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排水行政许可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许可程序主要包括受理申请、审查(核实)、颁发许可证明三个步骤。
1、申请
申请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许可的前提程序。作为相对方的个人、组织要取得某项许可证明,首先要向行政主体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行政主体申请行政许可,除提交申请书以外,法律、法规通常还规定应同时提交有关文件材料。
2、审查
行政主体收到相对方的行政许可申请后,应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期限内对申请人的申请及所附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其是否具备取得相应行政许可证明的法定条件。
3、作出是否颁发有关证照的决定
行政主体经过对行政许可申请人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后,若确认其符合法定条件,即应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向申请人颁发有关证照的决定。若经 审查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则应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不服的 可依法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哪些事项需要经过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三)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
(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综上所述,整体程度上来讲,行政许可的程序就是申请、审查并作出决定这三个步骤,在我国,需要经过行政许可的事项都比较特殊,一般都涉及人民财产生命健康安全或者涉及到公共资源配置,申请的具体事项不同,法律要求也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