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违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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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拆除违章建筑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这个违章建筑的拆除市政府的相关工作人员做出的,那么当事人如果是有所不满,当然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这是当事人的法定权利,当然当事人如果是对处罚结果有所争议,除了申请行政复议之外,还可以发起行政诉讼。
拆违申请行政复议可以吗?

可以的,这是法定权利,如果认为拆除违建的执法程序有问题或处罚结果有问题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1、确认执法机关已对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在提出复议前应确认在合法期限内。如果超过60日,应说明为何超期,是否仍在合理期限内。

3、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提交时须一式三份。

4、搜集复议所需材料。

5、到法定复议机关(一般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一级机关或者政府)提交复议申请和相关材料,当面提交或邮寄均可。复议机关会在5日给予答复是否受理。受理会有受理通知书,不受理则有不予受理通知书。复议机关认为需要补充证据材料后才能作出决定的,还会发出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否则就会被视为放弃复议申请。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6、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并书面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7、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应当履行行政复议决定。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所以只要是一个行政结果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或者是行政结果有所争议的,那么它都是可以直接申请行政复议的,如果是申请行政复议,就是向作出行政行为,原来的机关的上一个机关提出如果当事人他想要发起行政诉讼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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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提出申请,需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产权证或公房租赁凭证等资料。其中,申请书要写明申请人基本情况、具体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裁决申请资料齐全的,裁决机关在收到申请之日起5 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材料不齐,则申请人需在7 日内补齐。
  
(二)审理。
  在裁决过程中,裁决机关首先会听取各方陈述,认定补偿安置的事实是否清楚,并征询拆迁双方是否愿意进行调解。期间,如果拆迁双方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的,应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交给裁决机关,拆迁裁决程序终止。若申请人经两次通知没有参加裁决审理的,视作撤回裁决申请。若被申请人经两次通知不出席裁决审理的,裁决机关可缺席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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