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允许收取压金吗?
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收取劳动者押金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怎么办?
签订劳动合同时,不能收取押金。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退还,并对公司处以罚款。公司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还要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处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最后,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向员工收取押金,如果涉及的员工较多,押金数额较大,经协商后公司又不肯退还的,那么建议可以积极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是举报。若是因为收取押金遭受较大损失的,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维权。
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不能随意向员工收取押金,如果存在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会责令公司返还押金,被对公司处以罚款。若是公司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财产损失的,还应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