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了国家高速强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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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国家高速强拆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当然也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如果说这样的方式都行不通的状况之下的话,就可以就政府等相关的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行政复议或者是行政诉讼。
遇到了国家高速强拆怎么办?

一、国家高速强拆怎么办?

被征收人遇到违法征收土地的,可以向土地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报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七十九条 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二、强拆必须具备几个条件是什么?

(1) 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这种情况下:

一是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实践中有些市、县政府不守法,违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不能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强制拆迁。

(2)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如果没有补偿决定,任何单位都不能采取强制拆迁。实践中,可以强制拆迁的主要有两种情况:

一是签订了补偿协议,不搬迁的;

二是作了补偿决定,既不搬迁又不按照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

(3)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没有提供货币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的不能强制拆迁。

现实生活当中公民如果遭遇到强制性拆除,那么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这实际上就属于一种行政方面的诉讼程序。当然了,必须要有相关的证据证明这样的一种强制性拆除是属于一种非法的行为,因为有些情况是这样的话,强拆是属于合法正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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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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