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适用情形的,即使没有约定,也可以主张的。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条款时,立法还作了特别限制,如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除了这两者情形之外,劳动合同法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对违约金条款的限制是国家立法对劳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干预,充分体现了劳动法的社会法特性,有利于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的保护。
二、劳动合同违约金怎么计算的?
首先,《劳动合同法》对服务期及违约金的约定有了新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单位为劳动者办户口、提供住房、车辆等特殊福利,并因此设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的做法,将不再得到法律的认可。
此外,《劳动合同法》对违约金的“上限”也作出规定: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但单位在主张违约金时符合法律所规定的两种情形,那么就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但对于支付的违约金是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是可以向劳动部门举报并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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