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权利有哪些不同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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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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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中包括非婚生子女接受父母抚养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子女接受父母的抚养是子女的权利,抚养子女则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此,生父和生母抚养非婚生子女也是其法定义务,不能因非婚生子女未与一方共同生活而不尽其义务。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法律权利有哪些不同

这个问题涉及到非婚生子女的权利问题,也是当今同居结婚引起的社会现象。随着国家法律逐步完善,也规定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法律权利。李晓娟律师通过一个案例,给大家讲解一下非婚生子女的权利和婚生子女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别。

小红与小明相识相恋后开始同居生活,同居期间生育一子小小明。后来,双方因琐事产生矛盾,致使二人分居,小小明跟随小红生活。

小小明出生后,小红就在家带小孩,导致其无法工作挣钱。小小明现刚过哺乳期,但奶粉、尿片、医疗保健等均属实际生活需要,加上小小明自出生至今其身体患有轻度地中海贫血,又因体质较差,经常要到医院就医。

小红每月支出不菲。小红认为小明没有履行抚养小孩的法定义务,没有及时给付小孩正常需要的抚养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小红经多次与小明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小明给付小小明的抚养费。

那么,小小明是否有权获得小明给付的抚养费?

这涉及民法典中“非婚生子女权利”的问题。

非婚生子女,是指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所生的子女。

《民法典》第1071条对此作出了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第1款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在当代,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这是现代社会维护儿童合法权益的基本要求。

作为子女,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和身份,如果因为出身为非婚生子女,而受到歧视,就等于人是生而不平等的,这与现代人权观念完全不相符。

当代亲属法研究非婚生子女不是着眼于对非婚生子女权利的限制,而是要根除对非婚生子女的歧视,保障他们享有正常的法律地位,享有同等的人格,其合法权利不受任何侵犯。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其中包括非婚生子女接受父母抚养的权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子女接受父母的抚养是子女的权利,抚养子女则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因此,生父和生母抚养非婚生子女也是其法定义务,不能因非婚生子女未与一方共同生活而不尽其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第2款的规定,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以此来间接地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如果父母不履行其义务,非婚生子女可以与婚生子女一样,根据

《民法典》第1067条有关“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的规定,要求生父或是生母给付抚养费。

杨立新教授认为,在本案中,小红与小明在未婚同居期间生育了小小明,小小明是非婚生子女。尽管小小明是非婚生子女,但是,根据《民法典》第1071条的规定,小小明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权利中当然包括接受父母抚养的权利。

由于抚养非婚生子女是父母双方的义务,而不是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也应当履行其法定义务,只是履行方式不是直接抚养,而是间接的履行,即给付抚养费,因此小明不能因小小明未与其共同生活而拒绝履行其抚养义务。

况且,小小明年龄很小,刚过哺乳期,体质还较差,经常要到医院就医,需要小红的悉心照顾,这对小小明的健康成长更加有利。因此,小明作为不直接抚养小小明的生父,应当负担抚养小小明的费用。如果小明不愿意承担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小小明有权根据《民法典》第1067条的规定,诉请法院要求小明给付抚养费。

由于小小明不到8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小红作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向法院请求小明支付抚养费。

