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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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定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有: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了申请行政许可的方式可以口头进行也可以书面申请,但是书面申请会更加具有法律效力一些,相较于口头申请最好还是采取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
定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有哪些?

一、定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有哪些?

定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有: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工商局等行政机关拿到申请资料后,会在2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这是行政许可受理时间的要求。如果行政机关受理,则应该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

二、申请行政许可的方式有哪些?

通常情况下,申请的形式包括口头申请与书面申请两种。

1、口头申请。是指行政许可申请人通过语言直接向行政主体提出其拟从事某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的活动。这种方式简单易行,可以不受申请人知识水平等限制,但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不利于行政机关日后对行政许可的审查,所以,我国相关的法律中并没有直接规定相对人可以这种方式提出申请。

2、书面形式。这是一种在行政许可申请中常见的方式。它比较规范,确定性强,行政许可申请多采用这种方式提出。但由于书面申请的便民性较差,而且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又不平衡,所以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有向申请人提供格式文本的义务。

并且基于便民原则考虑,改变了传统的做法,不一定要求申请人亲自将申请材料送到行政机关的办公场所,行政许可申请可以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提出,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

在我国,个人要想从事危险品运输,必须拿到有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才行。一般来说,工商部门是负责行政许可的机构,个人携带相关资料,向工商局提出申请后,工商局会决定是否受理。这个过程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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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是什么
申请人除以传统方式向行政机关递交申请书以外,还可以利用现代的通讯手段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向具备接收条件的行政机关,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通过上述方式提出申请,主要适用于只需要申请人提交有关书面材料,不用提交实物、样品的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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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违反行政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责任形式主要有哪些
[律师回复]   《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的就是责任形式。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第七十二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四条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第七十五条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七十七条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政法律责任形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的就是责任形式。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第七十二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四条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第七十五条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七十七条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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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行政许可申请是什么方式?
一般来说,当事人申请事项是无需取得行政许可的,及时向申请人告知不受理即可;申请事项依法也是不属于行政机关职权管辖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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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叔叔有一个行政处罚官司,我想咨询一下那个关于关于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方面的内容
[律师回复] 委托代理权是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代理人主要是以行政相对人的名义代替其参加行政程序。可以担任代理人的主要有律师、社会团体或者公民。《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但是,如果因为行政事务自身的性质决定不能由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该亲自到行政机关办公场所提出行政许可申请。 通常情况下,申请的形式包括口头申请与书面申请两种。 口头申请。是指行政许可申请人通过语言直接向行政主体提出其拟从事某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事项的活动。这种方式简单易行,可以不受申请人知识水平等限制,但却缺乏足够的证据支持,不利于行政机关日后对行政许可的审查,所以,《行政许可法》没有直接规定相对人可以这种方式提出申请。 书面形式。这是一种在行政许可申请中常见的方式。它比较规范,确定性强,行政许可申请多采用这种方式提出。但由于书面申请的便民性较差,而且申请人的知识水平又不平衡,所以《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机关有向申请人提供格式文本的义务。而且《行政许可法》基于便民原则考虑,改变了传统的做法,不一定要求申请人亲自将申请材料送到行政机关的办公场所,行政许可申请可以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提出,也可以由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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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作为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是什么?
不能作为行政许可申请方式是在没有委托手续的情况之下,委托他人申请行政许可。主要就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行政许可可以通过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以及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来,也就是主要包括有书面的方式和口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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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单位准备改变经营模式来着,准备最近改革资产的,那么重大资产重组 行政许可的方式都有什么的
[律师回复] 诉讼赔偿。诉讼是在进行活动追债中最常用的一种手段,有一些企业公司常常利用各种借口拖欠不归还贷款,逃避责任,还有些公司经营困难,但是也有一定的还款能力,这些情况下,通常用法律手段来约束可以起到很好的效果,而且还可以简化处置不良资产程序。
资产重组。这一方式主要包括企业重组、债务重组、资产的转换和并购,通常情况下是对债务企业重新作出债务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本金或者利息上适当的作出折让等方式对债务然进行资产和债务的重组。
债权转股权。顾名思义,是指通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和审批,将企业的债权转让成公司的股权,持有一部分股份,并可以对所持股份进行经营管理。
多样化出售。主要包括公开拍卖、协议转让、招标转让、竞价转让、打包处置、分包等几种形式,这几种形式的共同点就是资产管理公司通过这种方式获得利益,而把债务转移到相关人员的手里,以一种双方利益都可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化了不良处置的步骤,提高了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
资产置换。资产置换主要是为了各自的经营需要,两个市场主体签订置换协议,实现双方有形或者无形资产之间的互换。现在资产置换大都是上市公司与非上市公司之间的资产互换,已达到间接上市的目的,并且通过上市公司所具有的连续融资的渠道来实现自身的发展。
租赁。其实就相当于采取契约的形式向出租者缴纳租金,最终的目的上收回现金,但有时也会收回非现金资产和企业所有权的情况。
破产清偿。破产清偿对于资产管理公司来说是最后的处理方式,但是一些企业由于经营不善无法再继续经营下去时,使用这种方式更有利于整个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提高。
违反行政许可法的行政责任有哪些,违反法律责任形式主要
