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劳动合同大概多少违约金?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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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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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劳动合同中,违约金没有具体的标准,违约金的金额不能高于用人单位提供培训的费用,是由员工和用人单位自行决定的,能够约定违约金的只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约定服务期,另一种是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签劳动合同大概多少违约金?

一、签劳动合同大概多少违约金?

劳动合同所规定的的违约金没有具体的数额,主要是需要当事人根据实际的支出成本来具体计算。

第一、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限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期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三、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即只有在规定约定服务期和特定的条件下才能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签劳动合同只签字没盖章有效吗?

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

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章不签字的劳动合同也经常能见到,可分为以下3种情形:

1、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行为可直接视为该用人单位的行为,因此,法定代表人在劳动合同上签字,即可证明该劳动合同有效。

2、在劳动合同上签字的是用人单位的行政或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

因此,一般情况下,他们签字的劳动合同应认定有效。

3、劳动合同上只有用人单位公章。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效力,可以代表法人意志,盖了公章就等于该组织已承认这个合同。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字或者盖章,在劳动合同的文本上有其中的任意一个,劳动合同都是有效的,并不要求这两个条件同时存在。劳动合同中的章可以是公司的公章,也可以是合同专用章,还可以是人事部门的内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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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最早来源于英国法庭的判例,即1853年奥彻斯特诉戴纳特尔案。后被英美法系国家广泛采纳,并形成一项制度。因此我国《合同法》第10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形式,且守约方有选择权,可以积极要求赔偿,也可消极等待。
(二)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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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约责任的具体形态包括什么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我国违约责任的形态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预期违约。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预期违约最早来源于英国法庭的判例,即1853年A特诉戴纳特尔案。后被英美法系国家广泛采纳,并形成一项制度。因此我国《合同法》第108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形式,且守约方有选择权,可以积极要求赔偿,也可消极等待。
(二)不履行。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三)迟延履行。即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接受履行。
(四)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分别规定于《合同法》第112条和第113条。另外,债务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履行方式和地点而履行债务的行为,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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