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材料
(一)应(往)届毕业生
1、本人持户口本原件、毕业证书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如学生档在市人才或省人才的,还需提供《就业证联系函》)。
(二)失业职工
1、本人持原单位提供的《南京市失业保险金审批表》、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如有旧证需提供,旧证如遗失需登报挂失)。
2、原有档案在区人才、市人才(省人才)托管,且暂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持原单位提供的档案材料至区职介、市人才(省人才)并档后,
持《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
3、首次自单位离职,且因辞职或其他原因暂不享受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持户口本原件、单位提供的档案材料,至户口所在地的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存档后,
持《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如有旧证需提供,旧证如遗失需登报挂失)。
自原单位离职后需提供的档案材料包括(以下材料均为原件)
(1)《南京市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
(2)工作期间的劳动合同书
(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决定书(职工辞职的,应提供本人辞职报告,需盖骑缝章)
(三)随军家属
1、无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记录的,持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毕业证书原件,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
2、原籍有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记录的,保险转至本市且在市劳动保障的网上可查询后,由部队发调函至原籍调出档案后,持户口本原件、随军批复、军官证、档案材料至户口所在地区职业介绍所存档后,持户口本原件、2张两寸近期彩照,至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就业创业证》。
办理就业证如果是随军的家属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户口本的原件还有毕业证书,在户口的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局办理就业创业的证书,如果原来的范围有缴纳养老保险记录,可以发出提调挡函之后办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