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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杭州代理的离婚案件中,有不小的案件是婚前买房产生了纠纷,最后不得不对簿公堂来解决。
为了避免婚姻中出现这种情况,杭州离婚律师给大家几个建议,以防一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婚前购房,只用了自己的钱,没有用对方的钱,那么尽量房产不要登记对方的名字,因为见名有份,房产的登记对方或登记你们两个人的,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对方一分钱没出,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登记对方名字,最好做个书面约定,约定双方之间是代持关系还是什么,书面确认房产产权归出资方个人所有。
3、如果不方便签书面文件的话,要保持聊天记录或者通话谈话录音,以证明你们买房时的真实意识表示是借名买房,还是赠与。
4、如果自己有资格购房,不需要用对方名字的话,即便差一点钱,去借钱,也要在婚前付清全款,这样房产的完整权利都属于你个人,与配偶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个会涉及到你用婚后收入还婚前借款的问题,还借款的钱给对方一半就可以了,很清爽的事情,起码和房产是没有瓜葛的。
5、还有个办法就是签婚前财产约定或者婚内财产约定,明确房屋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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