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视这2个关键环节,征收补偿损失50万都是轻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3
浏览10w+
杨在明律师
杨在明律师
关键环节一:“两方案”直接决定补偿标准。征收中的“两大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直接决定你的补偿标准。关键环节二:违建认定魔咒,必须击破,
忽视这2个关键环节,征收补偿损失50万都是轻的!

老百姓所持有抵触情绪的,并非征地拆迁本身,而是征地拆迁时所附带而来的补偿安置不公。

故此,征收拆迁纠纷,实际上就是一场围绕补偿多寡所展开的博弈。

对于广大被征收人而言,有些关键性、决定性的环节,将可能对最终的补偿数额产生直接、重大的影响,50万也是它,100万以上也是它。

那么,这究竟都包括哪些环节呢?被征收人又该如何一一加以关注、应对呢?

关键环节一:“两方案”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众所周知,无论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还是《土地管理法》,对征收补偿的标准问题都没有作出十分明确、直接的具体规定,而是在基础性原则之外给了地方政府较大的自由裁量权。

无疑,这是考虑到国家不同地域之间现实差异和具体拆迁工作落实推进而采取的正常的规定方式,要比全国“一刀切”来得科学合理。

事实上,被征收人需要明确的一点就是,征收中的“两大方案”——征收补偿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将直接决定你的补偿标准。

《条例》第10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实践中,方案内容最终就会转化为征收补偿协议的条款,决定征收房屋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补助和奖励、安置房面积地点等直接关乎被征收人切身利益的事项。

当征求意见期满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修改的情况及时公布。

在随后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中,这一征收补偿方案应当在其中载明。

也就是说,如果被征收人此时仍对方案不服,则可以通过对房屋征收决定提起复议或者诉讼的途径进行救济。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实践中,若被征地农民对这一方案不服,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进行维权。

需要指出的是,实践中由村委会主导的那类“协议拆迁”“腾退拆迁”项目的补偿安置方案,往往会在起诉时遇到麻烦。

法院会以“村民自治”为由而不予立案

而事实上,这时的方案和一般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从内容上来说区别不大,法院的这种习惯性做法显然不利于被征收人权益的维护。

故被征收人一定要对此前的“村民自治”程序提高警惕,及时申请村务公开,积极行使自己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发表意见的权利。

征收维权,法律之外,就是看方案。

方案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广大被征收人对此一定要提高认识。

譬如无证部分房屋的补偿标准问题,通常就是在方案中直接加以明文规定的,是多少就是多少了。

“无证不补”,不现实;和有证的一样多,也不现实。

关键环节二:违建认定魔咒,必须击破

时至今日,拆迁和拆违两个原本意义完全不同的词语同时出现已成为了惯常事实。

从某种意义上讲,“以拆违促拆迁”本身是逼迁(签)的一种形式,只是其披上了“依法行政”的外衣而不同于断水断电、流氓骚扰等下三滥手段。

违建认定所依据的主要是《城乡规划法》,在明拆迁律师已多次论述这一问题,兹不赘述。

简单讲,如果涉案房屋确实严重违反了规划,“越界”“出圈儿”了,那么被认定违建并予以处罚是没错的。

在补偿时,违建这部分就不予补偿了。

如果涉案房屋存在超高、向上加盖的情况,那么超高、加盖部分被认定为违建也是没问题的。

如果涉案房屋的加盖部分再是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彩钢板、泡沫填充等结构,那么基本上强制拆除不予补偿是没的说的。

而如果涉案房屋仅仅是在宅基地范围内有增盖的无证部分,那么在“一层”这个范围内给一个标准给予补偿是惯常做法,一层往上继续加盖的,原则上不予补偿。

但在上述所有情况下,如果被征收人能够配合拆迁,积极签订补偿安置协议,那么作为一种政策上的“鼓励、照顾”,也可能会给一个建造的成本价,而不至于是完全的零补偿。

由此可见,在实践中对于违建认定问题政府是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的,甚至有“政府说你是违建,你就是违建;但配合了就不是违建”这样的说辞。

