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双方在北京离婚怎么分房子?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在争议时向法院提起诉讼判决,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房子的分割需要根据当时房子购房情况而定。
1、结婚登记前,夫妻双方应付清全部房款,房屋产权应登记在出资人名下。房屋应界定为登记在册的财产所有人婚前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
2、结婚登记前,夫妻共同出资支付全部房款,并在婚前取得房产证。由于取得房屋产权时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不存在婚姻关系,故房屋由两人共有。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房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夫妻财产一般是按照平均分配的原则,就算没有固定财产,以下的财产也要平均分配:
1、彼此工作获得的工作以及奖金。
2、独立经营的事业所获得的各种收益。
3、知识产权成果上获得的收益。
4、没有注明归属哪一方,夫妻共同继承的遗产或者被赠与的财产。
5、各种利用双方或者各自财产投资理财所获得的收益。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北京离婚分房子的原则是以房产归属问题做出判断,在夫妻双方离婚无法通过协商形式解决房子分割问题,婚前房产归婚前购买人个人所有,婚内取得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共有,因此,婚内取得房屋无论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原则上也属于共同共有,在离婚时,法院会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由该方向另一方支付房屋折价款,但是在分割房屋时法院会照顾妇女、儿童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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