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又防碍执法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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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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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存在醉驾行为,又妨害公务人员正常执法,应该数罪并罚,按照危险驾驶罪、妨害公务罪进行处理。醉驾出现交通事故,会对司机处以拘留或罚金,涉嫌妨害公务罪,会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醉驾又防碍执法怎么处理?

一、醉驾又防碍执法怎么处理?

醉驾妨碍公务,一般是数罪并罚,处以三年或者三年以下拘役并处以罚款。危险驾驶罪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妨碍公务涉嫌妨害公务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并有袭警的,是从重处罚,一般在量刑时不适用拘役、管制,应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上。

二、醉驾撞人不赔偿怎么处理?

醉驾撞死人当事人赔偿不出钱,会加重他的刑罚的。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醉驾刑事拘留多少天?

醉驾一般会被刑事拘留10天以下。暂扣6个月驾驶证,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喝酒后驾驶被罚,再次喝酒驾驶的,会被处10天以下拘留,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吊销机动车驾照,终生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又妨碍执法,需要从重处罚,喝酒后开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不管是对自己还是对他人都是十分危险的。酒后驾车撞人,出现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责任认定后司机不赔偿的,可以加重对他的处罚,也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受害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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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认定登记车主有过错: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它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2、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该怎么承担?
这个问题,在司法解释颁布之前,各地法院的判决大相径庭,判什么的都有,大致有四种,
(一)判决挂靠人与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判决被挂靠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所有的损失应由实际车辆所有人来承担;
(三)判决被挂靠人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结果在司法实践中不具有操作性,很多受害人的损失往往得不到执行;
(四)判决被挂靠人在收取管理费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责任,该判决的方式也不能最大限度的弥补受害人的损失。司法解释的出台,让各地法院有了一个统一的裁判标准,就是挂靠人与被挂靠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这样做可以更大限度地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3、私下转让车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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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情况,就是多次转让均为办理过户手续的,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4、套牌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机动车一方的责任,由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被套牌车辆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5、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该如何承担责任?
拼装车、报废车辆进行私下转让的,发生交通事故后,根据《侵权责任法》第51条及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应由转让人与受让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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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想买车,在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应由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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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在存有缺陷的道路上行驶,发生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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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不具备上高速资质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由谁承担?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
10、在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物品等妨碍道路通行,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这种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应由实际行为人来承担,如果能证明道路的管理者有过错的话,管理者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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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机动车存在缺陷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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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道路交通事故安全法中关于“人身伤亡”是否包括精神抚慰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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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营运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停运损失?
这个问题,在以前的最高院的批复中也有涉及,但批复的表述很模糊,司法实践中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合理的停运损失赔偿请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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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诉讼地位是什么?
根据司法解释,交强险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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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解释,当事人如果请求将商业险列为共同被告的话,法院应准许,并且可以判决商业险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可以依据保险合同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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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
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也是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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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精神抚慰金由交强险保险公司优先承担,是否应该支持?
根据司法解释,被侵权人或者近亲属请求精神抚慰金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承担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20、无照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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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醉酒、服用违禁品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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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动车逃逸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否应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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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保险公司享有向实际侵权人进行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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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未购买交强险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该如何承担?
未购买交强险的机动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投保义务人与实际侵权人不是同一个人的情况下,二者应该连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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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多辆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失的责任该如何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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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牵引车(半挂车)在连接使用时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该如何赔偿?
应由保险公司在各自的责任限额内平均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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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同一各交通事故,造成多个受害人的,一个交强险该如何赔偿?
这种情况下,应该根据各被侵权人的损失比例确定交强险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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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无名氏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金由谁领取?
实践中,有很多做法,一种是由交警部门的事故科进行领取,待公告找到死者近亲属后,转交给他们,一种是由事故发生地的民政部门代表国家进行领取。如果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由路政管理部门进行领取。司法解释规定由法律授权的机关或者有关组织来进行领取,至于哪些机关或者组织是法律授权的,没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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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道路以外发生交通事故的,是否可以适用有关交通案件的司法解释?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可以参照适用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
30、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如何理解?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将在学校、单位、施工单位等发生的车辆致人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纳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约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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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后又醉驾会被终身禁驾吗
有过醉驾记录的情况下又醉酒驾驶的,并不会被终身禁驾,因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终身禁驾的前提条件是醉驾过程中发生了重大交通事故,一般醉酒驾驶机动车的,5年后可以重考机动车驾驶证,醉驾营运机动车的,10年后能重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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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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