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意思表示虚假是否有效?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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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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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签订合同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合同的意思表示虚假的,该合同不产生法律效力。没有能够表达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合同意思表示虚假是否有效?

一、合同意思表示虚假是否有效?

签订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才有效,所以虚假意思表示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意思表示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

(二)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对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时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统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数据电文进入其系统时生效。当事人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四)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发布时生效。

三、虚假意思、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有哪些?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所谓“假借”就是根本没有与对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与对人进行谈判只是个借口,目的是损害对方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地与对方进行合同谈判。

2、在订立合同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已知悉了与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知道合同是成立不了的,但不告诉对方,在无意与对方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继续与对方进行谈判,给对方造成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3、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当事人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有谈成的,有谈不成的,都不足为奇,中途停止谈判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当事人违背诚实信用的原则终止谈判,就是不正常的,如果损害对方当事人的利益则要承担 缔约过失的责任,赔偿损失。

合同的意思不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愿,属于虚假意思的,该合同无效。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损害对方的利益;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隐瞒重要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的情况,以此来达到签订合同的目的,;其他违背诚实守信原则的行为,都属于违背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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