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需要执行法官在场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需要执行法官在场的。在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的规定中,如果是我国的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人民法院应结束执行程序,执行措施。如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则作结案处理;如和解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则依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需要执行法官在场吗?

一、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需要执行法官在场吗?

执行和解协议没有法院盖章,只要由案件执行法官记入笔录,就具有法律效力。

当然,这种法律效力是有限的,当事人可以不履行。

如果被执行人履行了和解协议,执行案件就执结了;如果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和法院不能采取什么措施,只能按照原来的判决书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 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执行和解协议的效力有哪些

达成和解协议是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这个条件就是和解协议得到履行。执行和解协议一经达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该协议明确了执行的方式、内容、时限,对权利人义务人都具有约束力;只要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就不能再按原判决执行,当事人也不能再反悔。

解协议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程序上的效力。和解协议在程序上的效力,体现在和解协议的签订和和解协议的履行完毕两个方面。《执行工作规定》第87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和解协议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毕,人民法院应结束执行程序,执行措施。如和解协议履行完毕则作结案处理;如和解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则依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

这种做法,虽与法律规定不相冲突,却使得案件的执行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不利于执行案件的理顺,也不利于人民法院对执行案件的规范化管理。人民法院采取如此做法也是权宜之策,进一步解决这一问题,也只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新的司法解释了。

2、实体上的效力。和解协议在实体上的效力只能在协议全部或部分履行完毕后才体现出来。在和解协议全部或部分履行完毕后,当事人之间协议变更原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重新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处分自已实体权利的行为,因法律上承认而具有法律效力。

执行机构负责执行下列生效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有关规定作出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裁定;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在我国的诉讼程序的规定中,我国的执行和解协议一经达成就具有法律效力,理由是该协议明确了执行的方式、内容、时限,对权利人义务人都具有约束力。和解协议在实体上的效力只能在协议全部或部分履行完毕后才体现出来,此时我们是需要注意保护自己的权益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6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需要执行法官在场吗?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5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1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60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0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71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2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45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7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6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06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6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执行死刑的场所和程序是什么?
死刑可在刑场或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景点附近。死刑采用枪决或注射等方法执行。执行的具体程序:1、罪犯会见其亲属。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3、验明正身。4、执行死刑。5、执行死刑完毕,制作笔录。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协议私下签订的协议,协议上没写执行费,合理吗
[律师回复]   原则上,不能结案;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执行费系应当依法追缴的费用,需上交国库;非经法定程序及法定理由,不得随意减免。更不会由执行双方自行决定不交了。  
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  当事人依法向人民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八)项规定的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决定。  
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四十四条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只适用于自然人。  
四、《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56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被申请执行人和第三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是否有效
被申请执行人和第三人签订和解协议是无效的。申请执行人只能和被执行人签订执行的和解协议,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法院的执行员会把协议的内容做记录,双方当事人在上面签字盖章。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有利害关系需要回避吗?
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有利害关系是需要回避的;如果法官不回避那么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回避的,只要本案的执行人员与案件的当事人有关系是会影响到法律判决的公正性,这会让对方当事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场地使用协议与场地租赁协议的区别
[律师回复]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甲方有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___平方米的门面__间,室内水、电二通,设施完好,意欲出租,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自愿签订门面出租合同。
二、租期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房屋租金每年为______元,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年度一次性向甲方缴清。若甲乙任何一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均需征得双方同意,甲方需提前收回,退还已收乙方租金,乙方需提前退租,乙方已交租金甲方不退还。
三、乙方在租房期间,每月的水、电费按实数向收取水、电费的单位或个人如实缴纳。如因拖欠上述费用而造成对乙方的停水、停电甲方概不负责。
四、乙方在租房期间应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及有关治安条例,承租人不得在出租房内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及黄色等物品,或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如因乙方不遵守国家的法律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签订时间:以上就是房屋及场地租赁协议问题的答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我国的执行和解协议法官签字吗?
我国的执行和解协议法官是不需要签字的。在我国的诉讼执行程序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6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在哪里执行死刑,执行死刑的场所?
死刑立即执行的地点选择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为做出该判决的人民法院。刑场不得设在繁华地区、交通要道和旅游区附近。《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10w+浏览
刑事辩护
男方签订的净身出户协议可以执行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男方自愿净身出户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净身出户,是指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得到任何共同财产。通俗化的说就是离婚时一方要求另一方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净身出户一般多发生在男方入赘女方家庭中,按照我国《婚姻法》来讲,这种要求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男方出轨可以要求净身出户么婚姻法中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条文中,除去前面提到的第四十七条外,还包括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其中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双方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但这是不涉及“过错行为”的。而第四十六条则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四种情形之一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这是涉及“过错行为”的(虽然只是规定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不是“净身出户”),然而,规定的这四种情形却不包括通常情况下的“婚内出轨”。毕竟,有婚外情或者婚外性行为,与“重婚”和“与他人同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按目前的法律和判决实例,通常的婚姻出轨者较少会进行赔偿,更不要说“净身出户”了。其实,净身出户实际上说的是双方在分割离婚财产的时候,男方一分不拿,全部财产归为女方。判断男方自愿净身出户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就得看协议内容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如果符合这些条件,协议就是有效的,具备法律效力。即便以后男方反悔,协议对其也有约束力。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判决执行 > 签订执行和解协议需要执行法官在场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