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二、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怎么办?
如果出现被执行人不报、瞒报、少报、虚假报告、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报告的情形,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给予罚款、拘留,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规定来看,直接从民事上升到了刑事的高度,所以说后果还是很严重的。
判决文书生效后,如果对方不履行,胜诉方申请执行后,案件会进入执行程序,在这个执行阶段,执行法官会给被执行人发送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其中执行通知书是告知被执行人要及时履行判决义务,报告财产令是要求被执行人在一定期限内报告自己名下的财产,对于这个报告财产令,是法院执行阶段发给被执行人的一个法律文书,目的是要求被执行人主动报告个人名下的财产,以此来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判决义务的一种形式,既然是法律文书,那就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当然也有其强制性,作为被执行人是应当按要求报告个人财产的,而且不能不报、瞒报和少报,而且对于被执行人报告的财产情况,法院执行局还要结合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等形式进行调查核实,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组织听证来核查真实性,如果发现报告的不实或者虚假上报,也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
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拘留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在处理案件中,如果出现被执行人拒不报告财产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节,给予被执行人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直接从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