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是行为犯还是实害犯

最新修订 | 2024-08-2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抢劫罪是行为犯还是实害犯

一、抢劫罪行为犯还是实害犯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抢劫罪是必须有行为人的暴力实施抢劫的行为作为前提的,而且在发生暴力之前或者发生暴力过程中就有要抢劫被害人的财物的犯罪目的

二、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1)抢劫罪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构成了抢劫罪。

立法上没有抢劫的数额和情节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刑法》本法第13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不认为构成了抢劫罪。

例如:青少年偶尔进行恶作剧式的抢劫,行为很有节制、数额极其有限,如强索少量财物,抢吃少量食品等,由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不构成抢劫罪。

(2)因为婚姻、家庭纠纷,一方抢回彩礼、陪嫁物,或者强行分割并拿走家庭共有财产的,即使抢回、拿走的份额多了,以及类似的民事纠纷,也属于民事、婚姻纠纷中处理方法不当的问题,不具有非法强占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抢劫罪。

(3)为子女离婚、出嫁女儿暴死等事情所激怒,而纠集亲友多人去砸毁对方家庭财物,抢吃粮菜鸡猪,属于婚姻家庭纠纷中的泄愤、报复行为,一般应做好调解工作,妥善处理,不要作为抢劫论处。

抢劫罪立法上没有对抢劫数额和情节作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抢劫罪侵犯的客体不仅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还包括公民的人身权利,是侵犯财产罪中危害性最大、性质最严重的犯罪。在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具备了抢劫罪的基本特征,不论抢劫数额多少,都构成抢劫罪。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7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抢劫罪是行为犯还是实害犯
一键咨询
  • 146****84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1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2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6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6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15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64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2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0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8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8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31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48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抢劫罪是实害犯还是行为犯
抢劫罪是行为犯。刑法对构成抢劫罪没有规定数额、情节方面的限制,只要行为人当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无论是否抢到钱财,也不论实际抢到钱财的多少,原则上都构成抢劫罪,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实践中抢劫犯能假释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实践中抢劫犯可以假释吗
假释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了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不是说每一个被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都可以获得假释。实际上,对罪犯适用假释需要严格的条件。从假释的对象来看,我国刑法第81条规定,假释原则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同时又规定:“对累犯以及因、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之根据上述的规定,适用假释的条件为:

一,假释只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但对于累犯以及因、爆炸、抢劫、、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二,假释只适用于已经执行了一部分刑罚的犯罪分子。具体而言就是,被判处有期徒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罚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10年以上,才可以适用假释。

三,假释只适用于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所以,不能笼统地说抢劫犯能不能适用假释。假如因抢劫判处10年以下的,在符合其他假释条件下,是可以被假释的。
相关知识:假释撤销决定的内容
1、假释的发动基于对受刑人人身危险性业已消除的认定和在监督考察下不再危害社会的期待。
2、由于假释是以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在危害社会为根本条件,故而如犯罪分子有意隐瞒自己的罪行,足以说明其无悔改表现,亦难以确认不致再危害社会,应当撤销假释当无异议。但是,如果罪行是被假释犯主动坦白交代的,所以应区别对待。
3、将违法行为作为假释必然撤销的一个条件是中国对假释犯重“管束”轻“保护”的一个明显体现,笔者以为并不足取。假释考验期是促使假释犯重返社会的过渡阶段,是其从监禁生活到社会生活的磨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为人实施抢劫是犯罪吗?
行为人实施抢劫是犯罪吗,答案是肯定的,并且根据我国的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抢劫罪属于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是行为人实施了抢劫的行为的,无论是行为人是否取得财物以及取得的财物的大小如何,都是会被认定为抢劫罪的,具体的抢劫罪的量刑标准可以参考下文。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抢劫罪是行为犯么抢劫罪是行为犯。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抢劫罪是行为犯么抢劫罪是行为犯。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劫犯开车撞死抢劫犯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应当区分两种情况来解答:  
1、如果犯罪嫌疑人正在抢劫,为了制止抢劫不法行为,开车撞死抢劫犯属于正当防卫,不负法律责任。  
2、如果开车撞抢劫犯的行为发生后抢劫行为完成后,则属于事后防卫,涉嫌故意伤害罪或故意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抢劫罪是行为犯么抢劫罪是行为犯。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抢劫罪是行为犯么抢劫罪是行为犯。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一个亲戚的兄弟前几天他们聚了餐,喝了酒,一时冲动犯了事,现在要被行政拘留,想问一下共同犯罪抢劫罪实行犯严重吗?
[律师回复] 我国对共同犯罪抢劫罪实行犯明确规定,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的共同故意犯罪。”这个科学概念表明,共同犯罪具有以下三个特征: 
 
(一)从犯罪主体上看,必须是二人或者二人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如果犯罪主体是单个人的,不存在共同犯罪问题。并且犯罪主体的每个成员还必须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否则,不能构成共同犯罪。
 