鉴于这块儿确实会对被征收人最终获取的补偿数额产生极大的影响,被征收人还是要在这方面多下下功夫,力争通过“打程序、不打实体”的总策略来针对相关的违建认定、处罚动作提起程序,在搭建的协商沟通平台中实现补偿数额的总体提升。

而一旦总体上去了,具体某一层、某一间房是怎么认定的,也就不那么重要了。

两大关键环节就是这样,在明拆迁律师希望广大被征收人能把握住征收补偿纠纷中的主要矛盾,尽力获取公平、合理的征收补偿。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2千字,阅读时间约1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忽视这2个关键环节,征收补偿损失50万都是轻的!
一键咨询
  • 130****11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4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8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275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7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6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6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64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4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1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37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88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2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81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控制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有哪些?
1、健全质量管理监督机制。2、加强工程的成本控制。3、加强施工全过程的监管。4、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工作。5、加强建筑工程管理队伍的建设。建筑工程管理专业人员队伍的建设是实现建筑工程管理必要条件。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破产清算程序中的关键环节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7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房屋租赁不能忽视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房屋租赁不能忽视哪些细节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不能忽视的细节
一:委托出租时房主应谨慎避损
将房屋委托中介(或公司或个人)出租,是房主的省心之选,但委托不善或许会更糟心。这种出租方式中,房主往往对房屋疏于管理,而房屋大多被中介加建隔断后进行群租,不仅破坏了房屋原有结构,还会因安全隐患给房主带来额外的麻烦。至今,因政府大力清理群租,极大压缩了中介的获利空间,很多小中介公司和个人从承租人处收齐租金后就“销声匿迹”了,给房主维权造成困难。
建议:
1、将房屋委托有信誉保证的大中介公司出租,不要贪图小中介公司或个人承诺的低佣金、高租金;
2、出租期间,房主应了解、核实承租人信息,定期联系中介、查看房屋,以掌握房屋出租情况。
房屋租赁不能忽视的细节
二:明悉产权才能保障踏实用房
现实中,相当一部分承租人疏于核实房屋产权情况,会认为房屋中介当然享有出租权。承租人应明了,房主以外的他方对外出租房主房屋,须有合法权利来源即出租权,通常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出租合同或租赁合同中的同意转租条款取得,否则构成无权处分,在房主不予追认或明确禁止转租的情况下,所签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房屋租赁不能忽视的细节
三:房屋损坏赔偿应分辨致损原因
根据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就房屋及屋内附属设施设备有保证适租的义务及维修的义务,而承租人对于使用房屋期间发生的正常损耗不负有赔偿责任。
所以,就承租人使用房屋期间的致损行为,承租人是否需要赔偿,有两点考虑:
1、损害的发生是否是承租人原因所致;
2、损害的发生是否是正常耗损,即是否是按照性质和用途正常使用而发生的。
房屋租赁不能忽视的细节
四:退房手续了解清楚避免后患
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押金退还发生纠纷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很常见。为了避免押金纠纷,有以下几点建议:
1、交接房屋时履行交接手续,即在承租人收房和退房时双方均应仔细查验房屋及室内物品和附属设施,并通过交接清单将当时的房屋及物品状况、数量等予以明确,避免日后打口水战;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房屋,不按性质和用途使用房屋及物品造成损坏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发现房屋及室内物品损坏的,应及时告知出租人并通知其维修;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需安装附属设施等,应征得承租人同意;
5、承租人在准备退租时应主动结清由其负担的各项费用;
6、承租人退租时应清理房屋卫生,将房屋尽可能恢复至收房时的状况。
