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9-21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强拆造成的损失是可以按照市场的价值进行计算,从而要求拆迁方给予相应的赔偿,这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才能获得保护。
强拆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一、强拆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强拆造成的财产损失需要按照市场价值进行计算,损失发生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实施强制拆迁应当考虑哪些因素?

1、拆迁人应当依法办妥拆迁手续,如拆迁许可证等。

2、拆迁公告规定的拆迁期限已届满:

(1)补偿安置协议、裁决所定的拆迁期限已经届满;

(2)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签发的公告指定的搬迁期限已届满。

3、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搬迁的。

4、经多次劝解,做思想工作仍不能奏效的。

5、拆迁人须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提供拆迁安置用房、周转用房,被拆迁人拒绝接受的,拆迁人可以申请提存,以保证被拆迁人获得权利的补救。

6、拆迁人已经为被拆迁人做了必要的安置和补偿,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仍拒绝搬迁,此项条件是强制执行的前提条件。

7、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向公证机关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证据保全目的是使其能证明被拆除房屋基本情况的原始证据事实不会因拆除等原因而消灭或破坏,一旦事后发生纠纷时可以及时查询。

综合上面所说的,强拆造成的损失是由拆迁方来进行赔偿,被拆迁方对于私人的财产是不允许被他人进行破坏的,对于赔偿的标准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可以按市值来进行赔偿,也可以按实际的损失额来进行赔偿,只要不让被拆迁方的利益受损就不会引起各自纠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9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强拆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1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3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4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67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88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2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4****14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1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2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3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27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5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4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05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强拆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故违法拆迁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强拆造成的损失该怎么赔偿?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故违法拆迁造成的损失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义务机关进行赔偿。
10w+浏览
征地拆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强拆后拖延造成损失怎么算?
强拆后由于拖延造成的损失要按照当时的市场价值来计算。当损失发生后,当事人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棚户区改造能强拆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棚户区改造可以吗
不会。
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三十二条 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依法进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企业间互相拆借资金造成的损失是否可以在税前扣除
[律师回复] 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损失能税前扣除。企业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无关非经营活动的债权损失,不得税前扣除。企业按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5号)
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资产;
第四十五条规定,企业按交易原则向关联企业转让资产而发生的损失,或向关联企业提供借款、担保而形成的债权损失,准予扣除,但企业应作专项说明,同时出具中介机构出具的专项报告及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四十六条五款规定,企业发生非经营活动的债权不得作为损失在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57号)规定,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6个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一是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二是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三是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四是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五是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六是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强奸罪,强奸赔偿,精神损失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被后,刑事附带民事不可以索要精神赔偿损失费,可以主张物资损失。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可以主张精神损失,但实践中需要构成残疾的才可以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最高院工作答复:《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法办﹝2011﹞159号)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问题,我院的倾向性意见是: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主要理由是:(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和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经济损失”的规定,这里的“物质损失”和“经济损失”仅指物质财产损失,不包括精神损失。同时,刑事犯罪造成财产损失与单纯民事侵权行为造成损失在应当赔偿、能够赔偿以及法理上存在明显不同。依据法律规定,对附带民事案件与单纯民事案件不应适用同样赔偿标准。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强拆程序违法造成的损失怎么赔偿?
强拆程序违法造成的损失可以申请国家赔偿。赔钱,赔房都是可以申请的,价格不能低于房屋的周边市场价。在强拆是违法的情况下,一定要积极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产品被损坏,造成人身损失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对产品缺陷,生产者承担的是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销售者承担的是过错责任。二者的责任是不真正连带责任,即无论销售者有无过错,消费者都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只是当销售者无过错时,其赔偿后可向生产者追偿。因此,当购买的产品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消费者可以找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损失。对于服务消费,还可以要求服务者赔偿。  产品缺陷责任是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  产品缺陷与产品瑕疵不同。产品存在瑕疵仅意味着标的物本身存在物质性的欠缺,原则上仅会造成标的物价值的贬损、降低。产品瑕疵所导致的后果是出卖人和买受人之间的违约责任问题。产品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或者产品不符合产品本身之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产品符合产品本身之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如果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的,也是产品缺陷。  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品和服务符合安全要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对于产品缺陷,消费者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对于服务消费,也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生产者的产品责任免责事由: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
快速解决“损害赔偿”问题
当前599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造成损失金额立案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造成损失金额立案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经侦大队立案的标准并没有一个确切的规定,因为这个其中包括了很多的罪名,所以说要依据不同罪名来确定立案标准。另外,不同省市对部分经济犯罪的立案标准规定的也是不同。最新的经济犯罪立案标准如下: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5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
2.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4.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应予立案追诉。 
5.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的通知
第十条非国家工作人员案(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第十三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案(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非法牟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使其亲友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四)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9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强拆违法造成停工停业损失有国家赔偿吗
强拆违法造成停工停业损失没有国家赔偿。虽然有关政府对当事人的违法建筑强拆造成停工停业损失,但是国家赔偿的前提必须是相对人的合法的财产权益受到了损害。当事人的房屋因为是违法的建设,不属于当事人合法的财产权益,因此是没有国家赔偿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维权技巧 > 强拆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