(二)从犯罪的主观要件来看,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犯罪故意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各共同犯罪人均有相同的犯罪故意;二是共同犯罪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只有同时具备了这两方面的意思,
才能使各个共同犯罪人在其主观心理状态上造成一个共同的犯罪意志,从而使他们各自的行为具有一种内在的相互联系,以致可能产生或者实际产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三)从犯罪的客观要件来看,各个共同犯罪人必须有共同参与一定的犯罪行为。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都必须是犯罪行为,而且是指向同一犯罪客体。就共同犯罪的分工而言,各共同犯罪人的具体行为可以表现为:
1.实行行为,即实施符合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
2.组织行为,即组织、领导、策划、指挥共同犯罪的行为;
3.教唆行为即劝说、收买、威胁或者其他方法教唆他人故意实施犯罪的行为;
4.帮助行为,即提供信息、工具或其他提供便利的行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抢劫罪是行为犯吗抢劫罪是行为犯。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抢劫罪是行为犯吗抢劫罪是行为犯。,抢劫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抢劫罪与抢劫犯有哪些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客体要件不同。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公私财产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抢夺罪侵犯的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抢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劫取公私财产的行为,劫取公私财物的数额不限;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然夺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这些区别为我们区别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界限提供了客观标准。但由于抢劫罪与抢夺罪同属侵犯财产的犯罪,彼此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比如: (1)在客体要件上,二者都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虽然抢劫罪使用的是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往往造成被害人伤亡;抢夺罪使用的是强力夺取的方法,直接作用于被抢夺的财物,但有时也会发生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暴力和强力性质不同,但从一定意义上说,暴力也是一种强力。因此,二者在客观方面,不仅行为方式有相似之处,而且危害结果也可能相同。 (3)在一定条件下,抢劫罪和抢夺罪可以相互转化。刑法第269条的规定,其中包括了犯抢夺罪转化为抢劫罪的情况。另外,在司法实践中,有的犯罪分子为了达到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往往作了几手准备,哪种手段能达到目的,就使用哪种手段。有的犯罪分子出于抢劫的故意,身带凶器,准备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到作案现场后,发现不需要实施暴力、胁迫方法,由抢而变为偷。有的犯罪分子出于盗窃的故意,在实施盗窃行为时被人发觉,遇到反抗,继而使用暴力、胁迫方法,则由暗偷转化为明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亦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抢劫罪与抢夺罪的相同点 抢夺罪和抢劫罪都是行为人公然实施多去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是处于非法占有的目的,为直接故意,主体都是一般主体。而且两者都是公然取得他人财物的行为,主观上都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抢劫罪加重犯多次抢劫如何理解,连续犯多次抢劫的认定
[律师回复]
一、抢劫罪加重犯多次抢劫如何理解所谓“多次抢劫”,一般指在不同的时间实施抢劫3次以上(含3次)。问题在于,多次抢劫是否要求各次抢劫行为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是要求每一次都构成犯罪还是要求一次以上构成犯罪是否要求既遂是否包括构成连续犯的场合时间上是否有限制是否要求在不同的地点或针对不同对象立法者将“多次抢劫”作为抢劫罪的严重情节之一,主要是基于多次实施抢劫行为的人主观恶性较大,而非侧重于考虑多次抢劫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多次抢劫的构成,并不要求每一次抢劫行为都达到构成犯罪的标准。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认为多次情节显著轻微的抢劫行为可以认为构成抢劫罪,甚至认为构成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情节加重犯的构成,必须以符合基本构成为基础,一个连刑法分则各具体罪基本构成都不符合的行为,只能认为是一般违法行为而非犯罪行为,更谈不上是某个罪的加重犯。抢劫罪基本构成中并没有如盗窃罪一般,规定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多次一般抢劫行为,可以构成抢劫罪。因此,不能将多次情节显著轻微的抢劫行为作抢劫罪认定,更不能认为是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如校园里时常发生的“清钱”行为,即学生之间以强欺弱采用轻微暴力或胁迫夺取少量财物的行为,往往对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并不造成实际的伤害,涉案财物数额也很小,主体上又是未成年人,在情节上符合刑法第13条但书关于“情节显著轻微”的规定。对于这样的案件,尽管在形式上符合“多次抢劫”的规定,若按照抢劫罪情节加重犯认定,不仅与抢劫罪的构成不符,也有违刑法的谦抑性。因此,我们认为,认定刑法第269条所规定的“多次抢劫”,虽不要求各次抢劫行为都构成犯罪,但须至少有一次以上(含1次)在社会危害性上达到犯罪的程度,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至于在犯罪停止形态上,则不应作特别要求。因为,无论犯罪行为停止于既遂、未遂或中止形态,都无碍于客观上“多次抢劫”的构成和行为人主观上抢劫故意的持久性。
二、连续犯多次抢劫的认定在连续犯问题上,我们认为,“多次抢劫”应当排除连续犯的场合。如前所述,刑法对于多次抢劫作为抢劫罪的情节加重犯,主要是出于对犯罪人主观恶性的考虑。而连续犯是出于一个故意而连续实施的符合同一个犯罪构成的行为,不能体现行为人抢劫故意的持久性。关于多次抢劫是指在多长时间内抢劫3次以上,通常认为,“只要是在追诉时效内依法应当追诉的抢劫行为,都应当予以计算,作为抢劫的次数。”我们认为,在权威司法解释出台以前,这种解释还是可以维持的。有人认为,司法解释对盗窃罪中的多次盗窃解释为1年以内入室盗窃或扒窃3次以上,因此,根据入罪举轻以明重的原理,可以参照该解释,将抢劫罪中的多次抢劫的时间也限制为1年以内。问题在于,多次盗窃在盗窃罪中是一个定罪情节,而多次抢劫在抢劫罪中却是量刑情节,二者不具有可比性。至于多次抢劫的地点和对象,我们认为不应限制为不同的地点或针对不同的对象实施的多次抢劫。实践中存在犯罪人将抢劫地点总选择在同一地点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在对象上也有可能犯罪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碰巧抢劫的对象为同一个被害人。而且,即便多次抢劫地点或者对象同一,也无损于多次抢劫行为所体现出的行为人抢劫故意的持久性和顽固性。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暴力犯罪辩护 > 抢劫罪是行为犯还是实害犯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