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包括: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间限制、保障嫌疑人的人权以及讯问人员的条件等。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包括什么?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包括什么?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6、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刑讯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条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和认罪认罚的法律规定。

第一百二十一条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

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讯问犯罪嫌疑人也是一种了解案情的一种手段。犯罪嫌疑人除了具有诉讼的权利,还应当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以及会见律师的权利。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利于侦查人员收集、核实证据,查明案件事实,此时我们是应当注意相关的刑事诉讼的程序的规定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5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0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41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43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66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07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8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0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8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06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224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0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70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包括什么?
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如果您现在正面临着关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包括什么?的问题不知道如何解决的话,可以通过下面文章内容来了解一些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10w+浏览
刑事辩护
讯问犯罪嫌疑人包括哪些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相关知识
讯问犯罪嫌疑人是指侦查人员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和其他有关情况,依照法律程序,以言词方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问的一种诉讼行为。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讯问犯罪嫌疑人,收集能够证明他们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口供。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符合以下程序和方法要求:
(1)做好讯问前的准备工作。讯问犯罪嫌疑人前,侦查人员应当认真查阅案卷材料,熟悉案情,确定讯问重点和应当查明的问题,制订讯问计划。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1条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其他任何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3)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进行。 2.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所在市、县外则违法)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特别关注:询问证人不能指定地点。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作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其提出问题。 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对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 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记入笔录。 5.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特别关注:询问未成年证人,也是“可以”通知而非“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7.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 8.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进行。 2.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所在市、县外则违法)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特别关注:询问证人不能指定地点。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作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其提出问题。 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对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 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记入笔录。 5.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特别关注:询问未成年证人,也是“可以”通知而非“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7.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 8.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讯问犯罪嫌疑人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进行。
2.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所在市、县外则违法)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特别关注:询问证人不能指定地点。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作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其提出问题。
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对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
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记入笔录。
5.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特别关注:询问未成年证人,也是“可以”通知而非“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7.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
8.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进行。 2.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所在市、县外则违法)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特别关注:询问证人不能指定地点。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作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其提出问题。 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对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 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记入笔录。 5.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特别关注:询问未成年证人,也是“可以”通知而非“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7.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 8.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进行。 2.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所在市、县外则违法)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特别关注:询问证人不能指定地点。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作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其提出问题。 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对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 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记入笔录。 5.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特别关注:询问未成年证人,也是“可以”通知而非“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7.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 8.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进行。
2.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所在市、县外则违法)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特别关注:询问证人不能指定地点。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作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其提出问题。
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对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
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记入笔录。
5.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特别关注:询问未成年证人,也是“可以”通知而非“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7.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
8.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
[律师回复]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常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6、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包括哪些人
[律师回复]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进行。 2.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所在市、县外则违法)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特别关注:询问证人不能指定地点。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作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其提出问题。 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对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 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记入笔录。 5.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特别关注:询问未成年证人,也是“可以”通知而非“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7.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 8.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讯问犯罪嫌疑人及讯问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在刑事诉讼法》
第二章
第二节中都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内进行。《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常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6、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律师回复]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进行。 2.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所在市、县外则违法)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特别关注:询问证人不能指定地点。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作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其提出问题。 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对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 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记入笔录。 5.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特别关注:询问未成年证人,也是“可以”通知而非“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7.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 8.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包括哪些人员
[律师回复] 在侦查中有权讯问犯罪嫌疑人的人员有哪些 第一百九十三条公安机关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一百九十四条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并责令其在传唤证上签名、捺指印。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传唤结束时,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传唤结束时间。犯罪嫌疑人拒绝填写的,侦查人员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侦查人员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在讯问笔录中应当注明犯罪嫌疑人到案方式,并由犯罪嫌疑人注明到案时间和传唤结束时间。对自动投案或者群众扭送到公安机关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传唤。 第一百九十五条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第一百九十六条传唤、拘传、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并记录在案。第一百九十七条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 第一百九十八条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并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律规定,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 侦查人员讯问犯罪嫌疑人有哪些要求?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负责进行。 2.对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所在市、县外则违法)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或者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特别关注:询问证人不能指定地点。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作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其提出问题。 对侦查人员的提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对同案犯罪嫌疑人的讯问,应当分别进行。 4.讯问聋、哑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记入笔录。 5.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特别关注:询问未成年证人,也是“可以”通知而非“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6.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 7.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或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获取供述。 8.侦查阶段律师的法律帮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犯罪嫌疑人具有的法律权利: 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 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收到移送审查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3、申请回避的权利 对检察人员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检察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犯罪嫌疑人有权要求其回避。 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聘请的律师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及其他辩护人对于人民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对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犯罪嫌疑人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重新鉴定。 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申诉的权利 犯罪嫌疑人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决定,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10、核对笔录的权利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纠正。
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注意事项
[律师回复]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常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6、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5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么讯问犯罪嫌疑人?
[律师回复]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常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6、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85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犯罪嫌疑人如何讯问
[律师回复] 讯问犯罪嫌疑人及讯问犯罪嫌疑人注意事项,在刑事诉讼法》
第二章
第二节中都有明确规定。《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六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内进行。《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让他陈述有罪的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然后向他提出问题。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明笔录。《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犯罪嫌疑人如何讯问?
[律师回复]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常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6、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何讯问犯罪嫌疑人
[律师回复]
1、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是少于2人。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3、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聋、哑的犯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常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5、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6、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包括什么?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