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计算时间

最新修订 | 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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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计算时间

一、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计算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

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因此,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交通事故的误工费赔偿跟两个因素有关,即受害人的收入和误工的时间。受害人的收入也要分清是有固定收入的还是无固定收入的,误工的时间则以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准。

二、怎么证明其收入状况

1、有固定收入的要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①该收入的合法证明;②该收入因受到人身损害已经实际减少的证明;③如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还应提供劳动合同

经法院审查后,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的误工费,原则上不应超过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五倍。

2、无固定收入的要提供以下材料来证明①可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②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即便是轻微车祸,都需要一个原本按部就班工作的人停下来调息或者花精力处理。如果是牵涉到伤残赔偿甚至死亡赔偿,所需要花费的时间与精力就会更多。因此,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有了误工费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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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计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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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计算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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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计算的法律依据,误工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误工费计算的法律依据,误工费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有权主张误工费。

二,有多份工作的,多份工作误工期间的误工损失都予以支持,但法律禁止开展
第二份工作的除外,比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就有限制规定。

三,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因为后续的误工费已经转化被替代为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

四,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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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有权主张误工费。

二,有多份工作的,多份工作误工期间的误工损失都予以支持,但法律禁止开展
第二份工作的除外,比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就有限制规定。

三,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因为后续的误工费已经转化被替代为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

四,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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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误工费怎么计算,误工费怎么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有权主张误工费。

二,有多份工作的,多份工作误工期间的误工损失都予以支持,但法律禁止开展
第二份工作的除外,比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就有限制规定。

三,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因为后续的误工费已经转化被替代为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

