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前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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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开庭前调解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产生了民事纠纷后,一般都会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法院在受理的诉讼后,在开庭钱都会对双方先进行调解,要是双方能够达成和解的协议,并且有双方的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
开庭前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一、开庭前调解有法律效力吗?

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在开庭审理前进行调解的,如果调解达成协议的,并且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字的,协议书送达到当事人手中后生效,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需要执行协议书的内容。

庭前调解的注意问题:

1、调解是要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进行的,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的,是不能调解的。

2、调解达成协议的,法院一般要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要载明调解达成的内容。

3、法院的调解书自送达双方当事人时生效,如果在送达前一方反悔的,法院就需要及时作出判决。

通过上文的分析,开庭前调解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依据是否达成协议,协议书是否送达到双方当事人而定,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送达前一方反悔的,协议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二、庭前调解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从自愿原则探索庭前调解程序

自愿,即自己愿意而没有强迫地去做的。即所做出的选择是否自由,是否符合自身的决策导向。故在调解中,当事人的意志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所以在调解程序开始之时,人民法院首先阐述:“原告XX与被告XX某某纠纷一案,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公开(或不公开)进行调解。”这样阐述说明一是本次调解是由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的调解,也就是说人民法院同意这次调解。二是双方当事人的同意这次调解。

2、从合法原则探索庭前调解程序

合法,即符合法律规定。合法不单单指实体合法,更重要的是调解程序本身的合法。关于实体方面的合法主要指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不侵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不侵害案外人利益;不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关于程序合法主要是调解组织本身及程序要合法,各级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这就说明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是合法的。其次,在调解中的程序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各项规定,比如回避制度、当事人权利告知等等。

在现实生活中民事纠纷是经常产生的一类纠纷,出现民事纠纷的时候,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很多的方式解决纠纷,而提起民事诉讼是最具有法律效力的方式。提起民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符合条件的法院就会受理。在开庭前法院一般会先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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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调解离婚的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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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技巧
1、调解环境。
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在诉前,我们一般会邀请对方或对方律师调解商议离婚事宜。一般我们会约定在加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所一般环境优雅,具有亲和力的环境,比严肃的律师事务所环境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调解时,切忌单方到对方委托人住所,否则,产生纠纷或误会律师很难说清楚。
2、调解语言。
调解时,尽量给对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律师也要抱着调解的诚意,不要一味站在自己委托人的角度谈观点,讲道理。在与对方当事人商议时,尽量要用亲和的语言交流,避免用威严、傲慢、冷淡的口气与对方沟通。同时,在调解中,不要对于双方的是非多过发表意见,而围绕争议分歧和缩小争议努力。
3、调解技巧。
调解时,先找出分歧,筛选争议焦点。找出双方分歧的原因,以及减少差距的方案。观察当事人的表情,运用各种方法和技巧,走进调解人的思路。调解步骤要不留痕迹,最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抓住双方争议焦点后,再找到双方的共同点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适度公开自己的和解想法,示明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共同探讨调解思路与方案。在调解时,要注意营造调解氛围,注意抓住调解时机,把握调解的原则,以及注意个案时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
相关法律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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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后不成开庭前还调解吗
离婚调解后不成开庭前一般都还需要调解,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前,基本都会进行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调解程序的适用,是为了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在当事人无法和解的情况下,和平妥善地处理离婚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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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离婚的效力如何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调解离婚的效力如何
进行调解离婚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什么是调解离婚
诉讼离婚调解,指以协助当事人正确处理离婚纠纷为宗旨而进行的调解,就调解的内容而言,可分为调和和调离,在实务中,一般都以调和为侧重点,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的原则,不得强迫当事人接受调解。
方式技巧
1、调解环境。
一般情况下,我们律师在代理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在诉前,我们一般会邀请对方或对方律师调解商议离婚事宜。一般我们会约定在加咖啡屋或茶馆进行。这些场所一般环境优雅,具有亲和力的环境,比严肃的律师事务所环境更容易促成双方交流。调解时,切忌单方到对方委托人住所,否则,产生纠纷或误会律师很难说清楚。
2、调解语言。
调解时,尽量给对方当事人中立的感觉,律师也要抱着调解的诚意,不要一味站在自己委托人的角度谈观点,讲道理。在与对方当事人商议时,尽量要用亲和的语言交流,避免用威严、傲慢、冷淡的口气与对方沟通。同时,在调解中,不要对于双方的是非多过发表意见,而围绕争议分歧和缩小争议努力。
3、调解技巧。
调解时,先找出分歧,筛选争议焦点。找出双方分歧的原因,以及减少差距的方案。观察当事人的表情,运用各种方法和技巧,走进调解人的思路。调解步骤要不留痕迹,最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权益。抓住双方争议焦点后,再找到双方的共同点以及解决争议的途径。适度公开自己的和解想法,示明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双方共同探讨调解思路与方案。在调解时,要注意营造调解氛围,注意抓住调解时机,把握调解的原则,以及注意个案时双方当事人的性格特点。
相关法律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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