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能立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843人
专家导读 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能立案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了只要是满足立案标准的案件都是可以立案处理的,这与撤销之诉是否被送到是无关的,如果确实送达有困难的可以选择公告送达的方式。
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能立案吗?

一、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能立案吗?

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能立案。起诉符合下列条件,法院就应当立案: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可能会影响送达,但不会影响立案。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进行送达。

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于“第三人”范围的界定,是以“与诉讼标的或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为标准,不仅包括对于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又包括虽无独立请求权,但其权利受到生效文书效力拘束,只有通过撤销判决才能获得救济的情况;还包括被遗漏的必要共同诉讼人。

2、管辖法院。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管辖作了特别规定,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

3、提起时限。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

4、提起事由。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以下法定事由:

(1)程序条件是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而未参加诉讼。即第三人未参加诉讼的责任不在于其本人,因自己的原因而没有参加诉讼的,不能提出撤销之诉。

(2)实体条件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也就是说提起时必须有证据证明,必须针对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必须是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错误,内容包括部分内容和全部内容。

(3)结果条件是民事权益受损害。也就是说,有损害民事权益的后果,第三人才得主张撤销权利。

5、适用客体。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客体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其所及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尚未得以确定,不具有终局性的法律效力,对第三人未构成实质的损害,就无从提起此诉。

6、审理范围。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围绕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对第三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为审查重点,围绕涉及第三人相关事项进行审理,对于不涉及第三人事项的原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不在审查范围之列。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裁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如果第三人要适用撤销之诉,一定要注意法定的时间,是需要在六个月之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7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能立案吗?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2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3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0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14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78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5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2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23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7****06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8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1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0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6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7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送达难在哪里?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送达难在无法找到合适的被告。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客体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未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因其所及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尚未得以确定,不具有终局性的法律效力,对第三人未构成实质的损害,就无从提起此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公告送达的裁定书可以撤销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裁定书可以公告送达吗 裁定书可以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的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的公告栏或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有关报纸上刊登公告;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办理。公告送达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说明或上诉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不答辩的法律后果;公告送达判决书、裁定书的,应说明该判决或裁定的主要内容;属于一审判决的,还应说明当事人的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审人民。人民定期宣判时,当事人拒不签收判决、裁定书的,应视为送达,并将有关情况在笔录中记明。 判决书其他送达方式: (一)直接送达 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接送达的,就应当直接送达,以防止拖延诉讼,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在一般情况下,受送达人是公民的,由该公民直接签收。该公民不在时可交由与其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是,在离婚案件中,本人不在,如果家中没有其他成年家属,只有对方当事人的,不宜采用由对方当事人签收的方法,因为双方有利害关系;受送达人是法人的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人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是其他组织的交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该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交由其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指定代收人的,由代收人签收。 但是,调解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不得由别人代收。因为调解书一经接受,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如果不接受,即视为调解未能成立。 (二)留置送达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 2、8 3、84条的规定,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但调解书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本人,不适用留置送达。 (三)委托送达 委托送达,是指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时,依法委托其他人民代为送达。委托送达与直接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负责审理该民事案件的人民称为委托,接受送达任务的称为受托。委托送达应当出具委托函,并附相关的诉讼文书和送达回证。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四)邮寄送达 邮寄送达,是指人民将所送达的文书通过邮局并用挂号信寄给受送达人的方式。实践表明,采用邮寄送达通常是受送达人住地离路途较远,直接送达有困难时所采用的一种送达方式。根据《意见》的规定,邮寄送达,应当附有送达回证。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与送达回证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不一致的,或者送达回证没有寄回的,以挂号信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转交送达
我的朋友有一个假释的民事裁定书想要撤销,我想咨询一下撤销假释的民事裁定书怎么送达?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五十八条罪犯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作出缓刑、假释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执行机关的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
(一)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人民法院撤销缓刑、假释的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人民法院应当将撤销缓刑、假释裁定书送交罪犯居住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由其根据有关规定将罪犯交付执行。撤销缓刑、假释裁定书应当同时抄送罪犯居住地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第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第三人撤销之诉不予受理的送达情形有哪些?
如果是适用于特别程序的案件就算发起了第三人撤销之诉法院也不会对当事人的诉讼进行受理的。或者是一些需要法院督促的程序,或者是破产的程序,这些情形他是不需要用诉讼来解决的,或者存在着一些婚姻无效的裁定,这些情况也不能够发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第三人撤销之诉能否增加第三人?
第三人撤销之诉从理论上来说能增加第三人,但是是否能够增加第3人的话应当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还有就是人民法院的判定来确定。当事人提出追加第3人的申请之后,由人民法院判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第三人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第三人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主要体现在性质不同的,第三人撤销之诉一般指的都是新诉,而且无论当事人是否参加了诉讼过程,找到的第三人都应该符合规定。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7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如何认定?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第三人的认定是根据第三人是否与案件有权利义务的联系来确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第三人未能参加诉讼不是由于其自身的过错造成,而是由其他客观事由造成,该第三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如系因第三人的过错未能参加诉讼依法不能提起撤销之诉。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执行中撤销案件需要重新送达执行通知书吗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执行通知书下达,这本身就是一种执行措施。至于最终能否得到执行,或完全的执行,则各案情况各不相同,无法一概而论的。执行难是个老大难的问题,在执行中,找不到被执行人是个老难题,而找到执行人却找不到可以执行财产的,执行落地更是难上加难。对此,人民可以采取多项措施,申请执行人也应当积极配合提供财产线索,对于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可以采取罚款、拘留的强制措施。也可以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并予以公开曝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 第一条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第二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后7日内确定承办人。 第三条 承办人收到案件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情况紧急、需立即采取执行措施的,经批准后可立即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 第四条 承办人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后3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通知被执行人按照有关规定申报财产,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在指定的履行期间内有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等情形的,人民在获悉后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性执行措施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第三人撤销之诉送达不到能立案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