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监理合同违约责任是怎么样的?
工程监理合同违约责任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约定。
违约赔偿
(1)在合同责任期内,如果监理人未按合同中要求的职责勤恳认真地服务;或委托人违背了他对监理人的责任时,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负有责任时的赔偿原则是:
2)因监理人过失造成经济损失,应向委托人进行赔偿,累计赔偿额不应超出监理酬金总额(除去税金)。
3)当一方向另一方的索赔要求不成立时,提出索赔的一方应补偿由此所导致的对方各种费用支出。
监理人的责任限度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因过失而造成经济损失,要负监理失职的责任;监理人不对责任期以外发生的任何事情所引起的损失或损害负责,也不对第三方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交图、交货)时限承担责任。
二、监理合同的价款与酬金规定是什么?
正常监理工作的酬金
正常的监理酬金的构成,是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监理中所需的全部成本,再加上合理的利润和税金。具体应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附加监理工作的酬金
1、增加监理工作时间的补偿酬金
2、增加监理工作内容的补偿酬金
增加监理工作的范围或内容属于监理合同的变更,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具体商定报酬额或报酬的计算方法。
额外监理工作的酬金
额外监理工作酬金按实际增加工作的天数计算补偿金额,可参照上式计算。在合同责任期内,如果监理人未按合同中要求的职责勤恳认真地服务;或委托人违背了他对监理人的责任时,均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工程监理合同的签订对于工程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非常的重要的,对于监理人来说的话必须要严格的按照合同当中的内容履行自身的义务,这里的义务主要就是需要完成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否则的话将会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也就是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