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占用房屋侵权责任是什么?
非法占用房屋侵权责任是需要恢复原状,停止侵权,并且对相关的损失进行赔偿。《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三百一十二条 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怎么处理
未经同意,擅自占用他人土地的,属于土地侵权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处理方式如下:
1、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2、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现实生活当中,如果违反法律当中的规定侵犯他人所拥有的财产权利或者是人身权利的话,都是属于一种侵权责任,比如说违反法律规定占用他人的房屋,那么就是属于一种侵权行为,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是需要返还原物,还需要对于相关的损失来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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