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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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两者之间的主体不同,土地占有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或者集体,个人是无法拥有的,但是土地使用权可以是个人,企业,集体,只要是经过法律规定申请都有可能获得土地使用权,两者都属于土地所有权的一部分。
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一、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两者之间的主体不同,土地所有权的主体只有国家和集体,但是国家和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未必亲自支经营和使用土地,这样就导致了土地所有权和占有权的分离。因此土地所有权人不一定就是土地占有人。

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

二、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有什么区别?

土地所有权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自己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土地所有者这种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在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国家和农民集体,其它任何组织和公民个人都不享有土地所有权,这是由我国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决定的。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即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是外延比较大的概念,这里的土地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而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

三、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的区别是什么

房屋所有权(即房产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

四、土地产权年限到期了怎么办

1、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2、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

土地占有权和土地使用权都属于土地所有权构成的一部分,但是土地占有权是只能由国家或者集体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只要经过合法的手段,进行申请就可以拥有,个人也是可以拥有土地的使用权的,土地的使用权是有时效性的,时效到了就需要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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