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的三方协议号怎么查询?
纳税人的三方协议号在三方协议上标注的很清楚,税务三方协议的办理流程是:
第一步:找税收管理员领取三方协议,填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开户银行、账号并加盖公章;
第二步:将上述协议送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协议编号(各类银行一般是倒数第三位数字来进行区分),并填写征收系统中纳税人信息、税务机关代码、负责人签字、税务局盖章;
第三步:将税务签字盖章后的协议送到开户银行,银行签字盖章后,将相关信息录入委托交纳税款系统,并退回协议的企业联、税务联,同时出具信息录入回单;
第四步:将银行退回的三方协议税务联、银行信息录入回单交给纳税服务大厅,大厅人员与银行进行验证,成功后,即完成三方协议的所有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逃税罪】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隔热膜犯罪的规定处罚。
由此可见,关于税收的三方协议号是由税务机关编号的,通过该三方协议后,可以查询到纳税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对于纳税义务人来讲,税收三方协议的具体操作流程可以先咨询税收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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