房屋租赁不能忽视什么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房屋租赁不能忽视什么细节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租赁不能忽视的细节
一:委托出租时房主应谨慎避损
将房屋委托中介(或公司或个人)出租,是房主的省心之选,但委托不善或许会更糟心。这种出租方式中,房主往往对房屋疏于管理,而房屋大多被中介加建隔断后进行群租,不仅破坏了房屋原有结构,还会因安全隐患给房主带来额外的麻烦。至今,因政府大力清理群租,极大压缩了中介的获利空间,很多小中介公司和个人从承租人处收齐租金后就“销声匿迹”了,给房主维权造成困难。
建议:
1、将房屋委托有信誉保证的大中介公司出租,不要贪图小中介公司或个人承诺的低佣金、高租金;
2、出租期间,房主应了解、核实承租人信息,定期联系中介、查看房屋,以掌握房屋出租情况。
房屋租赁不能忽视的细节
二:明悉产权才能保障踏实用房
现实中,相当一部分承租人疏于核实房屋产权情况,会认为房屋中介当然享有出租权。承租人应明了,房主以外的他方对外出租房主房屋,须有合法权利来源即出租权,通常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出租合同或租赁合同中的同意转租条款取得,否则构成无权处分,在房主不予追认或明确禁止转租的情况下,所签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房屋租赁不能忽视的细节
三:房屋损坏赔偿应分辨致损原因
根据合同法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出租人就房屋及屋内附属设施设备有保证适租的义务及维修的义务,而承租人对于使用房屋期间发生的正常损耗不负有赔偿责任。
所以,就承租人使用房屋期间的致损行为,承租人是否需要赔偿,有两点考虑:
1、损害的发生是否是承租人原因所致;
2、损害的发生是否是正常耗损,即是否是按照性质和用途正常使用而发生的。
房屋租赁不能忽视的细节
四:退房手续了解清楚避免后患
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押金退还发生纠纷在租赁合同到期后很常见。为了避免押金纠纷,有以下几点建议:
1、交接房屋时履行交接手续,即在承租人收房和退房时双方均应仔细查验房屋及室内物品和附属设施,并通过交接清单将当时的房屋及物品状况、数量等予以明确,避免日后打口水战;
2、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应合理使用房屋,不按性质和用途使用房屋及物品造成损坏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发现房屋及室内物品损坏的,应及时告知出租人并通知其维修;
4、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如需安装附属设施等,应征得承租人同意;
5、承租人在准备退租时应主动结清由其负担的各项费用;
6、承租人退租时应清理房屋卫生,将房屋尽可能恢复至收房时的状况。
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可忽视两个细节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因对证据及法律适用方面看法不
一,主要存在以下两大争议。
如何认定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一方面,要看涉案的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具有非公知性。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司法实践中对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的认定主要依据相关鉴定意见,但需要注意的是,鉴定机构在出具该技术信息具有非公知性的鉴定意见之前,要对国内外数据库进行相关检索,以保证鉴定意见的严谨性。另一方面,要看权利人是否已采取保密措施及保密的范围和程度。保密性是指权利人对其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将该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管理。其大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商业秘密权利人主观上必须具有保密意愿,客观上采取了保密措施。二是对商业秘密采取的保密措施应在合理范围内。即权利人所采取的保密措施足以提示一般人合理注意到商业秘密存在即可,并不要求权利人采取绝对的、极端的保密措施。
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金额如何认定。根据刑法的规定,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备要件,但如何计算重大损失,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在某些公司账目不全,无法计算其生产成本的情况下,如何准确计算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更是实践难点。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计算模式:一是侵权人的销售收入减去权利人的成本;二是侵权产品的销售收入乘以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三是侵权产品的销售量乘以权利人被侵权前的平均销售利润。如果采用
第一种计算模式,一方面由于权利人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支付技术使用费、广告费等费用,其生产成本要远大于侵权人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侵权人为了占有市场,其销售的价格有可能是权利人销售价格的一半,显然,这种计算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果采用
