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确认合同不成立如何起诉?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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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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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请求确认合同不成立的起诉方式应当是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起诉讼即可。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合同成立、合同生效等的区别,合同成立不一定是合同生效,此时一定要保护自己的权益。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达成书面的协议。
请求确认合同不成立如何起诉?

一、请求确认合同不成立如何起诉?

当事人要确认合同不成立的,应该收集合同不成立的证据,写起诉书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怎样确认合同不成立?

合同的不成立是指当事人未就合同的主要条款未达成合意,如未作出承诺,或未就法定的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达成书面的协议。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合同不成立的法律后果

合同不成立因没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故不存在履行合同的责任,更不存在违约责任。但在债权法上当事人间并非不产生任何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是指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有的义务,而使另一方当事人信赖的利益受损失,而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由此 可见,在订立合同中,假使由于一方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合同不能成立,则当事人就构成了缔约过失。

当事人要确认合同不成立的,应该收集合同不成立的证据,写起诉书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是否依法成立直接影响到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合同成立是有一定条件的,签订合同是非常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而签订合同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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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原告向应提交下列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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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受伤了,已经在家呆一个星期了,情况有点严重。请问谁知道如何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
[律师回复] 有人对劳动保障部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认定工伤时,首先对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进行“确定”提出质疑,实践中也确实存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之间因劳动关系确认而互相推诿的现象。国家立法的本意是指双方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旦职工受伤,单职工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且在被认定为工伤后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未订合同的用人单位是不可能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后,也就不可能享受到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偿”(未参保的,由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给工伤职工费用)。所以,未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在其职工受伤后,会尽力阻止职工申请工伤认定,且不承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达到规避赔偿之目的。当受伤职工在申请工伤认定后,又要为劳动关系的确认进入诉讼程序,给其带来的无疑是维权周期长,导致职工的诉累,同时还会过多消耗法律成本。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笔者有以下建议:
一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未订立合同的受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时,不能动辄以劳动关系不明确而不予认定是否是工伤或中止认定,单单为了怕当被告而对受伤职工的利益置之不理,不能体现“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这个主旨。如果让劳动者走确认劳动关系这个诉讼程序,等走完后再回过头来申请工伤认定,势必要走两道程序。所以,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能初步确定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前提下,依法受理受伤职工的工伤认定申请,就可以使职工少走一个诉讼程序。
二是各级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令用人单位完善劳动合同制度。虽说《劳动合同法》已经实施,全国上上下下也在大张旗鼓地宣传、学习,但也不能保证所有用人单位都会依法按规定执行,还是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等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主动进位,查处违法行为,减少因不订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数量。如果单单寄希望于处于弱势的劳动者告发自己的单位,往往会导致“告了单位丢了工作”、“遵法者得不到法律保护”的尴尬现象发生。
三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要快速处理确认劳动关系之诉,使受伤职工及时进入工伤认定程序。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之诉在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受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后,确实难以确定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时,受伤职工申请劳动关系确认,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及人民法院应及时受理,快速断案,在最短时间内维护受伤职工权益。
以上就是我对于确认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的回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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