我们最近也接了一个杭州拱墅区法院管辖的案子,16岁的非婚生子,男方没有出过抚养费,现在女方要以孩子的名字追索以前发生的抚养费以及以后两年的抚养费。

对于这个案子,不仅我们有两个不同的观点:以女方为原告,或者以孩子为原告,每个法院,每个法官之间,也有不同的观点。

最终,我们决定分两个案子起诉,以女方为原告起诉追讨已经发生过的抚养费,以孩子名字起诉以后的抚养费。立案后,根据法官庭审意见作出诉请变更。

这样做的原因,是当事人急需用钱,需要在最短时间内拿到最大权益。。当然,杭州婚姻律师李晓娟律师团队也会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在时间上,在经济上,都争取当事人权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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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营利性医疗机构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律师回复]
1、经营目标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的目标是追求利润最大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运行目标是为特定社会目标,不以赚钱为目的。
2、分配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后,投资者对税后利润可以分红,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以赚钱为目的,但为了扩大医疗规模,也可适当盈利,但这种盈利只能用于自身发展,不能分红。
3、处置财产方式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经营不善而终止服务,投资者个人可以自行处置其剩余财产;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终止服务后,其剩余财产只能由社会管理部门或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处置。
4、收支结余的用途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是用于投资者回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收支、结余不能用于投资者回报,也不能为其职工变相分配,所有利润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机构的再发展中,用于购买设备,引进技术,开展新的服务项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医疗卫生服务。
5、是否享受财产补贴政府办的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定向补助为主,由同级财政安排。营利性医疗机构没有任何财政补助。
6、价格标准不同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服务成本或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订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医疗机构按照主管部门制订的基准价,并在其浮动范围内,确定其本单位实际医疗服务价格。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税收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医疗、卫生机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OOO42号),对营利性医疗机构有关政策是:该机构取得的收入应按规定征收各种税收。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自身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可自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三年内给予以下优惠政策:对其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政策是:
(1)按照国家规定取得的医疗收入免征各种税收,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
(2)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应按照规定征收各种税收。
(3)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将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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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种是中西方结合的会员制商店,这种类型的会员制企业或采用仓储式销售,或采用非仓储式的销售模式,消费者进入企业内部采购商品的前提并不一定非得成为企业的会员,不过会员与非会员在采购商品中所需支付的费用却不同,前者支付的采购费用要比后者少得多。尽管表现形式风格迥异,但是各家企业推出“会员制”的目的却相同,即通过会员制锁定企业的目标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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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生子女的子女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律师回复] 非婚生子女有哪些权利义务 1、非婚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在非婚生子女无认知能力时,其姓名由其生父母确定;当非婚生子女有认知能力时,自己可以做出选择。 2、生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生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3、生父和生母对非婚生子女都有抚养义务。非婚生子女的生父生母都应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生活为止。生活费是指满足自己衣食住行等方面需要所必要的金钱或生活物品;教育费是指接受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学费、杂费等。 生活是指能够单独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或其他收入满足自己的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全部需要,即使已经年满18周岁但还在继续在学校就读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生活的,父母仍然要承担提供生活费用和教育费用的义务。在非婚生父母对非婚生子女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非婚生子女,尽管其不是婚生,但与声父母的血缘关系不可否认,对生父母的遗产有与婚生子女完全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因其非婚生而限制或剥夺其继承权。 如何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 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从父姓或从母姓;有权要求生父或生母给付生活费、受教育费;有权要求继承生父或生母的遗产。当未成年的非婚生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生父母也同样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与婚生子女一样,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对于其所有兄弟姐妹来说,有监护权或被监护权。这就是说,在上述情况下,年幼的非婚生子女有权要求其年长的婚生或非婚生兄姐承担监护职责,当他们给他人造成损害时,其年长的婚生与非婚生兄姐有义务为其承担民事责任。 与婚生子女一样,非婚生子女也负有赡养生父母的义务。有效保护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的关键在于确认其身份,也就是确认谁是其生身父母。只有确认了他们的身份,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确认非婚生子女的身份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 1、户籍登记,这就是人们通常说的去派出所上户口。在户籍册中载明其生身父母。 2、父母在社会上公开承认。 3、父母就非婚生子女的身份去公证处做公证证明。 4、有直接证据证明其生父或生母是谁。比如,书信、遗嘱、音像材料等载明其父子(女)或母子(女)关系。 当生父或生母拒绝承认亲子关系时,可以通过亲子鉴定的方法确认其生父母。亲子鉴定是运用高科技手段,通过对比遗传基因来确认血缘关系的一种手段,准确率很高,已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并为司法实践所广泛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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