第二种计算模式,一方面存在前述侵权产品销售收入过低的问题,另一方面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也难以估算,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笔者认为,采用
第三种计算模式,即通过对权利人同期销售被侵权产品的平均销售利润进行司法审计后,再乘以侵权人销售的侵权产品数量,计算出侵权行为对权利人所造成的损失。此种计算模式既充分考虑到侵权行为的直接后果是挤占了权利人产品的市场份额,又较为准确地估算出权利人的损失数额,具有可操作性。(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在腾退风暴中,稳中获偿的关键在于这
其一,绝大多数腾退项目都不适用591号令或者《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法院认为不是征收而是协议搬迁。其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村务公开是“一以贯之”的不变维权起点。其三,时刻谨记,不要随意签约。其四,维权思路一定要开阔。
10w+浏览
征地拆迁
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可忽视两个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不可忽视两个细节问题解答如下, 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侵犯商业秘密罪,因对证据及法律适用方面看法不
一,主要存在以下两大争议。
如何认定技术信息属于商业秘密。一方面,要看涉案的技术信息是否“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具有非公知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不为公众所知悉”。司法实践中对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的认定主要依据相关鉴定意见,但需要注意的是,鉴定机构在出具该技术信息具有非公知性的鉴定意见之前,要对国内外数据库进行相关检索,以保证鉴定意见的严谨性。另一方面,要看权利人是否已采取保密措施及保密的范围和程度。保密性是指权利人对其信息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将该信息作为商业秘密进行管理。其大致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商业秘密权利人主观上必须具有保密意愿,客观上采取了保密措施。二是对商业秘密采取的保密措施应在合理范围内。即权利人所采取的保密措施足以提示一般人合理注意到商业秘密存在即可,并不要求权利人采取绝对的、极端的保密措施。
对权利人造成的损失金额如何认定。根据刑法的规定,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必备要件,但如何计算重大损失,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特别是在某些公司账目不全,无法计算其生产成本的情况下,如何准确计算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润,更是实践难点。目前,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计算模式:一是侵权人的销售收入减去权利人的成本;二是侵权产品的销售收入乘以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三是侵权产品的销售量乘以权利人被侵权前的平均销售利润。如果采用
第一种计算模式,一方面由于权利人在生产过程中需要支付技术使用费、广告费等费用,其生产成本要远大于侵权人的生产成本,另一方面侵权人为了占有市场,其销售的价格有可能是权利人销售价格的一半,显然,这种计算方法不能客观反映出权利人的实际损失。如果采用
第二种计算模式,一方面存在前述侵权产品销售收入过低的问题,另一方面同行业的平均利润率也难以估算,不具有可操作性。因此,笔者认为,采用
第三种计算模式,即通过对权利人同期销售被侵权产品的平均销售利润进行司法审计后,再乘以侵权人销售的侵权产品数量,计算出侵权行为对权利人所造成的损失。此种计算模式既充分考虑到侵权行为的直接后果是挤占了权利人产品的市场份额,又较为准确地估算出权利人的损失数额,具有可操作性。(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7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一下买房签订补充协议时有哪些细节一定不要忽视
[律师回复] 房屋情况
购房者应细致查看并确认好补充协议中关于公摊面积、装修标准、物业等的一系列说明,例如公摊面积具体有多少平方、精装房的装修标准和具体的装修材料,如品牌、材质等。
另外,有的补充协议里会说明到退房责任这一点,如果是由开发商的原因导致退房,必须约定好责任归属及相关解决措施。
为了避免开发商在补充协议里加入“霸王条款”,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协议的内容,发现不合理的条款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调整。
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买房签约前,都要与出售方沟通并核实此次交易的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避免交易房屋存在抵债查封、一房多卖等现象。
同时,如果合同文本里没有规定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购房者可在补充协议里,要求写明多长时间办理产权证,以避免后期产权纠纷。
如果交易房屋属于已购公有住房,或者房子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现在产权人的婚姻状态为单身(丧偶或者离异),产权人必须先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
