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破产条文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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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关于公司破产的规定,只有关于公司破产之后,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公司申请破产之后,自动终止劳动合同,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破产条文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破产条文有什么?

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劳动者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到期终止,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企业支付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法院进行破产清算时优先支付员工赔付。

二、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是解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纠纷的法律依据,针对《劳动合同法》在实际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解释,比如审理劳动争议的时候由谁来进行举证,具体什么样的情况员工自己辞职也可以得到赔偿金,规定了如果一方对仲裁不服去法院起诉的,那么仲裁的裁决则没有法律效力等等这些具体的问题。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并可支付赔偿金:

(一)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四)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劳动合同法》中有关于公司破产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给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规定。解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纠纷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员工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用人单位作出辞退,解除劳动合同,除名,减少劳动报酬等决定而引发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应该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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