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劳务合同解除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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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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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工会劳务合同解除违约金需要支付的。不管签署的合同是什么类型的,都是可以现发给当地的法院进行规定的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行为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对方不执行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工会劳务合同解除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一、工会劳务合同解除违约金需要支付吗?

工会劳务合同解除违约金需要支付的。违约金,是指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时,按照合同的约定,为其违约行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违约金一般分为惩罚性违约金和补偿性违约金,两者均属于担保物权担保范围。违约金的标的物通常是金钱,但是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

二、违约金的分类有哪些?

1、依据违约金产生的根据,可以将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由法律直接规定违约的情形和应当支付的违约金数额。当事人一方只要发生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况,就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数额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为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适用于合同之债,但就法定之债也不妨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可能表现为不同的形式,可以约定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2、根据约定违约金的目的,可以将违约金区分为赔偿性的违约金、惩罚性的违约金和责任限制性违约金。在界定是赔偿性的违约金还是惩罚性的违约金时,首先看当事人的目的,一般而言,如果约定了明显高额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不排斥继续履行或者法定的赔偿损失,则可以认定为惩罚性的违约金,或者约定违约金至少部分具有惩罚性。

3、根据是否针对特定的违约行为,可将约定违约金分为概括性的和具体性的。概括性约定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对违约行为不作具体区分,概括约定凡违约即支付违约金。具体性约定违约金,是指当事人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所约定的违约金,如债务不履行违约金、债务部分履行违约金、债务迟延履行违约金等。

