方在每月的10日前发放(若薪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则做顺延或提前发放)。
六、乙方在职期间,如工作成绩突出,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九、乙方在职期间,考勤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出勤记录及公司考勤制度执行。
十、乙方在职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实际工作能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 进行合理调整。

一、乙方在职期间,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并根据甲方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自觉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三、在职期间,乙方由于自身原因提出解除本协议时,须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理、总监、主管须提前一周做出书面离职申请),以便商洽、办理工作交接及薪资发放等事宜。交接手续办理完毕方可正式离职,否则,将依照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做出相应处理。

四、乙方任职期间,如违反了公司的制度或规定,公司有权据制度做出相应的处罚。

五、乙方在职期间,如甲方有正当理由认为乙方不能继续在公司任职(发现乙方违犯国家法律、有意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及规定——严重失职、出现重大失误、执行工作指令消极、弄虚作假、泄露公司机密……),可随时终止此协议。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损失的追究,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乙方在任职协议执行期间擅自离职,未按正常程序办理离职手续,公司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除追究其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薪资及留存薪资作为违约金处理。

七、本协期满,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正式聘用协议。

八、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已详知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承诺遵守。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请假的若干规定:
1、员工请假,应事先持请假条或有关证明履行批准手续,假期期满,应及时销假回回岗上班,不得以任何理由延长假期。确实需要延长假期者,向公司申请批准,假期后请出示假期期间证明事宜,否则将以旷工处理;
2、公司员工请假必须先向部门经理或主管申请,说明请假理由,然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复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安排好假期指定责任代理人;
3、安排好工作代理人,呈领导批准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6条关于对迟到、早退、旷工、脱岗的规定和处理如下:
1、上班迟到十五分钟至三十分钟者,扣除一小时工资;
2、上班迟到三十分钟至二小时者,扣除半日工资;
3、上班迟到二小时以上者,按旷工半日处理;
4、上班迟到者到达工作岗位后应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并讲述迟到的原因;不报告者加倍处罚,但也不能因报告了而免予处罚;
5、下班时间未经批准提前三十分钟以上离开下班者,以旷工半日处理;
6、旷工,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续假、或请假未获准而擅离岗位视为旷工;
7、脱岗,员工于工作时间内外出,但未向公司负责人说明去向,未经同意擅自离岗外出。脱岗时间比照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8、对恶意矿工者,作以下处理决定:
Ⅰ、旷工半日扣除当日一天工资;
Ⅱ、旷工一天扣除当月两天工资;
Ⅲ、旷工两天扣除当月五天工资;
Ⅳ、旷工四天扣除当月半月工资,情况特别严重者按照《劳动合同法》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9、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者,给予书面警告一次,并按旷工一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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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规借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在一些正规的债务债权关系当中,为了确保双方的利益不会遭受损失,一般来说,债权方会要求债务方写一个借款借条。借条对于双方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与此同时,借条也是在日常生活当中比较常用的,其实借条如果格式不正规的话,是不具备法律效益的。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正规借条的标准格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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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我如今年事已高,家有两个儿子,两套房子,我打算立个房产遗嘱,避免以后的争端,请问有没有一些房产正式遗嘱格式的模板之类的
[律师回复] 房产正式遗嘱格式如下
立遗嘱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现住 ,身份证号: 。
立遗嘱人:姓名 ,性别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现住 ,身份证号: 。
立遗嘱人系夫妻关系,共有 子,大儿子叫: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现住 ,身份证号: 。
二儿子叫,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现住 ,身份证号: 。
鉴于立遗嘱人年事已高。
鉴于立遗嘱此时身体健康,头脑清醒,能自由表达意志。
鉴于立遗嘱希望通过遗嘱的方式来处分自己将来的全部(部分)遗产。为避免后人因遗产继承问题发生争议,特立以下遗嘱:

一、关于本遗嘱
1、本遗嘱是立遗嘱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相关法律订立的;
2、订立本遗嘱时,立遗嘱人身体状况良好、精神状况正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在此明确,订立本遗嘱期间本人神智清醒且就订立该遗嘱未受到任何胁迫、欺诈,上述遗嘱为本人自愿作出,是本人内心真实意思的表示。本人其他亲属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对继承人继承本人所有的上述房屋进行干涉。
3、本遗嘱中的所有内容均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未受到胁迫、欺骗;
~ 1 / 3 ~
4、本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的 两处房产,是立遗嘱人合法取得的、有处分权的个人财产。
5、在本遗嘱订立前,立遗嘱人没有应本遗嘱涉及的财产与他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
二、本遗嘱所涉遗产
1、立遗嘱人于 年 月 日取得了位于
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

2、立遗嘱人于 年 月 日取得了位于
房屋产权,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
立遗嘱人自愿将 上述其中一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赠与 ,房屋过户也只能过户到 个人名下, 拥有此房屋的永久居住权及房屋支配权。
立遗嘱人自愿将 上述其中一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号: ;)赠与 ,房屋过户也只能过户到 个人名下, 拥有此房屋的永久居住权及房屋支配权。

3、 须对 尽到赡养义务,否则取消 对本房屋的继承权,
3、其他:

1、本遗嘱一式 份,由
各执一份。

2、上述房屋按本遗嘱所列明的方式进行处理,其他任何人不得有争议。
立遗嘱人: (签字)
立遗嘱人: (签字)
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中什么是无效条款
[律师回复]
一、格式合同中什么是无效条款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格式条款多在使用频率较高的合同中出现,如银行的借款合同、大型企业的买卖合同、公用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特殊消费合同(如供水合同、供电合同)、保险合同、货物运输合同。格式条款一般都是书面的,但不排除其他形式,如商家提出的经营服务口号:“假一赔十”、“当面点清,出门无效”等,都可视为格式条款。格式合同的应用往往是一些公用企业和服务行业,有时他们为了逃避责任,利用条款对广大当事者提出不平等、歧视性的要求,如银行单方面确定滞纳金的处罚比例、商店单方面提出搭售或者免除责任的要求,如“凡在我商场购买的商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请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我商场概不负责”,或冲印胶卷中的“冲坏胶卷,只赔胶卷,不另赔偿”的规定,这种规定是违反《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是无效条款。
二、如何防止格式条款的弊端为了防止格式条款的弊端,《合同法》作一些具体的规定,如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以及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等保护相对方的规定。但是,当事人在格式条款之外另有约定的,虽该约定与格式条款内容不符,则采用约定的内容。如格式条款规定逾期偿付货款的违约金是20%,如双方约定为10%,则按10%计违约金,不采用20%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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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什么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由当事人一方未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约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并不允许对方当事人对其内容作变更得合同条款。
1、格式条款一般是由居于优势地位得一方制定的,所谓优势地位指凭借法律上的规定或者依据一定的经济实力而在合同订立中享有主导的地位;拟定格式条款的一方一般是固定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的单位,也有的是由政府的有关部门为固定提供某种服务或商品的单位制定,而由这些单位使用的,例如运输合同中的价格等条款。由于格式条款是一方事先拟定的,因此,无论是何方先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总是处于要约人的地位。
2、格式条款具有广泛性和持久性,它不是为某一特定主体制定的也不是只适用一次而是在一定期限内多次使用;
3、在订立时没有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居于优势地位的一方将其预定的条款强加于对方,从而排除双方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可能性。
二、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格式条款在以下三种情况下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2、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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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如何防范格式条款的风险?
[律师回复]
一、哪些格式条款是无效的下列情形的格式条款无效: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2、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如何防范格式条款的风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制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格式条款是由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商家制定的,而且往往被商家用来限制或者免除其责任。为维护公平合理的原则,我国的《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格式条款的成立和生效上都要求商家承担更多的法律义务,从而达到实现限制商家优势地位的目的。
1、商家有提请消费者注意的义务。如果没有提请注意的话,该格式条款不能够成为合同的一部分或者是作为一个单独的合同而成立。
2、对于格式合同中商家免除其责任,或者排除消费者主要责任的,该格式条款无效。当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商家的理解。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理解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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