如果你对购买的二手房所有人的产权不明确的话,就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好房屋所有人必须配合办理的产权变更手续及相关的违约责任,来降低二手房购买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相当一部分购房者是以落户或子女上学为目的的,户籍变更是此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所以,我们建议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条款时,一定要明确交易房产中原房主及相关人员的户籍是否迁出或者何时迁出,以及若未按时迁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等。
你好关于买房签订补充协议时有哪些细节一定不要忽视
[律师回复] 房屋情况
购房者应细致查看并确认好补充协议中关于公摊面积、装修标准、物业等的一系列说明,例如公摊面积具体有多少平方、精装房的装修标准和具体的装修材料,如品牌、材质等。
另外,有的补充协议里会说明到退房责任这一点,如果是由开发商的原因导致退房,必须约定好责任归属及相关解决措施。
为了避免开发商在补充协议里加入“霸王条款”,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协议的内容,发现不合理的条款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调整。
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买房签约前,都要与出售方沟通并核实此次交易的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避免交易房屋存在抵债查封、一房多卖等现象。
同时,如果合同文本里没有规定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购房者可在补充协议里,要求写明多长时间办理产权证,以避免后期产权纠纷。
如果交易房屋属于已购公有住房,或者房子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现在产权人的婚姻状态为单身(丧偶或者离异),产权人必须先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
如果你对购买的二手房所有人的产权不明确的话,就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好房屋所有人必须配合办理的产权变更手续及相关的违约责任,来降低二手房购买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相当一部分购房者是以落户或子女上学为目的的,户籍变更是此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所以,我们建议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条款时,一定要明确交易房产中原房主及相关人员的户籍是否迁出或者何时迁出,以及若未按时迁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遭遇家暴需要知道这2点
常见的证据包括受伤后的伤情照片、去医院治疗的记录、报警的相关记录、现场或者施暴者承认家暴的录音录像、村/居委会及妇联等机构的证明、证人证言以及施暴者的保证书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我想请教一下买房签订补充协议时有哪些细节一定不要忽视
[律师回复] 房屋情况
购房者应细致查看并确认好补充协议中关于公摊面积、装修标准、物业等的一系列说明,例如公摊面积具体有多少平方、精装房的装修标准和具体的装修材料,如品牌、材质等。
另外,有的补充协议里会说明到退房责任这一点,如果是由开发商的原因导致退房,必须约定好责任归属及相关解决措施。
为了避免开发商在补充协议里加入“霸王条款”,在签订协议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协议的内容,发现不合理的条款及时与开发商沟通调整。
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买房签约前,都要与出售方沟通并核实此次交易的房屋的产权归属情况,避免交易房屋存在抵债查封、一房多卖等现象。
同时,如果合同文本里没有规定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具体时间,购房者可在补充协议里,要求写明多长时间办理产权证,以避免后期产权纠纷。
如果交易房屋属于已购公有住房,或者房子为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现在产权人的婚姻状态为单身(丧偶或者离异),产权人必须先到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才能进行二手房交易。
如果你对购买的二手房所有人的产权不明确的话,就可以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好房屋所有人必须配合办理的产权变更手续及相关的违约责任,来降低二手房购买风险。
在二手房交易中,有相当一部分购房者是以落户或子女上学为目的的,户籍变更是此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所以,我们建议购房者在签订二手房补充协议条款时,一定要明确交易房产中原房主及相关人员的户籍是否迁出或者何时迁出,以及若未按时迁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遭遇家暴应该知道这2点
常见的证据包括受伤后的伤情照片、去医院治疗的记录、报警的相关记录、现场或者施暴者承认家暴的录音录像、村/居委会及妇联等机构的证明、证人证言以及施暴者的保证书等等。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程施工索赔具体包括哪几个关键环节?
1、提出索赔意向书。2、做好同期记录索赔意向书提交后,就应从索赔事件起算日起至索赔事件结束日止,认真做好同期记录。3、提交详细情况报告。4、提交最终索赔报告。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征地拆迁 > 补偿标准 > 忽视这2个关键环节,征收补偿损失50万都是轻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