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件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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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件包括: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合同工目的不能实现,不安抗辩权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并不禁止在合同出现了法定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依法享有法定解除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
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条件包括什么?

允许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况,分别是:不可抗力,预期违约,迟延履行,合同工目的不能实现,不安抗辩权和其他情况。

1、签订合同后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如果继续履行合同会给履行义务的一方带来经济损失,如果不履行又怕合同遵守方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承担违约的法律责任。面对这样的困窘,如何有效的单方解除合同应当参考以下情况。

依法成立达成意思自治的合同,对合同双方都具有拘束力,合同双方都负有履行合同,按期履行权利义务的责任。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并不禁止在合同出现了法定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依法享有法定解除权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即出现法定情况时,单方当事人仍可解除合同。

2、允许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况,具体如下:

第一,原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不可抗力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意外,具体有自然灾害,战争,社会事件等。在这种情况下履行合同已经陷入不能,对于单方遭受不可抗力的当事人法定解除权,也是为了维护交易公平。若订立合同时已经预见的风险,如货币贬值等,不可作为法定解除的不可抗力。

第二,在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自己不履行主要义务或将不履行主要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交易的相对方具有法定解除权。但这点需要注意的是。违约履行的债务必须是合同的主义务,从给付义务一般不被认定为可以影响合同法定解除的因素。

第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迟延履行是指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主要义务。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当事人经催告后,即享有法定解除权。

第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从而导致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合同是意思自治的结果,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通过交易达到一定的目的,当目的不能实现时,合同就丧失了其促进交易的属性。被违约方即享有法定解除权。

第五、当事人享有不安抗辩权。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出现经营状况恶化,试图转移抽逃资产,丧失商业信誉,以及其他可能有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第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这种情况通常是指交易的一方当事人存在部分违法违规的行为,如违规放贷、金融诈骗行为等。

3、当事人一方通过所约定的法定解除条件从而成功解除合同的,该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不属于违约行为。即当事人不需要按照规定的,当事人有一方违约时,需要向另一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对方的损失。

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了法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就可以依法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与义务,这就是合同的单方解除。需要说明的是,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其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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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是“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为完全或者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但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并且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终止。” 二是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时不属于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依该条规定老职工要知道不得终止的条件不是无休止的,当法定不得终止的条件消灭,如孕妇在哺乳期满,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如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将一方提前若干时间通知对方作为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提前通知的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老职工,当你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的终止是一种自然终止,用人单位不必提前30天通知你,也不必向你说明理由,你也不可以强行要用人单位说明理由,只要符合期限届满的条件,用人单位与老职工任何一方都有权提出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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