四,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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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计算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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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该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该怎么计算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乘客搭乘的航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等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一般均在航班延误险的赔付范围内。不过,保险公司一般也会规定,如果恶劣天气导致整个机场关闭的,属于除外责任。因地震、海啸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负责赔偿。
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如何计算
不同的航空公司有不同的标准,但目前航班延误有两种计算方法,大部分的航空公司都是按照这两种来计算。一种是自航班原定的开出时间开始计算直至搭乘由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提供最早的替代工具出发的时间为止,另一种是自原计划搭乘的航班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被保险人抵达原计划目的地为止。
哪些情况航班延误保险不赔:
被保险人抵达机场时,已超过原定搭乘航班办理登机的时间;
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而未搭乘预定的航班;
被保险人原预订航班被取消,包括预定起飞时间之前的取消和预定起飞时间之后的取消;
被保险人预订机票时,已获知可能导致其预定搭乘的航班延误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或其它工人活动、任何自然灾害、旅行目的地突发传染病、或军事演习等。
航延险延误时间怎么算?
在延误时间的界定标准上,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基本一致。
延误时间的确定以下列两个时间中较长者为准:
(一)自飞机原定出发时间起至飞机实际起飞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通工具的出发时间为止;
(二)自飞机原计划到达目的地时间起至飞机实际到达目的地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通工具到达目的地时间为止。
也就是说,即使旅客被航空公司“请”上飞机,关上舱门,但如果飞机一直不飞,那么旅客也可以选择将实际到达时间与原定到达时间之差作为延误时间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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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能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乘客搭乘的航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等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一般均在航班延误险的赔付范围内。不过,保险公司一般也会规定,如果恶劣天气导致整个机场关闭的,属于除外责任。因地震、海啸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负责赔偿。
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如何计算
不同的航空公司有不同的标准,但目前航班延误有两种计算方法,大部分的航空公司都是按照这两种来计算。一种是自航班原定的开出时间开始计算直至搭乘由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提供最早的替代工具出发的时间为止,另一种是自原计划搭乘的航班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被保险人抵达原计划目的地为止。
哪些情况航班延误保险不赔:
被保险人抵达机场时,已超过原定搭乘航班办理登机的时间;
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而未搭乘预定的航班;
被保险人原预订航班被取消,包括预定起飞时间之前的取消和预定起飞时间之后的取消;
被保险人预订机票时,已获知可能导致其预定搭乘的航班延误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或其它工人活动、任何自然灾害、旅行目的地突发传染病、或军事演习等。
航延险延误时间怎么算?
在延误时间的界定标准上,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基本一致。
延误时间的确定以下列两个时间中较长者为准:
(一)自飞机原定出发时间起至飞机实际起飞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通工具的出发时间为止;
(二)自飞机原计划到达目的地时间起至飞机实际到达目的地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通工具到达目的地时间为止。
也就是说,即使旅客被航空公司“请”上飞机,关上舱门,但如果飞机一直不飞,那么旅客也可以选择将实际到达时间与原定到达时间之差作为延误时间进行索赔。
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应该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应该如何计算问题解答如下, 乘客搭乘的航班因自然灾害、恶劣天气、机械故障等因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一般均在航班延误险的赔付范围内。不过,保险公司一般也会规定,如果恶劣天气导致整个机场关闭的,属于除外责任。因地震、海啸等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取消,保险公司一般也不负责赔偿。
航班延误险延误时间如何计算
不同的航空公司有不同的标准,但目前航班延误有两种计算方法,大部分的航空公司都是按照这两种来计算。一种是自航班原定的开出时间开始计算直至搭乘由公共交通工具承运人提供最早的替代工具出发的时间为止,另一种是自原计划搭乘的航班到达时间开始计算直至被保险人抵达原计划目的地为止。
哪些情况航班延误保险不赔:
被保险人抵达机场时,已超过原定搭乘航班办理登机的时间;
被保险人因自身原因而未搭乘预定的航班;
被保险人原预订航班被取消,包括预定起飞时间之前的取消和预定起飞时间之后的取消;
被保险人预订机票时,已获知可能导致其预定搭乘的航班延误的情况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或其它工人活动、任何自然灾害、旅行目的地突发传染病、或军事演习等。
航延险延误时间怎么算?
在延误时间的界定标准上,多数保险公司的规定基本一致。
延误时间的确定以下列两个时间中较长者为准:
(一)自飞机原定出发时间起至飞机实际起飞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通工具的出发时间为止;
(二)自飞机原计划到达目的地时间起至飞机实际到达目的地时间,或至航空公司安排的替代通工具到达目的地时间为止。
也就是说,即使旅客被航空公司“请”上飞机,关上舱门,但如果飞机一直不飞,那么旅客也可以选择将实际到达时间与原定到达时间之差作为延误时间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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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如何计算?
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的计算是基于伤员医疗的具体时间,以及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来进行认定的,需要由伤员在要求赔偿时向赔偿方证明相关时间,对于时间越长的,那么所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也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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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误工费是如何计算的?
[律师回复] 误工费属于受害人的具体损失、间接损失,采用的是差额赔偿法,即实际减少了多少收入就赔多少,误工费计算公式为误工天数乘以日均收入。在主张误工费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误工费,赔偿对象是劳动收入的减少部分,因此,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作收入的受害人仍有权主张误工费。

二,有多份工作的,多份工作误工期间的误工损失都予以支持,但法律禁止开展
第二份工作的除外,比如《公务员法》对公务员就有限制规定。

三,误工天数根据医疗机构意见或者鉴定机构鉴定意见确定,持续误工的计算至定残前一日,因为后续的误工费已经转化被替代为伤残赔偿金赔偿项目。

四,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 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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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的时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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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误工费计算时间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交通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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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租车被追尾,误工费,误工费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根据最高《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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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误工费怎么赔偿,工地误工费如何计算,误工费赔偿标准,误工费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3、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4、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工作收入。
5、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6、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
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
2、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3、没有固定收入的还可以提供所从事行业的证明材料。误工时间的证据内容包括:
1、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医嘱。即医疗机构应当签发医嘱,提出休息时间、需要营养和护理的时间建议;
2、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
3、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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