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在哪申请工伤鉴定?

最新修订 | 2024-02-21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工伤伤残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受伤职工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伤情相对稳定后,发现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同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应该在哪申请工伤鉴定?

一、应该在哪申请工伤鉴定

工伤伤残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医务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受伤职工及时申请伤残鉴定。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伤情相对稳定后,发现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同时应当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职工发生伤害事故经认定为因工受伤后,紧接着的就是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以分为三种。

第一、初次申请的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因工伤治疗而导致受伤的,经相对稳定过后仍有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对其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认定是在海门发生的工伤,雇主或个人必须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在60天内作出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将劳动能力鉴定期限延长30天。

第二、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如对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可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第三、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内,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有变化的可申请重新鉴定。工作能力鉴定结果会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待遇补偿,因此用人单位和职工都要把握好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的时限。

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工伤职工个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偏轻或偏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8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应该在哪申请工伤鉴定?
一键咨询
  • 153****2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66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27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7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0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7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1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8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2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37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4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5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笔迹鉴定申请应该谁来申请?
笔迹鉴定申请应该由举证方申请。在我国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此时往往是会对书证等证据申请笔迹鉴定的,笔迹鉴定一定要到专业的鉴定机构,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申请笔迹鉴定的,也是需要收取一定的鉴定费用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申请工伤鉴定,申请鉴定工伤等级去哪里申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因此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笔迹鉴定申请应该谁来申请?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笔迹鉴定申请应该谁来申请,申请笔迹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申请工伤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去哪里申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因此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去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
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
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
(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
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
(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
(3)准备上报所需材料,做好劳动鉴定案件的上报工作
(4)协助企业做好伤、病、残职工的管理工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应该由谁申请笔迹鉴定?
笔迹鉴定的申请应当由原告提出,也就是遵循民诉法中的谁起诉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向法院提出鉴定的要求。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原告已经证实文书完成举证,被告不服的,则这个时候由被告提出笔迹鉴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司法鉴定申请重新鉴定吗
[律师回复] 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原委托事项鉴定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按规定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委托人或者其他诉讼当事人对原鉴定意见有异议,并能提出合法依据和合理理由的;
(五)法律规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其他情形。
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应该如何申请工伤鉴定?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应该如何申请工伤鉴定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工伤赔偿
一方申请鉴定,另一方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律师回复] 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八条 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二、申请司法鉴定的条件 1、在不同的诉讼活动中,由于举证责任分配不同,司法鉴定提请权有一定差别。在刑事诉讼中,侦查初期申请司法鉴定主要是侦查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及其家属;在侦查中后期和、审判阶段,需要对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请。刑事自诉案件中涉及专门性问题的鉴定,主要由被害人一方提请,如果被告方有相反证据或对原告方提供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也可申请初次鉴定或重新鉴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均有举证权或负有举证责任,提请司法鉴定的主体是双方当事人。 2、提请司法鉴定主要采取书面形式,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口头方式申请鉴定,但司法人员应对其申请进行如实记载。司法鉴定申请书,应当写明案由、鉴定对象、鉴定理由、鉴定要求、拟聘请的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 3、诉讼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对需要鉴定的专门性问题,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鉴定用、的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三、申请司法鉴定的八个程序 9一)、委托: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后,由司法鉴定机构指定的司法鉴定人、或者由委托人申请并经司法鉴定机构同意的司法鉴定人完成委托事项。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 (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 (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 (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 (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 (六)、复核鉴定 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复核鉴定除需提交鉴定材料外,还应提交原司法鉴定文书。 (七)、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司法鉴定机构在法定或者约定的鉴定期限内完成司法鉴定后,应当按时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司法鉴定文书正本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委托人,两份由司法鉴定机构存档。 (八)、出庭 司法鉴定人应当按照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的要求按时出庭。司法鉴定人出庭时,应当出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29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8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申请法律援助在哪里申请应该?
可以在相关的官网上申请。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法律援助的条件可分为一般条件和特殊条件,法律援助也是要看条件的。
10w+浏览
法律顾问
我叔叔当年在外面工作的时候,我叔叔代表公司去签订了合同了,但是对方不承认我叔叔签订了合同,现在要去申请合同笔迹鉴定,在什么时候申请笔迹鉴定不能鉴定呢?
[律师回复] 笔迹鉴定主要运用的是碳元素的时间变化而判断时间。
两个签字的先后顺序除非相差很久,从纸张、墨迹的区别可以大致判断先后顺序。但笔迹形成时间的鉴定目前从技术上无法精确,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鉴定:
1、通过对不同笔迹墨水成分的鉴定,可以判断其是否为同一支笔书写,如不是同一支笔,可作为伪造的依据。
2、如果笔迹和印章有交叉、重叠的地方,从显微镜就可以看出是先盖章还是先写字,如果同一张纸上的字在盖章前有,盖章后又出现了,就值得怀疑。
3、一般情况,对外委托文件制成时间鉴定时,应要求送检单位提供比对的样本,若送检单位不能提供样本,目前只有少数鉴定机构用多次测定法能鉴定三个月以内的制成文件;极个别公安部门的鉴定机构能鉴定六个月的以内的制成文件,由于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送检鉴定的检出率不高。对此,人民法院的司法技术人员应对委托案件的鉴定条件和鉴定机构的资质、能力进行审查,对落款时间和怀疑时间超过六个月的,要求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比对的样本。
4、由于检材与样本在纸张、墨水、油墨、保存环境等方面的不同都会对鉴定结果产生决定性影响,鉴定机构自备的样本不可能满足与送检材在纸张的种类及颜色,墨水、油墨的色料及染料的主要成份,保存环境的温度、湿度等方面相同。因此,不能使用鉴定机构的自备样本进行文件制成时间鉴定。
在我国相关的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可以使用相关的鉴定程序对案件进行相应的审理。这类笔迹的鉴定时间间隔不要太长,一是对鉴定的准确度有所影响,再有就是对案件的审判过程也较为不利,要合法的保护我国的相关合法人的合法权益。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298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鉴定 > 应该在哪申请工伤鉴定?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