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市有无行政许可制定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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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各地级市是没有行政许可制定权的,但是是没有对于行政许可的审批权的。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对于拥有行政许可的制定权和审批权的机构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没按照规定执行的地区将会按照违法行为处理。
各地级市有无行政许可制定权?

一、各地级市有无行政许可制定权?

市政府作为地方机关有制订地方行政法规的权利但是没有审批权。我国相关的法律中明确的规定了省一级行政单位是制订审批法律法规的最低一级单位。也就是说市政府没有相关权力。行政机关或者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了行政许可,是违法的,回受到相应的批评、警告、罚款严重的可能还会有被行政拘留

二、违反行政许可的处罚是什么?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有可能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本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对其在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有两种情况:

1、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自行政许可依法生效至当事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结束,行政许可都没有被撤销。在此情况下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损害是由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引起和造成的。比如,申请人不具备从事爆炸物等危险物品的生产条件和能力,行政机关却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导致申请人在生产过程中因不符合许可条件而发生严重事故。再比如,申请人不符合排污许可所应当具备的法定条件,行政机关却违法向其发放排污许可证,导致申请人周围的利害关系人受到严重污染损害。在这些情况下,行政机关都应当对其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行政机关因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而导致该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行政许可由于被撤销而给被许可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行政许可领域,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包括:警告、罚款、撤销许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措施;对因行政许可主体及公务人员的行为违法,造成了相对人一定损失的,予以一定的补偿。此类法律责任承担形式还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纠正不当;返还权益,恢复原状;行政赔偿等等。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行政许可,有可能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自行政许可依法生效至当事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生产经营等活动结束,行政许可都没有被撤销;行政机关因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而导致该行政许可被依法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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