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三种形式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劳动合同的三种形别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这三种,一般比较常见的是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是约定了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但是中途也是可以离职。
劳动合同三种形式是什么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在协商一致,确定需要建立劳动关系以后进协议。一般最迟需要在劳动关系确立以后的一个月以内进行签订,否则用人单位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双倍薪资的赔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9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三种形式是什么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3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3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0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4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2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6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2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3****0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53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7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77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2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6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7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劳动合同分为哪三种形式?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单项的劳动合同,如果说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主要指的就是双方当事人所签订劳动合同内容当中明确的约定具体的劳动期限,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形式婚姻的几种形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形式婚姻的几种形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我国的无效婚姻主要为四种类型。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被归于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形式婚姻的几种形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形式婚姻的几种形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包括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前者为自始当然无效,后者则需经诉讼程序,从宣告撤销起丧失婚姻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4.未到法定婚龄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综上所述,我国的无效婚姻主要为四种类型。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之后婚姻关系才会被归于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一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一般劳务分包的三种形式
劳务分包的类型主要有三种,1、自带劳务承包。2、零散的劳务承包。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前两种形式的施工劳务,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临时用工,劳务作业分包含义只能涵括第三种成建制的劳务分包,对其他两种情形不能等同。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劳动合同法的三种使用形式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的用工形式可以分为直接招聘的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这三种形式。三种用工形式的区别在于:
1、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的,只存在两方关系;而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及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三方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劳动者可以一个以上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工时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基本相同,平均日用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3、合同订立形式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4、试用期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3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合同解除与终止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双方当事人都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能还须依法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随时解除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6、劳动报酬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劳动报酬的下限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用工形式有哪几种?
1、全日制用工。2、劳务派遣用工: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3、非全日制用工。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三种形式
[律师回复] 1、按揭贷款:凡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职工,采取按揭贷款。最高额可申请贷款8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不足部分可向银行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2、自然人担保贷款:采取自然人担保的,依照公积金缴存情况、家庭经济收入及偿还能力等因素综合考量。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合计为5万元以上的,可贷款8万元,贷款年限最长为10年;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合计为4———5万元的,可贷款6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8年;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合计为2————3万元的,可贷款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为6年;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公积金余额合计为2万元以下的,贷款额度为3万元,贷款年限为6年。采取自然人担保形式贷款的,借款人、保证人的住房公积金,在借款、担保期间不予支取使用,且不得连环担保及互保。
3、房屋抵押贷款:对于新购建房屋的,可以以房屋产权进行抵押,贷款额度及期限依照其抵押的房产评估情况及借款人的工资收入、公积金缴交总额等确定,但总额不得超过8万元,最长年限不超过10年。抵押期间,未经贷款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进行复合抵押,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实际的抵押贷款办法可参照《民法典》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劳动合同工资形式有几种
劳动合同工资形式有定额工资、浮动工资和计件工资、计时工资等。一般工资都是以月为单位发放工资的,用人单位不能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如果出现拖欠克扣工资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劳动合同用工合同的三种形式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的用工形式可以分为直接招聘的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这三种形式。三种用工形式的区别在于:
