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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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是在行政管理执法范围之内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利,比如说如果存在着一些违章违法行为的话,可以对此进行警告以及罚款的处罚措施等,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定的规定。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是什么?

一、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是什么?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是在行政管理执法范围之内行使行政处罚的权利,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等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

第八条 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境保护管理、工商管理、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方面与城市管理相关部分的行政处罚权。

第九条 需要集中行使的城市管理执法事项,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

(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

(三)执法频率高、专业技术要求适宜;

(四)确实需要集中行使的。

第十条 城市管理执法主管部门依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的,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

二、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原则是什么

一行为不再罚原则应在四个层面上运作。

(1) 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

(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并处罚、一事多层罚、一事罚多人、一事多行为等情形以外,行政主体应严格遵循一个行为一次处罚的原则。

(3) 一行为不再同种罚。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行政主体不能给予两个以上相同种类的处罚。这主要指一个违法行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的情形,即法理上所称法条竞合或者规范竞合。一旦出现规范竞合,应当允许各个法律条文对应的相关行政主体依据不同理由分别作出处罚。但为体现相对公平和公正,各行政主体不能对行为人采取相同种类的处罚。

(4)一行为不得两次以上罚款。对于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无论触犯几个法律条文,构成几个处罚理由,以及由几个行政主体实施处罚,只能给予一次罚款。如果几个行政主体对涉案违法行为都有权罚款,根据效力优先原则,应该是谁先罚款谁有效。

日常生活当中城市管理相关的行政机关是拥有这样的一种执法方面的权利的,如何在执法过程当中发现对方存在着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那么是可以采取一定的行政处罚的措施的,这实际上也就是我们国家法律所赋予行政机关享有在特殊领域范围内的行政处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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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工伤死亡赔偿范围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赔偿流程:
由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医保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来访、询问,医保科以书面告知申请须知,并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
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完整、是否符合受理条件。(不完整的当场或者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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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并于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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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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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政诉讼:
当事人、用人单位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伤死亡的认定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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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范围下城管不能执法抄违停车牌。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机动车车牌丢失怎么办
1、《补领、换领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原件;
2、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暂住人员还需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需提供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为暂住人员的还需提供有效的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书原件。
具体办理流程为:
1、车主向机动车管理科(注册大厅在用车窗口)提交相关资料;
2、机动车管理科(注册大厅在用车窗口)对资料进行审查,收回未全部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符合规定的,受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的申请,并出具待办凭证;
3、打印行驶证(打印临时号牌);
4、车主缴纳行驶证(号牌)工本费,凭待办凭证到机动车管理科(注册大厅发证窗口)领取行驶证(临时号牌);
5、机动车管理科向省厅车管所报制铁牌。
6、临时号牌到期,车主到机动车管理科(注册大厅)换发。铁牌制作完成后,车主缴纳铁牌工本费,凭临时号牌、行驶证原件、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单位车辆的要有委托书)到机动车管理科(号牌库)领取铁牌。
二、机动车车牌拍卖合法吗
汽车号牌拍卖不合法,没有法律依据。
1、国家发改委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也规定:“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任何单位不得对汽车消费者强制收取任何非经营服务性费用。”
2、汽车牌照属于公共资源,并不是政府的私有财产,只有广大纳税人与老百姓才是车牌的真正所有者。拍卖公共资源理应取得百姓的同意,不能把百姓排除在公共决策之外,政府自说自话。而且应该向百姓交代清楚车牌拍卖所得的去向,保证拍卖收入真正用之于民。
三、机动车报废后车牌可以保留多久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三条,办理机动车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办理新购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转移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四、异地违章
异地当场被开的罚单怎么办
在异地开车违章了,如果被交警当场开了处罚决定书,那就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支队或者大队处理违章。这种现场被交警抓住违章开了处罚单的情况是必须在违章所在地处理违章的。回原籍是没办法处理的,切记。
异地电子眼拍下的罚单怎么办
其次,如果在异地开车违章没有被当场贴罚单,回到原籍之后,可以在交管局网站上查到违章记录,这是通过电子监控设备拍摄到的,被交警上传到了全国统一的交通违法系统当中。在这种非现场违章的情况下,又分两种情况,如果是属于一般的简易程序范畴,那可以在异地接受处理,如果是属于一般程序范畴,就只能在违章当地的交管部门进行违章处理了。
五、遮挡车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记12分,罚款200元。A、B类驾驶证会因此降一级,C1及所有类型的驾驶证都会被暂扣驾驶证,参加为期七天的学习和考试,通过考试的才能拿回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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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政府为稳定市场将国内原料价格压至低于国际市场价格期间,为保证国内加工产业对该原材料的基本需求,对该原材料出口进行的必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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