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中的国家赔偿,你了解过吗?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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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明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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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实施征地拆迁,是基于国家赋予他们的职权。如果是履行这些职权致我们损害,例如非法强拆,或是在拆迁过程中对拆迁户使用暴力,殴打,虐待或者唆使他人殴虐待打拆迁户,非法限制拆迁户人身自由等行为,这些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征地拆迁中的国家赔偿,你了解过吗?

征地拆迁过程中,有的权利人的房屋被违法强拆,多处求助最后拿到微薄的征收补偿款,甚至一些权利人根本拿不到补偿款。当大家都在为征地拆迁补偿各处奔走时,殊不知还有一种东西叫国家赔偿。国家赔偿分为司法赔偿行政赔偿,与征地拆迁密切相关的就是行政赔偿。

本文中,爱土拆迁律师团分析的国家赔偿主要针对征地拆迁领域的行政赔偿,各位拆迁户要集中注意力,好好学习。尤其是在征地拆迁中,面临强制拆迁或因强制拆迁造成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被征收人,赶紧看过来。

一、哪些行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顾名思义是指国家对其作出的侵害我们权利的行为的赔偿,那么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国家行为呢?

简单来说,就是政府的职务行为。拿征地拆迁来说,政府实施征地拆迁,是基于国家赋予他们的职权。如果是履行这些职权致我们损害,例如非法强拆,或是在拆迁过程中对拆迁户使用暴力,殴打,虐待或者唆使他人殴虐待打拆迁户,非法限制拆迁户人身自由等行为,这些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政府的职务行为致我们损害都要赔偿,违法的才会赔偿,合法的行为只有补偿,就像正常的征地拆迁,国家就会给我们相应的征地拆迁补偿,但如政府的征地拆迁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这时就可以讨论是否有国家赔偿的问题。

二、谁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六条 “受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害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要求赔偿。”

简单来说因政府征地拆迁行为而遭到损害的企业,个人,就是国家赔偿请求人,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受害的公民已经死亡,继承人可以成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赔偿。

三、向谁申请

在拆迁活动中,政府的行为侵害了我们,我们知道了可以申请国家赔偿,但我们该向谁申请呢?法院?上级部门?《国家赔偿法》第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简单来说,就是谁错谁赔。比如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在拆迁中对我们进行了殴打,那么由乡镇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我们可以向向乡镇政府申请赔偿。当然,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派出所、工商所等派出机构不能作为被申请人,如果是他们做出的行为,要向设立他们的机关请求赔偿。即派出所作出的行为要找公安局赔。

四、赔偿的程序

首先,申请人要向申请的机关递交书面的申请书,写明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申请国家赔偿的事实和理由,如果被害人死亡继承人申请的,还应当递交证明与被害人身份关系的证明。行政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必须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对政府的赔偿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书写申请有困难,递交的申请材料有问题怎么办呢?行政机关应当当场或者五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不用担心您因材料问题而受理无门。

当政府的行为侵害我们权利的时候,我们知道可以复议或者诉讼,但很多时候当事人知道自己有这两项权利的时候,时效却已经经过了。毕竟复议时效只有60日,诉讼时效只有六个月。但其实,您还剩一个救济途径,那就是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远超复议诉讼的时效。

五、赔偿的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的范围只针对直接损失,不赔偿间接损失

何为直接损失呢?拿征地拆迁来说,比如政府今天强拆了我们的的房子,他确实拆错了,那么房子的价值就是直接的经济损失,或者政府在进行征地拆迁时对我们进行殴打,那么我们因身体被伤害而支出的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就属于直接经济损失。

同时,对于侵犯人身权的行为,比如殴打,拘禁等,造成了严重后果的,还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里的严重后果也并不抽象,实务中,只要因为行政机关的行为被关了,就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

这里要强调一下,国家只赔偿直接损失,那么我们在征地拆迁中有时候会遇到当事人自残自杀等行为,这样的行为是不属于直接经济损失的,这属于被害人自己致害。在法院判决中,这样的行为会被直接认定为与征地拆迁没有因果关系而不予赔偿。

所以面对拆迁,一定要冷静理智,不要用自己的生命身体健康来换取自己的权利,这样的牺牲毫无意义。

总的来说,《国家赔偿法》对于公民的保护还是比较完善的,它尽可能的站在了行政行为相对人也就是我们普通民众的角度。就连在举证责任上,也有责任倒置的规定。即受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时,政府机关要证明受害人的伤残或死亡与他们的行为无关。

所以,有较为完备的法律支撑,在遇到征地拆迁等行政行为造成我们损害时,要学会加以利用,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权利,维护我们的尊严。