违约金一般是由一方先交付给另一方保管,如果保管违约金的一方违约则要返还两倍的违约金,而被保管的一方违约则无法要回先前支付的违约保证金。在法定范围内合同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决定违约金比例,这里所说的法定范围也就是要我们知道合同违约金最高不超过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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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要支付违约金吗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解除合同要支付违约金吗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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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根本违约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根本违约是否可以支付违约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根本违约后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并支付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也就是说,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作为守约方在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当然还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合同已经履行不能。
二、根本违约的情形
(一)迟延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二)履行不能场合的根本违约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事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三)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笔者以为检验的标准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
(四)先期违约场合的根本违约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合同违约时违约金是能怎么支付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预先约定的当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由违约的一方支付给对方的一定金额的货币。
根据合同的种类及违约形式不同,承担违约责任的大、小也应适情况而定,与《合同法》相配套的各行政法规对此应做出明确规定。
违约金既具有赔偿性又具有惩罚性。
二、《合同法》关于违约金是怎样规定的?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额数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违约金有哪些种类?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所规定的,一方违约时应支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量的货币。违约金可分为以下三种:
1、法定违约金。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看,法定违约金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由法律、法规具体规定违约金的数额。
(2)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固定比率。
(3)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具体比率由当事人在此幅度内具体商定。
2、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主要有两种情况:
(1)法律、法规对违约金未作具体规定,完全允许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2)法律、法规虽规定了违约金的数额、比率或幅度,但是又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或规定当事人的约定优于法定的违约金。
3、混合违约金。混合违约金是指法律规定了违约金的比率幅度,当事人在该幅度内商定具体比率或幅度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是法定和约定相结合的违约金,也称混合违约金。
四、支付合同违约金和赔偿金应注意哪些问题?
1、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金后,如果对方坚持继续履行合同,应继续履行,如果确定已无能力履行,则应赔偿对方损失;
2、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应按财务管理规定的经费项目中开支,不得计入成本,接受违约金的一方,应首先将此款用于弥补企业因对方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3、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用自行扣压对方货物及款项的办法来充抵违约或赔偿金。违约责任不能单方确定,要经双方确定,或由仲裁机构及人民确定。
五、逾期违约金和利息的是如何计算的?
对于借款合同纠纷中债务人逾期违约金的给付数额的计算方法,各地作法不尽相同。有的计算到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确定之日,有的计算到判决生效后十日,有的判决到实际给付之日。
出借人虽然大多是银行,但也属企业性质,是的法人,都有自己的人格,有自己处分的权利。与此同时,出于各种不同的考虑,在判决时除应交待清楚出借人的权利外,应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诉讼请求,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结果即不应超出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其不合法的请求也不应予以支持。
1、仅要求本金而放弃违约金和逾期利息请求的,只判决本金;
2、双方对逾期违约金和逾期利息有约定的,当事人对利息有明确请求数额,且不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可按其请求数额判决;
3、如债权人仅请求借款方返还本金并按约定或国家规定计收利息的,计算至日至的可按其请求判决;
4、贷款方请求返还本金及全部应付利息的,应判决至判决确定之日后十日。因判决的确定是个变数,可能因不上诉和上诉而不同。
5、判决确定后十日之前,当事人自动履行的,在其履行时自动扣除提前的日期的利息,不属于不按判决执行。
6、在判决确定后应该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可以判决加倍罚息。在强制执行时以此执行不属于判决不确定。
7、对于双方约定的逾期违约金明显过高的,一方提出请求,可以依法予以适当调整。双方都未提出的,一般不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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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聘用合同支付违约金吗?
解除聘用合同不支付违约金,但是单位有可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但也并所有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后,离职职员都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或者是赔偿金。诸如职员若是因为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被解除,那么就不能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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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个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单位违约金吗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该规定表明,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有根据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只有违反竞业限制和服务期的规定才需要支付违约金。因此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法律之所以做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劳动合同直接约束着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如果不赋予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将导致劳动合同变相成为劳动者的卖身契约,不仅损害劳动者的基本人权,而且与现代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相悖,使原本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处于更加不平等的地位。
需要指出的是,一些用人单位常常利用其在劳资关系中的优势地位,在劳动合同之外迫使劳动者与其签订一些限制劳动者行使正当权利的条款,如:劳动者离职违约金等。这些条款实际上违反了《劳动法》的规定,非法限制剥夺了劳动者的基本人权,属于无效条款。
劳动者虽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以便用人单位选择新的劳动者,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避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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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何支付违约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合同当事人违约怎么办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违约后如何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1、违约金责任的构成:
(1)违约行为发生,至于违约行为的类型,应视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
(2)原则上要求违约方有过错,或者是故意,或者是过失。
2、违约金约定的无效
(1)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消、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
(2)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紧的约定无效;
(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都是部分无效。
索要违约金时,要注意支付违约金要和损失相符合,可以适当增加、减少,这样可以体现合理性。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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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违约金合同就解除了吗?
支付违约金合同并不一定解除,涉及到当事人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的,是显然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合同是可以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有关情况协商,如果一致认定解除合同的,那么可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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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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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违约金后能否解除合同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支付违约金后能否解除合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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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购房违约金应当怎样支付
[律师回复] 对于购房违约金应当怎样支付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购房违约金应当怎么支付
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是我国合同违约责任中最常见的一种责任方式。违约金具有补偿性,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但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
定金与违约金虽然都是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但是定金与违约金的性质不同。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而违约金是对违约的一种制裁和补偿手段。《合同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定金与违约金不能并处。但适用定金罚则后,不能补偿非违约方损失的,可以由违约方赔偿这部分损失,即由违约方给付赔偿金。
退房是最直接的解决房屋问题的有效措施,但是需要注意的是退房仍要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的有效约定来进行。同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房者一定要了解清楚国家关于双倍赔偿的规定,并合理运用其来追求该得的赔偿,以挽回损失。如果不了解双倍赔偿的问题,可以问问专业的房产律师。
二、哪些情形退房可要求双倍赔偿
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购房人退房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一)房屋的性质必须属于《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商品房的范围。
因为按照规定,并不是所有的房产纠纷都受该《解释》调整,该《解释》调整的仅仅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
(二)出卖人欺诈和恶意违约必须属于以下五种情形。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是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在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当事人该怎样支付违约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当事人该怎样支付违约金问题解答如下,
一、合同当事人违约怎么办
1、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3)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二、违约后如何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是由当事人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也可以表现为一定价值的财物。
1、违约金责任的构成:
(1)违约行为发生,至于违约行为的类型,应视当事人的约定或法律的直接规定;
(2)原则上要求违约方有过错,或者是故意,或者是过失。
2、违约金约定的无效
(1)载有违约金条款的合同无效、被撤消、不被追认或不成立,违约金的约定也无效;
(2)在违约金系赔偿损失额预定的情况下,当事人约定违约金与赔偿损失并存,使守约方获取“不当得利”,可以认定违约紧的约定无效;
(3)在法定违约金场合,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反法律规定,无效,一般都是部分无效。
索要违约金时,要注意支付违约金要和损失相符合,可以适当增加、减少,这样可以体现合理性。为了避免在违约金交付问题上发生争议,合同当事人还应在合同的违约条款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计算办法、支付期限及迟交时利息的计算办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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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根本违约后能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并支付违约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也就是说,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免除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作为守约方在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后,当然还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合同已经履行不能。
(一)迟延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迟延履行并非必然发生根本违约,但如果合同对履行期有明确的约定,而且履行期之约定在合同中显然处于重要地位时,则迟延履行通常会构成根本违约。对于并非特别强调履行期的合同,在迟延履行的情况下,只要迟延方当事人未在允许的额外期限届满前履行合同,亦可以此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可解除合同。
(二)履行不能场合的根本违约
依大陆法系传统见解,履行不能得分为原始不能与嗣后不能,区分当事人是否有可归责性而分别可能发生合同无效或债务不履行责任。在当事人具有可归责性的场合,具有可归责性的当事人要承担履行不能之责任,又由于履行不能已使合同的整个目的落空,这种违约行为无疑应作为根本违约,非违约方当事人自得解除合同。
(三)不完全履行场合的根本违约
在不完全履行场合,通常债务人已履行给付义务,只不过是由于履行义务不完全,或者是由于附随义务的不履行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此种场合通常是通过赔偿损失的方式解决:如果因违反附随义务而造成扩大的损害,即造成了债权人人身或其他财产(固有利益)的损害,则会发生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问题,此时能否作为根本违约则是一个问题。笔者以为检验的标准仍然要看是否因此而使债权人的合同目的落空,无法简单地一概而论;在债权人合同目的落空场合,或者说危及作为合同关系之基础的信赖关系时,则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否则即不能作为根本违约。
(四)先期违约场合的根本违约
在先期违约场合,如债务人已先期明确表示届时不履行合同,此时即可以不待履行期的到来,以其拒绝履行作为根本违约,可以因此解除合同。如果债务人没有明示拒绝履行,但由于债务人的信用状况恶化而致履行不可期待,此时的合同目的也就无法期待能够实现,自然也应作为根本违约,允许债权人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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