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社保劳动合同法的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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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交社保《劳动合同法》的法律依据是:如果是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我国的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交社保劳动合同法的依据是什么?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4.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产生劳动争议,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作了如下的规定:

《劳动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社会保险法对员工的社会保险作了如下相关规定: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社保制度是劳动者基本保障制度,是保障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生命损失时提供收入或补偿的经济制度。社会保险属于强制保险,依据劳动法规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雇员购买社会保险。劳动者也可在劳动部门查询其社保缴纳状况,依法监督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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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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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gt;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第143条 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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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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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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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社会抚养费制度进行了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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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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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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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异地居住人员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二代身份证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如已在异地居住,可委托他人进行备案)。(1)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登记表》(可在社会保险局网站下载);因病转外就医人员需提供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意见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外就医备案表》,也就是说当地医疗机构无法治疗或未治愈时才能转诊。(2)查询备案医院是否在异地就医住院费联网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里。登陆人社部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页链接),查询可供选择直接结算的“全国异地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外省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即可。(3)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核对,并将参保人信息上传至异地就医结算平台。流程图如下:拓展资料:医保异地报销备案所需材料
一、异地报销(异地备案、转外就医等)需提供以下材料
1.医保卡
3.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5.汇总清单
6.出院小结或病历。
二、特殊报销除以上正常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出差急诊:提供单位盖章的出差证明。
2.慢性病维持:慢性病用药情况的病历或出院小结(厦门)及外地证明。
3.新生儿:出生证明(出生三个月内参保)。
4.异地探亲:探亲证明(居委会、单位或其他机构盖章)。
5.因私外出:来回实名机票火车票等相关证明(可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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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社保法规定,企业应履行哪些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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