以上就是爱土拆迁律师团关于征地拆迁中国家赔偿的相关知识科普,大家读懂了吗。欢迎在文章末尾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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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2020年国有土地征收拆迁的政策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用地单位(拆迁人)取得征地以及规划等批准文件,然后经申请由区县建委发布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公告 征地拆迁,要取得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集体土地的批复; 暂停办理事项包括: ?? (一)新批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 ?? (二)审批新建、改建、扩建房屋; ?? (三)办理入户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入户、分户的除外; ?? (四)核发工商营业执照; ?? (五)房屋、土地租赁; ??? (六)改变房屋、土地用途。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公布拆迁实施方案 征地拆迁的,实施方案报区县建委批准。 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之日前(含拆迁公告发布当日)公布。公布期限不少于10日。 三、拆迁人向区县建委申请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申请时,提交下述文件:用地批准文件、规划批准文件、拆迁实施方案、安置房屋或者拆迁补偿资金的证明文件。 区县建委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查完毕。 四、区县建委审核发证,并发布拆迁公告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当在拆迁范围内发布拆迁公告。 拆迁公告主要内容: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拆迁人、工程名称、拆迁范围、搬迁期限等。 区县建委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应报市建委备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协议内容: 1、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包括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2、实行房屋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安置房屋地点、安置房屋面积、差价及结算方式、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期房安置的,还应当明确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内容。 3、另行审批宅基地安置的,协议应当包括地上物补偿、新批宅基地地点、面积、搬迁期限、违约责任、纠纷处理方式等内容。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将原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交给拆迁人,由拆迁人移交房地权属管理部门。 六、如果在公告的搬迁期限内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由区县建委裁决 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户数超过项目拆迁总户数的40%的,区县建委在受理拆迁人裁决申请前,应当组织听证。 裁决可复议、诉讼。 七、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届满被拆迁人拒绝搬迁的 属于征地拆迁宅基地上房屋的,由区县建委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自复议、诉讼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前,应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八、拆迁期限(1年+6个月) 房屋拆迁许可证规定的拆迁期限最长为1年。拆迁人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未完成拆迁的,应当在期限届满15日前向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区县建委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6个月。 九、拆迁结案 拆迁人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整理并妥善保管拆迁档案资料,在完成拆迁后1个月内向区县建委移交拆迁档案资料并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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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征用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由于该类型土地上房屋的被征收人或单位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因此,被征收人或单位在房屋被征收时可选择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形式。 (一)货币补偿:住宅、非住宅均可获购房补助 选择货币补偿的即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选择货币补偿自主购房的,对住宅将按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的30%给予购房补助;对非住宅将按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的20%予以补助。 (二)产权调换:多层换高层按实用面积补偿 补偿规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可根据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提供的改建地段或就近地段的安置房屋自主选择进行调换。在进行房屋产权调换时,被征收房屋和安置房屋按套内建筑面积及公摊面积分别进行调换;套内建筑面积调换时,被征收房屋价格和安置房屋价格均按市场评估价计算,双方结清差价;公摊面积调换时,免收套内建筑面积相对应的公摊面积的价差款。 由于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公摊面积相差悬殊,为保障多数被征收房屋为多层而安置房为高层的市民利益,保证其“居住面积不减”而实行该政策。即如果被征收人现多层住房为100平方米,公摊面积为10%,其套内建筑面积便是90平方米;而安置房公摊面积为20%,如果套内建筑面积要达到90平方米,则该安置房的建筑面积要达到1 12.5平方米。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调换一套建筑面积为1 12.5平方米的房子。而安置房比被征收房多出来的 12.5平方米的公摊面积则不计算价钱。 补偿规定:与城中村房屋安置不同是的,国有土地房屋的产权调换并非等面积置换,而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屋评估机构根据房屋的区位、结构、朝向、建筑年代等作出一个市场评估价格,同时对安置房屋也作出一个市场评估价,按照市场评估价格分别进行价格结算置换。 市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透露,由于一些被征收房屋的地理位置优越,其评估价甚至要高于地理位置略差的安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同时,对进行产权调换的居民住宅,被征收人还将获得被征收房屋分户评估价的20%购房补助。 补偿规定: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在2套以上(含2套)的,实行楼层高低搭配进行安置。 窗、地板、壁纸、厨卫用品等28项内容制定了补偿指导标准。
国家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划分的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为了弥补农村拆迁赔偿中的不合情理的地方,体现出人性化拆迁,从起,以下4种无证的房屋也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赔偿款了。 1、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虽然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件,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迁户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补偿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护。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这样才可以获得赔付。 3、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老房子、祖上留下来的房屋,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拆迁时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 4、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获得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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