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纠纷可以到收货地当地法院进行起诉。当事人和卖家之间的纠纷属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网上购买手机,一般是采用快递送货上门的方式,在当事人和卖家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的收货地即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当事人既可以向卖家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当事人的收货地法院起诉。
二、网络购物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有哪些
第一,买家购买商品后,卖家拒绝发货。
作为消费者,当在电商平台下单,并支付了价款后,买卖合同就已经成立。此时,如果商家拒绝发货,当事人是有要求商家继续履行买卖合同即按时发货的权利的,如果商家不处理的话,那么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维权:
1、向商家所在的电商平台投诉商家的违法行为,与商家的聊天记录就是最好的证据,让平台对商家做出相应的处罚。
2、向消协等消费者维权机构投诉,请求消费者维权机构协助我们维权,处理此事。
4、向维权类自媒体寻求帮助,向自己所在学校的自媒体寻求帮助。
第二,收到快递,发现实物存在产品质量问题。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商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3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的,为500元。就是说我们在面对商家知假卖假时,除了要求商家退回我们的付款外,还可以要求商家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原则上是退一赔三,五百保底。
如果购买到的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除了要求商家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商家要求支付价款的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这比一般性规定的退一赔三,五百保底对商家的惩罚更为严厉。
第三,快递损毁或丢失
个人建议,如果取件时发现快递破损,可以选择拒收快递。如果一定要接收破损快递的话,牢记开快递的时候一定要录像,如果后期需要维权的话,这可以作为证据。
如果发生快递毁损或丢失,首先要做的是找到责任方,明确到底是商家、快递公司的单独责任还是多方的共同责任。当然,如果找不出来到底是谁的责任的话,可以要求商家帮忙找,一般来说商家都会积极帮忙,从而撇清自己的责任的。
如果对于商家或者快递公司的服务不满意,可以向消费者维权机构投诉,请求帮助。如果确认是快递公司的问题,同时也可国家邮政局申诉。
网络购物的问题及解决方法有第一买家在购买物品以后,并且已经支付了钱款,卖家不发货。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的话,那么卖家可以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要求卖家进行发货或者退款。同时当事人应该保留同商家的聊天记录或者平台的购买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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