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单方出资买房,如何避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最新修订 | 202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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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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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婚前购房,只用了自己的钱,没有用对方的钱,那么尽量房产不要登记对方的名字,因为见名有份,房产的登记对方或登记你们两个人的,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对方一分钱没出,也是夫妻共同财产。2、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登记对方名字,最好做个书面约定,约定双方之间是代持关系还是什么,书面确认房产产权归出资方个人所有。
婚前单方出资买房,如何避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单方出资买房,如何避免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我们在杭州代理离婚案件中,有不小的案件是婚前买房产生了纠纷,最后不得不对簿公堂来解决。

为了避免婚姻中出现这种情况,杭州离婚律师给大家几个建议,以防一方婚前出资买房,婚后变成夫妻共同财产。

1、如果婚前购房,只用了自己的钱,没有用对方的钱,那么尽量房产不要登记对方的名字,因为见名有份,房产的登记对方或登记你们两个人的,就成为了夫妻共同财产,哪怕对方一分钱没出,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因为一些原因,不得不登记对方名字,最好做个书面约定,约定双方之间是代持关系还是什么,书面确认房产产权归出资方个人所有。

3、如果不方便签书面文件的话,要保持聊天记录或者通话谈话录音,以证明你们买房时的真实意识表示是借名买房,还是赠与。

4、如果自己有资格购房,不需要用对方名字的话,即便差一点钱,去借钱,也要在婚前付清全款,这样房产的完整权利都属于你个人,与配偶是没有任何关系的。这个会涉及到你用婚后收入还婚前借款的问题,还借款的钱给对方一半就可以了,很清爽的事情,起码和房产是没有瓜葛的。

5、还有个办法就是签婚前财产约定或者婚内财产约定,明确房屋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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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虽然该房屋只登记在丈夫名下,但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避免丈夫单方面处理该房产,你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一是要求丈夫配合到房产局申请办理增加房屋产权共有人,多领取一本房产证;如果房屋处于抵押登记状态,则需先将银行贷款还清并注销抵押,否则无法办理;二是要求丈夫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或二次抵押登记,你是抵押权人领取他项权证,你丈夫是抵押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无论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一方亦或两方,该房产均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与他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为无效。但实践中,为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予以区别对待。

一:若房屋权属凭证将夫妻双方均作为权利人予以登记,且无法构成表见代理,则该合同无效。

二:若房屋权属凭证仅将出卖方登记为权利人,其配偶未被登记为权利人,则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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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因此,虽然该房屋只登记在丈夫名下,但也属夫妻共同财产。
为了避免丈夫单方面处理该房产,你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实现:一是要求丈夫配合到房产局申请办理增加房屋产权共有人,多领取一本房产证;如果房屋处于抵押登记状态,则需先将银行贷款还清并注销抵押,否则无法办理;二是要求丈夫到房产局办理抵押登记或二次抵押登记,你是抵押权人领取他项权证,你丈夫是抵押人。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房产,无论房屋产权证上的权利人是一方亦或两方,该房产均应为夫妻共有财产。如果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与他人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的效力如何?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有财产应为无效。但实践中,为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利益,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予以区别对待。

一:若房屋权属凭证将夫妻双方均作为权利人予以登记,且无法构成表见代理,则该合同无效。

二:若房屋权属凭证仅将出卖方登记为权利人,其配偶未被登记为权利人,则该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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