[律师回复]   《行政许可法》第七章法律责任中规定的就是责任形式。  第七十一条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设定的行政许可,有关机关应当责令设定该行政许可的机关改正,或者依法予以撤销。  第七十二条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  
(二)不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行政许可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一次告知申请人必须补正的全部内容的;  
(五)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的;  
(六)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第七十三条工作人员办理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十四条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三)依法应当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未经招标、拍卖或者考试,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或者考试成绩择优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第七十五条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六条违法实施行政许可,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给予赔偿。  第七十七条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其上级或者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八条行政许可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行政许可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行政许可申请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第七十九条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取得的行政许可属于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十条被许可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  
(二)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  
(三)向负责监督检查的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的真实材料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八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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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行政许可申请方式的是什么?
不属于行政许可申请方式的是排除确定的,申请人可以亲自申请或者委托他人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可以书面形式上门申请,也可以采用信函、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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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你好!我有个朋友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犯罪,被法院拘留涉及到行政案件,想申请行政听证,所以请问一下行政许可听证申请方式有哪些?
[律师回复] 行政许可的听证事项有哪些?分为行政机关依职权进行行政许可听证的,还有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许可事项涉及申请人及他人重大利益的情形。那么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又是怎样的呢?
一、行政许可的听证事项有哪些
1、行政机关依职权应当进行听证的情形
(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
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明确规定听证程序,行政许可属于其规定的情形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举行听证。
(2)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
如果行政机关认为行政许可事项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行政机关就应当将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使社会对此予以关注,听取社会各界包括有关专家的意见。行政机关经过对申请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进行考量后,认为准予许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反之,则应拒绝颁发许可。
2、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1)“他人”的范围。这里的“他人”是指行政机关和申请人以外的同行政许可的实施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在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中,虽然申请人之间是竞争关系,存在直接的利益关系,甲申请人取得许可,乙申请人便不能取得许可,但申请人之间在申请的过程中,相互间不构成第三人关系。在这个过程中,行政机关通过招标、拍卖程序等法定方式,调整申请人之间的关系和取得许可的优先顺序,确定被许可人,而不必使用听证程序。
(2)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界定。在现实中较常见的是,涉及申请人与第三人之间民事的相邻权关系。
二、行政许可的听证程序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公司申请登记是行政许可还是行政许可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不一样,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或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定、证明(或证伪)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例如工商进行企业登记,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公证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的公证行为,交通警察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技术监督部门对于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认定等,都属于行政确认。
因为行政确认认定的是事实,所以即使申请的时候手续不全或者程序不完整,但是只要认定的事实是正确的,行政确认就是有效的。比如,甲乙两家之间出现土地使用权纠纷,甲的儿子申请权属确认,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操作确认了土地使用权归甲家所有,后来发现甲的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申请资格,但此时的土地所有权权属认定并不因此无效或被撤销。因为土地使用权的归属的认定是对一个事实情况的确认,申请人是否有资格,并不影响客观事实的真实性。
行政许可,是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征: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一般为外部行政行为。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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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有哪些方式?
一般来说,对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方式通常有:书面审查、实地审核、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以及其他审查方式,比如可以通过听证、招标、拍卖、检验、监测、检疫、鉴定、考试、考核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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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什么是行政许可,什么是行政许可,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许可是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指具有许可职权的根据相对人的申请,经依法审查,以颁发书面证、照的形式,依法赋予其从事某种活动的权利或资格的行为。 哪些不属于行政许可 ①确认民事财产权利和民事关系的登记,如产权登记、抵押登记、特定身份登记等。 ②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这类审批行为不具有行政许可的性质。 ③有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也不属于行政许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二条所列事项,通过下列方式能够予以规范的,可以不设行政许可: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二)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三)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四)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行政管理方式能够解决的。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十一条 设定行政许可,应当遵循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有利于发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第十二条 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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