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区别是:二者的性质有所不同;二者的目的功能有所不同;二者的主体范围有所不同;二者的适用情形有所不同。虽然这两个概念都是对诉讼提起异议的情况,但是执行异议之诉是不涉及第三人的,因为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淆。
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区别是什么?

一、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区别是什么?

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区别是:性质不同;目的功能不同;主体范围不同;适用情形不同。执行人员收到执行异议之后,应当立即审查处理,认为异议确有道理的,应当报请法院院长批准裁定中止执行。如果原执行文书确有错误,应撤销原裁判,按法定程序给予纠正。执行异议没有理由的,应当驳回案外人的异议,恢复执行程序。

二、提起执行异议需要哪些条件?

1、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执行过程中,即在执行程序开始后、针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前提起。

2、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经过执行异议审查的前置程序,即执行法院已经作出执行异议审查的裁定,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3、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即要求停止执行或继续执行。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可以同时提出确权的诉讼请求;申请执行人不能同时提出对执行标的进行确权的诉讼请求。

4、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必须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

5、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理由必须是针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提出异议,而不是针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

6、案外人、申请执行人提出的诉讼请求必须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无关,即执行标的物与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裁判所确定的标的物不能是同一标的物。

7、执行异议之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即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应当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提起的执行异议之诉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的诉讼之间在本质上是有着明确的区别的,当事人提起诉讼必须要是在符合规定和条件的情况下进行,如果提起的诉讼是错误的或者不符合范围条件的,法院会驳回处理,这有可能影响案件审理的时效。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6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09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区别是什么?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36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47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56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8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11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1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6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560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8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1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203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85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3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之诉
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属于特殊的执行法律救济制度,而第三人撤销之诉属于通常的诉讼程序,两者的目的功能也不相同,执行异议之诉在于阻止、排除对特定标的的执行,而后者企图通过新的诉讼改变或者撤销前诉已经生效的判决,此外,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范围,适用情形也都存在一定的区别。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撤销第三人异议之诉的时效?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要求,当事人提出撤销第三人异议之诉的,需要在得知自身民事权益受到侵害之日的六个月内提出,如果超过撤销之诉的时效规定要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做出不予受理和时效超期驳回申请。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第三人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有哪些
第三人异议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如下:第一为二者的性质有所不同。第三人异议之诉指的是救济制度,而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诉讼制度;第二为二者所显示的目的与功能有所不同。第三人异议之诉的目的主要在阻止裁定的执行,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起诉改变法院判决;第三为二者所体现主体范围有所不同。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第三人撤销之诉异议期是什么?
第三人撤销之诉异议期是:六个月。第三人需要在判决结果出具后的六个月之内提出异议,并针对诉讼案件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来支撑自己的诉讼观点,如果超过了异议期的,法院有权驳回第三人的撤销之诉的申请。
10w+浏览
诉讼仲裁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有效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推荐:债务追讨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合同债务债务纠纷书债权融资债务纠纷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对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的保障。对于法庭所做出的判决,其中凡是有涉及损害个人利益的事项,当事人可向法庭提讼,请求法庭对该项判决采取撤销。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了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
一、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概念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二、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
(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第二百九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
(1)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
(2)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
(3)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
(4)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三、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不予受理:(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3)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4)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第三人在向法庭提出撤销权诉讼之前,应对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做清晰的了解,确定自己符合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规定,然后提前准备好有关诉讼需要的所有材料,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方便快捷,更好的维护自己权益,请及时联系在线。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撤销权之诉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热门推荐:债务追讨债务转让协议债务转移合同债务债务纠纷书债权融资债务纠纷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对所有自然人和法人的利益的保障。对于法庭所做出的判决,其中凡是有涉及损害个人利益的事项,当事人可向法庭提讼,请求法庭对该项判决采取撤销。在本文中主要介绍了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
一、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概念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判决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二、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
(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
(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
(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第二百九十五条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是指没有被列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且无过错或者无明显过错的情形。包括:
(1)不知道诉讼而未参加的;
(2)申请参加未获准许的;
(3)知道诉讼,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参加的;
(4)因其他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三、下列情形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人民不予受理:(1)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破产程序等非讼程序处理的案件;(2)婚姻无效、撤销或者解除婚姻关系等判决、裁定、调解书中涉及身份关系的内容;(3)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对代表人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
(4)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行为的受害人对公益诉讼案件的生效裁判第三人在向法庭提出撤销权诉讼之前,应对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提出条件做清晰的了解,确定自己符合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规定,然后提前准备好有关诉讼需要的所有材料,并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方便快捷,更好的维护自己权益,请及时联系在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09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执行第三人异议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区别主要体现在二者的申请阶段是不同的,且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中,应该格外注重保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诉讼管辖 > 执行异议之诉和第三人撤销区别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