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包含加班费是合法的,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但合同条款不能显失公平,同时要满足以下条件:
1、劳资双方约定的加班工资数目和加班时间必须明确,简单地规定月工资包含加班费有避重就轻之嫌。
2、约定“工资已包含加班费”的加班时间,最多不可超过《劳动法》规定的每月36小时的限额。如果约定的加班时间超过每月36小时,超出部门应视为违法超时加班,应当另行计算加班费。
3、折算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折算后的时薪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为加班时间,加班工资以最低工资标准,按法律规定标准计算。
二、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无效。双方应当在订立劳动合同、拟定劳动合同条款时出于自愿,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关系的一方违背了他们的真实意愿。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无效。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公平原则,核心含义就是要求劳动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相一致。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免除己方法定责任如“一律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生死病老都与企业无关”等条款无效。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主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不能产生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是可以包含加班费的,采用胁迫,威胁的手段,违反劳动者的真实意图,而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而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违反法律、法规等强制性要求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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