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上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类劳动合同属于无效或部分无效合同,没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或者是相关用人单位利用撰写劳动合同之便,故意曲解或歪曲劳动合同含义免除对劳动者要尽的义务,以此来剥削劳动者权益。这种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因此这种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具有无效性。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26条有关规定可知,无效的劳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存在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手段来时天地人做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签订的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合同欺诈,不仅该欺诈的劳动合同无效,同时劳动者还可以向有关用人单位申请索要赔偿。至于劳动合同欺诈赔偿的标准。主要情况如下。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主要是因为用人单位无良行为所造成,责任主要在于用人单位一方,并且劳动者已履行了相关的劳动义务,理应按劳动获得相关报酬,既然劳动者已经付出了自身的劳动,为企业创造了相关价值,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是我国《劳动法》规定了的。而至于劳动报酬数额的多少,虽然在无效的劳动合同中不予执行,但也并不是无计可施,可参照与劳动者付出劳动相近或职位相当的人的报酬为准。
为了保障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真实有效的劳动合同。若有关企业或单位没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了避免劳务纠纷,以及更好的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劳动者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检举该用人单位,有利于为劳动者就业创造稳定良好的环境。
因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是否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以及公司是否存在着欺诈和胁迫的手段来逼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存在这样的现象,那么劳动者可以按照无效合同的理由来向公司申请二倍工资作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