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内容是根据最高法定刑来做出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法定最高刑,如果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那么追诉时效就应当是5年的时间,如果是已满5年,但是是不满10年的追诉时效是10年的时间。
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内容是什么?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 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 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 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 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 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 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 之日起计算。 致人重伤的法定刑是3~10年,如果是特别残忍手段造成重伤或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得看具体的受伤程度,最好有个鉴定

二、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人民法院对权利人的权利不再进行保护的一种时间制度。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时效的种类

时效分为两种:追诉时效和行刑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有效期限的制度。超过法定追诉期限,司法机关或有告诉权的人不得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已经追诉的,应撤销案件或不起诉,或终止审判。追诉时效完成,是刑罚请求权消灭的重要事由之一。

行刑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被判刑的人执行刑罚有效期限的制度。犯罪人被判处刑罚后,只有在行刑时效期内,刑罚执行机关才有权对犯罪人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行刑时效期间内所判处的刑罚未执行,超过行刑的时效,便不能再对犯罪人执行所判处的刑罚。行刑时效完成,是刑罚执行权消灭的一项重要事由。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并不仅仅是在民事领域方面存在着诉讼时效的规定,在行政领域还有刑事领域都是存在着诉讼时效的概念的,只不过说在刑事领域方面主要指的就是追诉时效,这是需要根据法定最高刑罚作出不同判断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4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09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内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5****08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5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3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42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2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81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7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22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1****3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8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16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8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2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交通事故证据一览表
1、原告的身份证,证明原告的主体资格。2、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证明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事项3、亲属关系证明,证明原告与死者或伤者之间的亲属关系及是否为实际被扶养、赡养和抚养关系(主要有结婚证、户口簿、村乡或街道社居委证明及单位证明等)
10w+浏览
交通事故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法律援助知识一览表
公民对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朋友在工作过程中,受了伤现在在医院治疗,想咨询一下2018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有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
计发标准
基数
支付渠道
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我(供养对象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其他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每人每月再加10%
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来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50个月
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
1、五、六级的必须是职工本人提出或单位破产关闭。
2、七至十级的,可由职工本人提出或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用人单位
六级
40个月
七级
25个月
八级
15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10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
六级
8个月
七级
6个月
八级
4个月
九级
2个月
十级
1个月
以上是对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2018年内容有哪些啊的回答。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0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谁知道成都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有什么内容,具体一点,详细一点!我有一个同事受伤了,是工伤,想问问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6个月)
(二)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2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0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8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6个月(2011年1月1日后,为7个月)
(二)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工伤医疗补助金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如《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3条。
四、工亡待遇标准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工伤保险条例》的修订,2011年1月1日以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改为20倍的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09年的为17175元,2010年的为19109元,2011年的为21810元。)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贵州省工伤赔偿一览表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贵州省工伤赔偿一览表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我是刚开始接触学习交通法的大一新生,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览表上有啥内容仍有所不了解,请各位律师帮忙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1、交通事故等级划分:轻微事故,一是造成轻伤1-3人或财产损失机动车损失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不足200元;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1-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根据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赔偿,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3、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任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桂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具体受理部门为该支队法制科),上级公安机关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消的决定。接道《道路交通事故责任重新决定书》后,应当在5日内向各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公布。交通事故责任的重新认定为最终决定。
  
4、责任推定。⑴、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损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⑵、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办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三)处罚
  
1、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四条,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警告、罚款、吊扣驾驶证、吊销驾驶证、拘留)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①逃逸;
②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
③隐瞒事故真相;
④嫁祸于人;
⑤其他恶劣行为。
  
3、对军人、武警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发的,由军队、武警警察部队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诉讼代表人的权利有哪些内容?
诉讼代表人的权利包提出括管辖权异议的权利,提供证据的权利,进行法庭的辩论的权利,申请证据的保全的权利,根据与当事人的沟通之后,可以拥有对实体权利的变更,放弃当事人的诉讼请求等权利。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朋友最近在工作的时候受了伤,造成的伤害是不可逆的,现在要申请工伤,想要了解下这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2018年内容有哪些啊?
[律师回复] 工伤保险待遇
项目
计发标准
基数
支付渠道
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基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我(供养对象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
配偶每月40%
本人工资(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其他人每月30%
孤老或孤儿再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后死亡待遇
丧葬补助金
6个月
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月40%,其他人每月30%,孤老或孤儿每人每月再加10%
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来补助金及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
50个月
本人工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支付)
1、五、六级的必须是职工本人提出或单位破产关闭。
2、七至十级的,可由职工本人提出或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用人单位
六级
40个月
七级
25个月
八级
15个月
九级
8个月
十级
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五级
10个月
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
六级
8个月
七级
6个月
八级
4个月
九级
2个月
十级
1个月
以上是对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2018年内容有哪些啊的回答。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0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09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股东代表诉讼内容主要有哪些?
股东代表诉讼是为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受到损害而提起的诉讼,其享有的只是名义上的诉权,在写诉讼状的时候至少应当包括股东和被告的详细信息、公司的名称以及经营范围等,诉讼请求和理由依据,可以提供证据材料和证据来源等。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各位律师好,我是广东人,最近我叔叔在公司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请问各位律师广东工伤认定伤残标准一览表的内容是什么呢,谢谢
[律师回复] 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的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级:器官缺失或完全丧失功能,其它器官不能代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
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
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099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但是现在出现了劳动纠纷,所以我想请问大家劳动纠纷赔偿项目一览表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有人知道吗?
[律师回复] 关于劳动纠纷赔偿项目一览表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双倍工资。支付前提: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
  双倍工资的前提:用人单位的原因未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部分;
  双倍工资最高:可得11个月。
  
二、经济补偿金。
  支付前提: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1种情形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9种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12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的;
  1
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
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
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
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
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
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2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
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3、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双倍经济补偿金。
  支付前提: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四、代通金。
  支付前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支付标准:
  1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者受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者受工伤赔偿标准一览表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八)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刑事诉讼时效一览表内容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