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选聘物业服务人公告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6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31人
专家导读 选聘物业服务人公告规定是如果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的话是需要公告的。物业服务人员应当定期的这样服务的项目,还有就是负责的人员以及相关的收费的标准和履行的情况,通过合理的方式向业主委员会公开并且公告。
民法典选聘物业服务人公告规定是什么?

一、选聘物业服务人公告规定是什么?

选聘物业服务人公告规定是如果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的话是需要公告的。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不同意续聘应当提前90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七条: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原因有哪些

合同的解除是指由于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得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消灭,从而使合同终止法律效力

导致物业服务合同解除的事项主要如下。

(1)合同规定的期限届满。

(2)当事人一方违约,经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3)当事人一方侵害另一方权益,经协商或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4)当事人双方商定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无论是当事人双方协议解除还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均须遵照一定程序。协议解除,应在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基础上经过签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方可使解除行为效力。若法律规定了特别程序的,则应遵守特别程序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合同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当事人可以要求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失。

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1、主体平等原则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任何民事主体在法律人格上也是一律平等的,享有独立人格,不受他人的支配、干涉和控制。只有合同当事人的人格平等,才能实现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合同当事人平等是商品经济的必然前提和必然产物,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交易秩序和经济秩序的基本要求。

2、合同自愿(自由)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合同自愿原则又叫合同自由原则,其意思就在于缔结合同、选择合同方式、决定合同内容、变更和解释合同的自愿或自由。实行合同自愿原则,并不排除国家对合同的适当限制。

3、权利义务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规范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制约滥用合同自愿(自由)原则,要求形式的公平和实质的公平。合同的实质公平,是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必须大体相当的对等。对于显失公平的“霸王合同”和不利对方权益的“格式合同”,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撤销或变更。

4、诚实信用原则

又叫诚信原则,是民法合同法最基本的原则,它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包括合同行为在内的民事活动时,应诚实守信,以善意的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有欺诈行为。该原则具有确定行为规则、平衡利益冲突、解释法律和合同三大功能。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现在我们国家关于物业服务方面的问题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因为现在小区的业主在选聘物业服务公司的时候是需要对此进行公告,如果有异议的情况之下的话,那么是可以在公告期间内提出来的,这都是属于我们国家法律所允许的一种方式。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4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民法典选聘物业服务人公告规定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33****38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16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5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18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82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652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18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0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48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02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068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72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6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泰州177****1963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77****809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34****776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民法典规定如何选聘物业服务人?
《民法典》中对于如何选聘物业服务人是没有进行明确规定的。对于一个小区物业服务人的派遣,一般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来决定的。如果业主们对物业服务人的服务不满意的,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解聘的要求。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物业服务人由谁选聘的?
物业服务人是业主的委员会选聘的,在新的房子交付的开始,开发商可以临时委派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日常管理,业主的委员会是业主选举产生的,可以履行全体的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对物业公司的选聘做出决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贿赂违法吗
本公司雇员若存在索取与接受贿赂行为,将面临严厉法律制裁。 根据涉案金额和情节,可能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及罚金、三年到十年有期徒刑及罚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罚金等处罚。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诉讼门槛为六万元人民币。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公司总经理聘任是否由董事长选举产生?
[律师回复] 董事长与总经理的区别: 1、董事长是在董事会的层面发挥作用,职权更务虚,一般是参与制定公司的战略,作为公司代表人等等。但强势的董事长也常常会“越权”,一竿子插到底。具体职权如何,根据公司法和章程及议事规则来确定。 2、董事长和总经理小其实不一定。大家印象中好像董事长权力更大,其实就如上面所说,其权力可能并非来源于董事长的职衔本身。董事长如果能控制董事会,那么就有能力任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管。如果不能,那么总经理的权力可能更大。 3、讨论总经理的权力还有值得一提的有意思的一点。总经理对于副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管,只有提名权,而没有任免权。因此,总经理的小还受其他高管权力边界的影响。由于总经理权力很大,这是一种制衡的手段。 通过上面整理的资料我们可以看到,总裁和总经理一般法律意义上是一样的,而董事长一般来说是董事会的成员之一,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三节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一般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由章程规定,最长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提前几天告知?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提前几天告知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业不满物业服务要求,被小区物业主不服怎么办
[律师回复] 小区业主不满物业服务2016年11月5日至11月21日,业委会召开小区业主大会,就是否要求更换新物业公司,并委托业委会重新招聘新物业公司进行表决。表决结果显示有过半数的业主要求更换新物业公司。随后,业委会向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传达上述决议,此后,鲁谷街道办事处下达责令业委会停止依据《决议》进行相关活动的决定。北宇物业据此拒绝退出小区。鲁谷街道办事处以大会程序违规为由,建议业委会暂缓业主大会的召开。对此,石景山诗景长安小区第一届业主委员会向提讼,请求判决撤销鲁谷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作出的两项相关决定。目前,已经受理该案件。北宇物业的严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业主提出的问题,物业方面一直在积极整改,现在已经大部分得到解决。”6月14日,记者在诗景长安小区西区看到,小区业主的车辆可以出入自如。严经理说,物业并没有强收停车费,小区业主长期使用地下停车库,却不按时缴纳停车费,物业有权利要求缴费。“此外,小区有临时停车位可以免费供业主停车,但是车位数量有限,在车位不能容纳更多车辆的情况下,物业出于安全考虑无法让更多车辆进入小区,并不是不让业主进小区。”小区地下停车场并不对外经营,不需要备案,物业并没有违规。业主大会有哪些权利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业委会的权力基础是其对物业的所有权,它代表该物业的全体业主,对该物业有关的一切重大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2-3年,可连选连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委员中推选产生。一般说来,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大小,由5-15人组成。如北京新规定:凡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入住率超过50%,或首户入住已满2年的新建居住小区,均可组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权利为:
(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4)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5)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6)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7)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59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4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提前几天告知?
小区的业主解聘物业服务人员,需要提前60天告知业主委员会,按照规定移交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若解除合同给物业服务人员造成损失的,业主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需要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物权法里无典当,典当制度取消后,还有典当业务吗
[律师回复] 典当是指当户将其动产、财产权利作为当物质押或者将其房地产作为当物抵押给典当行,交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取得当金,并在约定期限内支付当金利息、偿还当金、赎回当物的行为。对照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典当活动中所体现的质权和抵押权均属抵押物权。故『物权法』中无需另设关于典当制度的规定。另外,我对于1楼的某些观点不是很赞同其一·典和典当属于不同概念,我们不应将之混淆。