1、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的,只存在两方关系;而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及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三方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劳动者可以一个以上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工时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基本相同,平均日用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3、合同订立形式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4、试用期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3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合同解除与终止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双方当事人都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能还须依法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随时解除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6、劳动报酬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劳动报酬的下限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195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三种私募股权基金形式是指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公司型  公司制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对于股权投资基金组织而言主要是有限责任制。投资人作为股东直接参与投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基金管理人可以是股东,也可以是外部人,实践中通常是股东大会选出董事、监事,再由董事、监事投票委托专门的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管理人收取资金管理费与效益激励费。这种基金股份的出售一般都委托专门的销售公司来进行。由于法律的限制,一般股东数目不多,但出资额都比较大。  2、有限合伙型  基金的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PE组织的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通常是基金管理者,有时也雇佣外部人管理基金。在实务中,通常管理人与普通合伙人两者合一。有限合伙通常有固定的存续期间(一般为10年),到期后,除全体投资人一致同意延长期限外,合伙企业必须清算,并将获利分配给投资人。有限合伙人在将资金交给普通合伙人后,除了在合同上所订立的条件外,完全无法干涉普通合伙人的行为,普通合伙人享有充分的管理权。  目前,国内实行有限合伙制的比较多。有限合伙制比较适合“以人为本”的企业,它们做事比较低调,管理人对企业的负债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而会注重防范风险,不愿意激进。公司制虽然很普遍,但却存在缺陷。比如我国公司的注册制度,工商局要求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能用“中国”字头,注册资本必须达到一定数量才能用“投资”字头。但是,对注册资本的过高要求,可能产生虚假注资和抽逃注资等问题。这在大企业已经成为一个问题:这么大的注册资本,股东难免会挪用。所以,公司制在注册上是两难的,而合伙制是承诺出资制,相对有优势。  3、契约型  契约型基金目前在国内并无官方定义,有一种说法认为,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指专门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委托人通过与受托人(投资人)签订“信托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 “ 基金单位持有证”来募集社会上的闲散资金,用以从事投资活动的金融产品。但实际上,根据维基百科对单位信托基金的定义,单位信托基金只涵盖了开放型契约型这一种模式,故直接将契约型基金定为英国法传统下的单位信托基金并不合适。  有鉴于契约型基金并非一个明确的法律概念,从外观上可以将契约型基金定义为:由基金投资人、基金管理人之间所签署的基金合同聚集投资人的资金;投资人因信赖基金管理人的专业能力而将资金交由其管理,并将资金托管给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运用组合投资的方式投资于特定标的,以获取资本利得或利息;投资收益按投资人出资份额共享,投资风险由投资人共担的金融工具。  通常认为, 契约型基金的主要法律关系是信托关系,即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信托法》第二条)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下简称《基金法》)所称的“证券投资基金”即全部为契约型基金,受《基金法》的约束和监管,同时受《证券法》和《信托法》的约束。新修订的《基金法》将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正式纳入监管范围,为私募管理人募集契约型基金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私募监管办法》明确规定私募投资基金可以以契约型设立,为未来设立契约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提供了法律基础,但契约型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目前仍存在工商登记困难和税收政策不明确的法律风险。  以上便是私募股权基金形式的三种情况,希望对你有帮助。
劳动合同中三种用工形式的区别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的用工形式可以分为直接招聘的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这三种形式。三种用工形式的区别在于:
1、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的,只存在两方关系;而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及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三方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劳动者可以一个以上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工时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基本相同,平均日用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3、合同订立形式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4、试用期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3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合同解除与终止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双方当事人都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能还须依法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随时解除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6、劳动报酬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劳动报酬的下限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95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合同解除的几种形式
1、法定解除,即在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当事人双方解除劳动合同。2、约定解除,在出现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协商解除,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之后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几种形式
[律师回复] 第一,口头形式。
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第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第三,公证形式。
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
第四,批准形式。
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
第五,登记形式。
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订立的形式包括几种形式
[律师回复] 第一,口头形式。
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第二,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
第三,公证形式。
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鉴,以资证明。经公证的合同具有很强的证据力,除有相反的证据外,不能推翻。
第四,批准形式。
有些合同须经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当事人应将签订的书面合同及有关文件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批准后才生效。
第五,登记形式。
当事人约定或依照法律规定,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合同登记一般用于不动产的,如房屋土地等,但某些特殊的动产,如船舶等,法律也要求其转让要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三种用工形式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合同法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的用工形式可以分为直接招聘的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这三种形式。三种用工形式的区别在于:
1、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关系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建立的,只存在两方关系;而劳务派遣用工存在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及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三方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劳动者可以一个以上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2、工时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基本相同,平均日用工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3、合同订立形式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都应当订立书面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4、试用期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3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5、合同解除与终止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双方当事人都须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可能还须依法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金。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可随时解除且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6、劳动报酬方面:全日制用工与劳务派遣用工,劳动报酬的下限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三种形式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