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有效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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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劳动合同中的格式条款,如果是符合法律的规范性的话,那么就是属于有效的内容。大多数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的时候都是制定了统一的版本,只是在部分内容上进行空白,通过协商一致后再填写。
劳动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有效吗

一、劳动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有效吗

合法的内容有效,一般的劳动合同,都是用人单位提供的格式版本。其中,有一些条款是固定存在的,比如一系列关于终止、解除的条款。用人单位一般考虑到自身经营的用人管理权,会设置一些解除劳动关系的条款。

在我国的劳动合同制度中,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对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严格的限制。所以,如果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中有关于终止、解除的条款突破了法律的规定,额外设置了条件,则不产生法律效力,不能做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相关法律对格式条款予以了严格限制:首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提醒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按照对方的要求予以说明;其次,免除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当事人主要义务、排除对方当事人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再有,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按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二、劳动合同应包含哪些内容

劳动者入职之初,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中是否已经包含了全部必要条款,否则日后发生纠纷,容易掉进隐蔽的陷阱。

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条款:工作内容就是指干什么活,做什么事;工作地点就是指在什么地方干活。在劳资双方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一般不会发生什么争议。但若未明确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会导致用人单位随意变更条款,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劳动合同中所有的必备条款都需要包含在内,比如说工作的内容,工作的地点等等,再有就是关于薪资报酬等等,虽然劳动合同的大部分内容是属于格式条款,但是只要合法的格式条款都是属于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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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何认定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由当事人一方未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约而预先拟定,未与对方协商,并不允许对方当事人对其内容作变更得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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