1)典的对象主要是不动产,典当的对象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2)典对不动产转移占有,典当对不动产不转移占有

3)典不需要支付利息(具体看当事人之间的约定),典当需要支付利息和综合服务费

4)典主要是公民间行为,典当是典当行和当户之间的行为

5)典的期限较长(一般几十年),典当的期限短(一般不超过半年)

6)典体现的是用益物权,典当体现的是抵押物权其二·“而典当关系中的绝卖条款却是规定到期不赎,典当物即为承典人所有,而不论其价值是否超过债务额”的观点是有失客观的。根据『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处理,也可以双方事先约定绝当后由典当行委托拍卖行公开拍卖。拍卖收入在扣除拍卖费用及当金本息后,剩余部分应当退还当户,不足部分向当户追索。补充:房屋租赁是一种用益物权
快速解决“土地房产”问题
当前594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物业服务服务不到位,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此问题需要区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种情况,小区个别业主对于某些物业服务人员不满意,对物业公司的一部分行为不满意,或者是个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有了矛盾,从而个人单方认为物业服务公司所做的服务不到位,而采取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情况。这种情况中,物业公司并没有违背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合同,但是业主却单方拒绝缴纳物业费,如果物业公司对业主提讼的话,业主肯定是要补交物业费和产生的滞纳金的。 第二种情况,如果说物业公司却是由于违背了物业服务合同,从而引起了业主的不满,业主不交物业费实际上是一种自助行为,目的在于维权,此时业主需要提取和固定相关的证据,以备与物业公司诉讼时,用以证明物业公司的违约行为,此种情况下业主是有权暂时不交物业费的。到了诉讼中,业主可以反诉物业,物业费一般还是需要补交的,但是物业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还是希望业主和物业能和平相处,协商解决问题,实在有争议无法协商则可以通过诉讼来解决。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物业纠纷 > 民法典选聘物业服务人公告规定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